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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嗟别调流纤指——凤吹笙曲(一作凤笙篇送别)

韵脚:上五旨

平仄:平 平 平 仄 平 仄 平

拼音: gēng|gèng jiē bié|biè tiáo|diào|zhōu liú xiān|qiàn zhǐ

更嗟别调流纤指释义

【更】1. 改变,改换:~正。~生(重新获得生命,喻复兴)。~衣(a.换衣服;b.婉辞,上厕所)。~定(改订)。~迭(轮流更换)。~递。~番。~新(旧的除去,新的建起)。~张(调节琴弦,喻变更或改革)。  2. 经历:少(shào )不~事(年龄小,没有经历过多少事情)。  3. 旧时夜间计时单位,一夜分为五更:~时。~阑。~夫。~鼓。~漏(原指计时用的漏壶,后泛指时辰)。 | ◎ 愈加,再:~加。~好。~上一层楼。

【更】《玉篇》今作更。《集韻》隷作更。○按更字,諸韻書作字重文。《正字通》云俗字,非。

【嗟】1. 又 yuē ㄐㄩㄝˉ  2. 文言叹词:~乎。~叹。~来之食。

【嗟】〔古文〕差《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咨邪切,音罝。《玉篇》嗟歎也。《廣韻》咨也。《集韻》一曰痛惜也。《爾雅·釋詁》嗟,也。《釋名》嗟,佐也。言不足以盡意,故發此聲以自佐也。《書·甘誓》王曰:嗟六事之人,予誓告汝。《詩·周南》嗟我懷人。又《齊風》猗嗟昌兮。《疏》猗是心內不平,嗟是口之喑咀,皆傷歎之聲。《禮·檀弓》嗟來食。《廣韻》同。《集韻》本作,亦書作。又《集韻》遭哥切,音。《易·離卦》不鼓缶而歌,則大耋之嗟。《音義》王肅讀遭哥切《阮籍·詠懷詩》李公悲東門,蘇子狹三河。求仁自得仁,豈復歎咨嗟。又《韻會

【别】1. 分离:~离。~情。~绪(离别时离别后的情感)。分~。告~。久~重逢。分门~类。  2. 差别:霄壤之~。  3. 分类:类~。性~。职~。级~。派~。  4. 另外的:~人。~号。~字。~墅。~论。~开生面。  5. 卡住,插住,绷住:~针。~花。  6. 不要,不准:~动。 | ◎ 〔~扭〕不顺心,不相投(“扭”读轻声)。

【别】〔古文〕《唐韻》方別切《集韻》《韻會》筆別切《正韻》必列切,鞭入聲。《說文》分解也。《玉篇》分別也。《增韻》辨也。《禮·曲禮》日月以告君,以厚其別也。《爾雅·釋山》小山別大山,鮮。《疏》謂小山與大山不相連屬者名鮮。《淮南子·齊俗訓》宰庖之切割分別也。《晉·仲長敖覈性賦》同稟氣質,無有區別。又傅別,謂券書也。《周禮·天官·小宰》八成,聽稱責以傳別。《註》鄭曰:爲大手書於一札,中字別之。又《唐韻》《集韻》《韻會》皮列切《正韻》避列切,便入聲。《玉篇》離也。《增韻》解也,訣也。《江淹·別賦》黯然銷者,惟別而已矣

【调】1. 搭配均匀,配合适当:~和。~谐。风~雨顺。饮食失~。  2. 使搭配均匀,使协调:~配。~味。  3. 调停使和解(调解双方关系):~停。~处。  4. 调剂:以临万货,以~盈虚。  5. 调理使康复:~养。~摄。  6. 调教;训练:有膂力,善~鹰隼。  7. 挑逗;戏弄:~笑。~情。~戏。酒后相~。 | 1. 乐曲;乐谱:曲~。采菱~。  2. 乐曲定音的基调或音阶:C大~。五声~式。  3. 语音上的声调:~号。~类。  4. 说话的腔调:南腔北~。  5. 口气;论调:一副教训人的~。两人人

