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入十三末
平仄:仄 平 平 平 仄
拼音: yú mò 1 yǎ fù
【于】1. 介词(a.在,如“生~北京”;b.到,如“荣誉归~老师”;c.对,如“勤~学习”;d.向,如“出~自愿”;e.给,如“问道~盲”;f.自,从,如“取之~民”;g.表比较,如“重~泰山”;h.表被动,如“限~水平”)。 2. 后缀(a.在形容词后,如“疏~防范”;b.在动词后,如“属~未来)。 3. 姓。
【于】《唐韻》羽俱切《集韻》《韻會》《正韻》雲俱切,音迂。《爾雅·釋詁》于,曰也。又往也。《書·大誥》民獻有十夫,予翼以于。《詩·小雅》王于出征。又《儀禮·士冠禮》宜之于假。《註》于,猶爲也。宜之見爲大矣。又《聘禮》賄在聘于賄。《註》于讀曰爲。言當視賓之禮,而爲之財也。又《司馬相如·長門賦敘》因于解悲愁之辭。又未定之辭。《公羊傳·僖二十八年》歸于者何。歸于者,罪未定也。又行貌。《韓愈·上宰相書》于于焉而來矣。又于于,自足貌。《莊子·應帝王》其臥徐徐,其覺于于。又鐘兩口之閒曰于。《周禮·冬官考工記》鳧氏爲鐘,兩欒
【末】1. 尖端,梢:~梢。~端。秋毫之~(毫毛尖端)。 2. 最后,终了:~了(liǎo )。~尾。~日。~代。穷途~路。 3. 非根本的,次要的,差一等的:~业。~技。舍本逐~。 4. 碎屑:~子。碎~。 5. 传统戏剧角色名,一般扮演中年以上男子:正~。副~。外~。~本(以男角主唱的杂剧)。
【末】《唐韻》《集韻》莫撥切《韻會》莫曷切《正韻》莫葛切,瞞入聲。《說文》木上曰末。从木,一在其上,謂木杪也。《禮·曲禮》獻杖者執。末《玉篇》端也,顚也,盡也。《廣韻》無也,弱也,遠也。又終也。《書·立政》我則末惟成德之彥。又勿也。《禮·文王世子》命膳宰曰:末有原。又薄也。《左傳·昭十四年》三數叔魚之惡,不爲末減。又四肢曰末。《左傳·昭元年》風淫末疾。又商賈曰末。《史記·秦琅邪頌》上農除末,黔首是富。又太末,縣名。《前漢·地理志》屬會稽郡。又且末,國名。見《前漢·西域傳》。又山名。《山海經》末山多赤金。又姓。《
【歌】1. 唱:~唱。~咏。~颂。~坛。~台舞榭。~舞。能~善舞。 2. 能唱的文词:唱~。~谱。~词。~诀。民~。诗~。~行(xíng )(旧诗的一种体裁,音节、格律比较自由)。诗言志,~咏言。
【歌】〔古文〕可哥《唐韻》古俄切《集韻》《韻會》《正韻》居何切,音柯。《說文》詠也。《徐曰》長引其聲以詠也。《釋名》人聲曰歌。歌者,柯也。以聲吟詠上下,如草木有柯葉也。《揚子·方言》兗冀言歌,聲如柯。《書·舜典》詩言志,歌永言。《正義曰》直言不足以申意,故令歌詠其詩之義以長其言。《禮·樂記》詩言其志也,歌詠其聲也。《又》歌之爲言也,長言之也。言之不足,故長言之。又曲合樂也。《詩·魏風》我歌且謠。《傳》曲合樂曰歌,徒歌曰謠。《疏》正義曰:謠旣徒歌,則歌不徒矣,故曰曲合樂曰歌。歌謠對文如此,散則歌爲總名,未必合樂也
【雅】1. 正规的,标准的:~言。~正(a.规范的;b.正直;c.客气话,用于赠给他人的书画题款上,请对方指正)。 2. 美好的,高尚的,不粗俗的:文~。高~。典~。~观。~教(jiào )。~兴(xìng )。~座。~俗。 3. 平素,素来:~爱。~善鼓琴。 4. 极,甚:~以为美。~不欲为。 5. 交往:无一日之~。 6. 酒器名:~量(liàng )(a.大的酒量;b.宽宏的气度)。 7. 中国周代朝庭上的乐歌:风~颂。~声(泛指诗歌)。 8. 古同“鸦”,乌鸦。
【附】1. 另外加上,随带着:~体。~件。~带(a.另外有所补充的;b.非主要的)。~庸。~会(a.把不相关连的事勉强拉到一起,如“牵强~~”;b.组织文章、布局谋篇、命意修辞等创作活动,如“精思~~,十年乃成”)。~赘悬疣。 2. 同意,赞同:随声~和。~议。 3. 捎带:“一男~书至”。 4. 靠近:~近。~耳低言。 5. 依从:依~。归~。趋炎~势。
【附】《廣韻》《集韻》《韻會》符遇切,音駙。《玉篇》依也,近也,著也。《廣韻》寄附。《集韻》托也。《易·剝卦》山附于地。《禮·樂記》附親萬民也。《周禮·地官·大司徒》其附于者,歸于士。《註》附,麗也。《孟子》附於諸侯曰附庸。又《玉篇》附,益也。《論語》季氏富於周公,而求也爲之聚斂,而附益之。《前漢·諸侯王表》設附益之法。《註》封諸侯過限,曰附益。◎按《說文》附益作坿字,泥。又《廣韻》姓也。晉有附都。又轉附,山名。《孟子》吾欲觀於轉附朝儛。又附耳,星名。《史記·天官書》畢曰罕車,其大星旁小星爲附耳。又高附,國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