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上五旨
平仄:仄 平 仄 平 仄 仄
拼音: chū jǐng shuǐ gōng bài gěng 3|0
【出】1. 从里面到外面:~访。初~茅庐。~笼。 2. 往外拿,支付:~力。~钱。~谋画策。入不敷~。 3. 离开:~发。~轨。~嫁。 4. 产生,生长:~产。~品。~人才。 5. 发生:~事。 6. 显露:~现。~名。 7. 超过:~色。~类拔萃(超出同类之上)。 8. 来到:~席。~勤。 9. 引文、典故来源于某处:~处(chù)。语~《孟子》。 10. 显得量多:这米~饭。 11. 放在动词后,表示趋向或效果:提~问题。 12. 传(chuán)奇中的一回,戏曲的一个独立剧目。
【出】《唐韻》赤律切《集韻》《韻會》《正韻》尺律切,春入聲。《說文》進也。《廣韻》見也,遠也。《增韻》出入也,吐也,寫也。又生也。《爾雅·釋訓》男子謂姊妹之子爲出。《左傳·成十三年》康公,我之自出。《註》秦康公,晉之甥也。又《周禮·秋官·大司》其不能改而出圜土者殺。《註》出謂越獄逃亡也。又《增韻》斥也。《正韻》亦作黜絀。又《唐韻》《集韻》《韻會》尺類切《正韻》蚩瑞切,推去聲。自中而外也。又《正韻》凡物自出,則入聲。非自出而出之,則去聲。然亦有互用者。又叶尺僞切,吹去聲。《詩·小雅》匪舌是出,維躬是瘁。又叶敕律切
【井】1. 人工挖成的能取出水的深洞。水~。临渴掘~。 2. 形状像井的:天~。油~。 3. 整齐,有秩序:~然。~~有条。 4. 星名,二十八宿之一。 5. 姓。 典
【井】《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子郢切,精上聲。穴地出水曰井。《釋名》井,淸也。《廣雅》深也。易有井卦。《世本》伯益作井。《汲冡周書》黃帝作井。《孟子》掘井九仞,而不及泉。又《廣韻》田九百畝曰井,象九區之形。《孟子》方里而井,井九百畝。又市井。《玉篇》穿地取水,伯益造之,因井爲市也。《師古曰》市,交易之處,井,共汲之所,因井成市,故名。又南方宿名。《史記·天官書》南宮朱鳥東井爲水事。《註》東井八星,主水衡也。又井井,經畫端整貌。《荀子·儒效篇》井井兮其有條理也。又往來連屬貌。《易·井卦》往來井井。又姓。漢
【水】1. 一种无色、无臭、透明的液体:~稻。~滴石穿。~泄不通。 2. 河流:汉~。湘~。 3. 江河湖海的通称。~库。~利。~到渠成(喻条件成熟,事情就会顺利完成)。~可载舟。跋山涉~。依山傍~。 4. 液汁:~笔。墨~。 5. 指附加的费用或额外的收入:贴~。外~。肥~。 6. 指洗的次数:这衣服洗过两~了。 7. 姓。
【水】《唐韻》《正韻》式軌切《集韻》《韻會》數軌切,稅上聲。《說文》準也。北方之行,象衆水流,中有微陽之氣也。《徐鉉曰》衆屈爲水,至柔,能攻堅,故一其內也。《釋名》水,準也,準平物也。《白虎通》水位在北方。北方者,隂氣,在黃泉之下,任養萬物。水之爲言濡也。《書·洪範》五行,一曰水。《又》水曰潤下。《正義曰》天一生水,地六成之。五行之體,水最微,爲一。火漸著,爲二。木形實,爲三。金體固,爲四。土質大,爲五。《易·乾卦》水流濕。《說卦》坎爲水。《管子·水地篇》水者,地之血氣,如筋脉之通流者也。《淮南子·天文訓》積隂
【恭】◎ 肃敬,谦逊有礼貌:~敬。~谨。~候。~维。~贺。打~(拱揖)。洗耳~听。
【恭】《廣韻》九容切《集韻》居容切,音供。《說文》肅也。《書·洪範》貌曰恭。《禮·曲禮》君子恭敬,撙節退讓以明禮。《疏》在貌爲恭,在心爲敬。貌多心少爲恭,心多貌少爲敬。又《禮·玉藻》手容恭。《註》高且正也。又《論語》溫良恭儉讓。《疏》和從不逆謂之恭。又《周語》夙夜恭也。《註》夙夜敬事曰恭。《釋名》恭,拱也,自拱持也。亦言供給事人也。又《書·太甲》接下思恭。《禮·少儀》賔客主恭。《註》以不驕慢爲恭。又奉也。《書·甘誓》今予惟恭行天之罰。《傳》恭,奉也。又《諡法》正德美容,敬順事上曰恭。又州名。梁州地,唐置恭州。又
【拜】1. 表示敬意的礼节:~手(古代男子跪拜礼的一种)。~忏。礼~。回~。 2. 恭敬地:~托。~谢。~读。~别。~谒(❶拜见;❷瞻仰陵墓、碑碣)。 3. 行礼祝贺:~年。~寿。 4. 用一定的礼节授与某种名义或职位,或结成某种关系:~将(jiàng)。~相(xiàng )。~师。~把子。 5. 姓。
【耿】1. 光明:“山头孤月~犹在,石上寒波晓更喧”。~~(a.光明,如“~~星河”;b.形容忠诚,如“忠心~~”;c.心里老想着不能忘,如“~~于怀”)。 2. 有骨气,刚正不阿:~介。~直。~节(坚贞的节操)。 3. 姓。
【耿】〔古文〕熲《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古幸切,音。《說文》耳著頰也。又《廣韻》耿介也。《馮衍·顯志賦》獨耿介而慕古兮。《徐敬業詩》少年負壯氣,耿介立衝冠。又《韻會》不安也。《詩·衞風》耿耿不寐。《傳》耿耿,猶儆儆也。錢氏曰:耿耿,小明,心有所存,不能忘之貌。又光也。《書·立政》以覲文王之耿光。又與炯通。《晉語》其光耿於民矣。《註》耿,猶炤也。又地名。《左傳·閔元年》滅耿,滅霍,滅魏。《註》平陽皮氏縣東南有耿鄕。《括地志》霍晉州霍邑縣,故耿城,今名耿倉城,在絳州龍門縣東南十二里,故耿國。又《山海經》耿山
【底】1. 最下面的部分:~层。~座。~下(a.下面;b.以后)。海~。~肥。 2. 末了:年~。月~。到~。 3. 根基,基础,留作根据:刨根问~。~蕴。~稿。~版。 4. 图案的基层:白~蓝花的瓶子。 5. 何,什么:~事伤感。 6. 古同“抵”,达到。 | ◎ 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