【调】《唐韻》徒遼切《集韻》《韻會》《正韻》田聊切,音迢。《說文》和也。《玉篇》和合也。《詩·小雅》弓矢旣調。《禮·月令》仲夏調竽笙竾簧。又《韻會》揉伏也。《史記·秦本紀》大費佐舜調馴鳥獸。又《正字通》嘲笑也。《世說》王丞相每調之。又《廣雅》欺也,啁也,譀也,出買也。又《莊子·齊物論》而獨不見之調調之刁刁乎。《註》樹上枝葉搖動之形。又官名。《周禮·地官》調人掌司萬民之難而諧和之。又姓。《廣韻》周禮有調人,其後氏焉。又《廣韻》《集韻》《韻會》張流切,音輈。朝也。《詩·周南》未見君子,惄如調飢。《毛傳》調,朝也。又

【流】1. 液体移动:~水。~汗。~血。~泪。~程。~泻。~质。~水不腐。汗~浃背。随波逐~(随着波浪起伏,跟着流水漂荡,喻没有主见,随着潮流走)。  2. 像水那样流动不定:~转(zhuǎn )。~通。~寇。~浪。~离。~散。~失。~沙。~露。~萤。  3. 传播:~言。~传。~芳。~弊。~毒。~行(xíng )。  4. 指江河的流水:河~。江~。溪~。激~。奔~。  5. 像水流的东西:气~。暖~。电~。  6. 向坏的方面转变:~于形式。  7. 旧时的刑罚,把犯人送到荒远的地方去:~放。~配。  8.

【流】〔古文〕《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力求切,音留。《說文》水行也。《爾雅·釋言》流,覃也。《疏》謂水之流,必相延及。《詩·大雅》如川之流。又《爾雅·釋詁》流,擇也,求也。《詩·周南》左右流之。又下也。《詩·豳風》七月流火。又流漫無節制也。《禮·樂記》樂勝則流。又《書·禹貢》二百里流。《禮·王制》千里之外曰采,曰流。又放也。《書·舜典》流宥五。又視不端諦曰流。《左傳·成六年》鄭伯視流而行速。又走也。《戰國策》楚襄王流淹于城陽。《註》謂走而自匿。又《周禮·冬官·玉人註》鼻勺曰流,凡流皆爲龍口。又《前漢·食

【纤】1. 细小:~人(卑鄙的小人)。~介(细微,细小。亦作“纤芥”)。~手(指女子细而柔嫩的手)。~尘。~~。~秀。~弱。~毫。~悉(细致而详尽)。~度(天然丝或化纤粗细的程度)。  2. 吝啬:~啬。 | ◎ 拉船前进的绳子:~夫(在岸上用绳子拉船前进的人)。

【指】1. 手伸出的支体(脚趾亦作“脚指”):手~。巨~(大拇指)。~甲。~纹。~印。屈~可数。  2. 量词,一个手指的宽度:下了三~雨。  3. (手指或物体尖端)对着,向着:~着。~画。~南针。~手画脚。  4. 点明,告知:~导。~引。~正。~责。~控(指名控告)。~摘。~挥。~日可待。  5. 直立,竖起:令人发(fà)~(形容极为愤怒)。  6. 意向针对:~标。~定。  7. 古同“旨”,意义,目的。

【指】〔古文〕《唐韻》職雉切《集韻》《韻會》軫視切,音旨。《說文》手指也。《易·說卦》艮爲指。《疏》取其執止物也。《左傳·宣四年》子公之食指動。《疏》一巨指,二食指,三將指,四無名指,五小指。又《定十四年》以戈擊闔廬傷將指。《註》足,大指也。言其將領諸指。足之用力,大指居多。手之取物,中指爲長。故足以大指爲將,手以中指爲將。又《廣韻》斥也。《易·繫辭》辭也者,各指其所之。《疏》各斥其爻卦之所適也。又示也。《禮·玉藻》凡有指畫於君前用笏。《前漢·蕭何傳》發蹤指示獸處者,人也。《註》指示者,以手指示之。又《增韻》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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