韵脚:入二十二昔
平仄:平 平 仄 平 仄
拼音: hé|hē|hè jìng yì fú míng
【何】1. 疑问代词(a.什么,如“~人?”b.为什么,如“~必如此?”c.哪样,怎样,如“~不?”“~如?”d.哪里,如“~往?”e.发表反问,如“~乐而不为?”)。 2. 副词,多么:~其壮哉! 3. 姓。 | ◎ 古同“呵”,谴责。 | ◎ 古同“荷”,担。
【何】《唐韻》胡歌切《集韻》《韻會》《正韻》寒歌切,賀平聲。曷也,奚也,孰也,詰詞也。《書·臯陶謨》禹曰何。《詩·小雅》夜如何其。又誰何。猶言莫敢如何也。《賈誼·過秦論》利兵而誰何。又未多時曰無何,亦曰無幾何。《史記·曹參傳》居無何,使者果召參。又《前漢·袁盎傳》南方濕,君能日飮,無何,可免禍也。《註》無何,言更無餘事也。又《南史·西域傳》西域呼帽爲突何。又《古今樂錄》羊無夷伊那何,皆曲調之遺聲。又國名。《隋書》西域有何國。又姓。又娙何,漢女官名,秩比二千石。又《集韻》《正韻》下可切,賀上聲。同荷。儋也,負也。
【竟】1. 终了,完毕:继承先烈未~的事业。 2. 到底,终于:毕~。有志者事~成。 3. 整,从头到尾:~日。~夜。 4. 居然,表示出乎意料:~然。~至(竟然至于)。~自(竟然)。
【竟】《廣韻》《韻會》《正韻》居慶切,音敬。窮也,終也。《史記·項羽紀》籍大喜,略知其意,又不肯竟學。《高祖紀》歲竟,兩家常折券棄責。《前漢·元帝紀》竟寧元年。《師古註》竟者,終極之言,言永安寧也。《霍光傳》縣官重太后,故不竟。《師古註》竟,窮竟其事也。又《說文》樂曲盡爲竟。又地名。《史記·白起傳》遂東至竟陵。《註》在郢州長壽縣南百五十里。又姓。出《何氏姓苑》。又《集韻》舉影切,音景。與境同,界也。《禮·曲禮》入竟而問禁。《疏》竟,界首也。《左傳·莊二十七年》卿非君命不越竟。《字彙補》按竟界之竟,宜从上聲。徐師
【益】1. 增加:~寿延年。增~。损~。 2. 好处,有好处:利~。~处。公~。权~。受~非浅。 3. 更加:~发。日~壮大。 4. 古同“溢”,水漫出来。 典
【浮名】虚名。南朝宋谢灵运《初去郡》诗:“伊余秉微尚,拙訥谢浮名。”宋林逋《和酬泉南陈贤良高见赠》:“扬袂公车莫相调,浮名应未似身亲。”清李渔《闲情偶寄·颐养·行乐》:“予絶意浮名,不干寸禄。”洪深《现代戏剧导论》八:“望兄莫误于浮名,莫与旧势力握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