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平 仄 平 仄
拼音: jiā|jiá|gā yǐ zhēn fǔ
【夹】1. 从两旁钳住:使劲儿~住。 2. 两旁有物限制住,在两者之间:两山~一水。~峙。 3. 搀杂:~生饭。~杂。 4. 夹东西的器具:竹~子。~剪。卷(juǎn )~。 | ◎ 两层的衣服:~衣。~被。 | ◎ 〔~肢窝〕腋下。 典
【以】1. 用,拿,把,将:~一当十。~苦为乐。~身作则。~邻为壑。~讹传讹。~往鉴来。 2. 依然,顺,按照:~时启闭。物~类聚。 3. 因为:~人废言。勿~善小而不为。不~物喜,不~己悲。 4. 在,于(指时日):“子厚~元和十四年十一月八日卒,年四十七”。 5. 目的在于:~待时机。~儆效尤。 6. 文言连词,与“而”用法相同:梦寐~求。 7. 用在方位词前,表明时间、方位、方向或数量的界限:~前。~内。 8. 用在动词后,类似词的后缀:可~。得~。 9. 古同“已”,已经。 10. 太
【以】〔古文〕《韻會》《正韻》養里切,怡上聲。爲也。《論語》視其所以。又因也。《詩·邶風》何其久也,必有以也。《左傳·昭十三年》我之不共,魯故之以。《註》以魯故也。《列子·周穆王篇》宋人執而問其以。又用也。《論語》不使大臣怨乎不以。又《左傳·僖二十六年》凡師能左右之曰以。《易·師卦》能以衆正。又《詩·周頌》侯彊侯以。《註》彊民有餘力來助者,以閒民轉移執事者。又同已。《孟子》無以,則王乎。又古以與聲相通。《禮·燕禮》君曰:以我安。《註》猶與也。《魏書·李順傳》此年行師,當克以不。《韓愈·剝啄行》凡今之人,急名以官
【砧斧】“碪斧”。砧板与斧钺。古代杀人刑具。唐韩愈《元和圣德诗》:“解脱挛索,夹以砧斧。”宋苏洵《张益州画像记》:“重足屏息之民,而以碪斧令,於是民始忍以其父母妻子之所仰赖之身,而弃之于盗贼。”明吾丘瑞《运甓记·蒋山致奠》:“不谓变发一朝,竟膏奸邪碪斧,父子死于非命,忠孝萃于一门。”清朱琦《书欧阳永叔<答尹师鲁书>后》:“又谓往时碪斧鼎鑊,皆是烹斩人之物。然士有死不失义,则趋而就之,与袵席无异。”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