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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莫称冤屈——

平仄:平 仄 仄 平 平

拼音: gēng|gèng mò|mù chēng|chèn|chèng yuān qū

更莫称冤屈释义

【更】1. 改变,改换:~正。~生(重新获得生命,喻复兴)。~衣(a.换衣服;b.婉辞,上厕所)。~定(改订)。~迭(轮流更换)。~递。~番。~新(旧的除去,新的建起)。~张(调节琴弦,喻变更或改革)。  2. 经历:少(shào )不~事(年龄小,没有经历过多少事情)。  3. 旧时夜间计时单位,一夜分为五更:~时。~阑。~夫。~鼓。~漏(原指计时用的漏壶,后泛指时辰)。 | ◎ 愈加,再:~加。~好。~上一层楼。

【更】《玉篇》今作更。《集韻》隷作更。○按更字,諸韻書作字重文。《正字通》云俗字,非。

【莫】1. 不要:~哭。  2. 没有,无:~大。~非。~名其妙(亦作“莫明其妙”)。  3. 不,不能:~如。~逆。~须有。~衷一是(不能得出一致的结论)。爱~能助。  4. 古同“漠”,广大。  5. 姓。 | ◎ 古同“暮”。

【莫】〔古文〕《唐韻》慕各切《集韻》《正韻》末各切,音寞。《韻會》無也,勿也,不可也。《易·繫辭》莫之與,則傷之者至矣。又定也。《詩·大雅》監觀四方,求民之莫。又謀也。《詩·小雅》秩秩大猷,聖人莫之。又《博雅》强也。《論語》文莫吾猶人也。《晉書·欒肇·論語駁曰》燕齊謂勉强爲文莫。《揚子·方言》侔莫,强也,凡勞而相勉謂之侔莫。《淮南子·謬稱訓》猶未之莫與。《註》莫,勉之也。又削也。《管子·制分篇》屠牛垣,朝解九牛而刀可莫鐵。又《博雅》莫莫,茂也。《詩·周南》維葉莫莫。《註》莫莫,茂密之貌。又《莊子·逍遙遊》廣莫之

【称】1. 量轻重:~量(liáng )。  2. 叫,叫做:自~。~呼。~帝。~臣。~兄道弟。  3. 名号:名~。简~。~号。~谓。职~。  4. 说:声~。~快。~病。~便。  5. 赞扬:~道。~许。~颂。~赞。  6. 举:~兵。~觞祝寿。 | ◎ 适合:~心。~职。相~。匀~。对~。 | ◎ 同“秤”。

【冤屈】◎冤屈yuānqū(1)[injustice]∶冤狱;冤案(2)[wrong;treatunjustly]∶冤枉,无罪被诬为有罪

【冤屈】1.郁悒;委曲。《楚辞·九章·怀沙》:“抚情效志兮,冤屈而自抑。”《史记·屈原列传》作“俛詘”。曹禺《雷雨》第三幕:“哼,我一肚子的冤屈,一肚子的火,我没个够!”2.冤枉,无罪而被诬为有罪。元萧德祥《杀狗劝夫》第三折:“我几曾杀人来,是好冤屈也。”3.指加人以恶名或罪名。清宣鼎《夜雨秋灯录·奚大瘤》:“妮子莫冤屈人,渠昨已觅死空林中,何有紈袴习气!”柳青《创业史》第二部第八章:“振山!谁也没准备冤屈你嘛。”4.指冤狱,冤案。《南史·陈宣帝纪》:“乙巳,分遣大使巡州郡,省冤屈。”明李贽《与焦弱侯书》:“自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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