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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却傍溪田——牧竖

平仄:平 仄 仄 平 平

拼音: què 1 gēng bàng

耕却傍溪田释义

【却】1. 退:~步(因畏惧或厌恶而后退,如“望而~~”)。退~。  2. 退还,不受:盛情难~。  3. 表示转折:我来了,他~走了。  4. 去掉:失~。了(liǎo)~。

【却】《唐韻》俗卻字。(卻)《唐韻》去約切《集韻》《韻會》《正韻》乞約切,羌入聲。《說文》節欲也。从卩,谷聲。《增韻》止也,不受也。《孟子》卻之爲不恭。又《廣韻》退也。《前漢·袁盎傳》引卻愼夫人坐。《註》蘇林曰:卻謂而退之也。又《儀禮·士昏禮》啓會,卻于敦南。《疏》卻,仰也,謂仰於地。《韻會》俗作却。又訛作。

【溪】◎ 山里的小河沟,泛指小河沟:山~。清~。~水。~涧。~谷。~壑。

【溪】《廣韻》苦奚切《集韻》《韻會》牽奚切。與谿同。《說文》山瀆無所通者。又水註川曰谿。 《廣韻》或作磎。

【耕】◎ 用犁把土翻松:~种(zhòng )。~作。~耘(耕地和除草,亦泛指劳动,如“着意~~,自有收获”)。笔~(喻写文章)。舌~(喻教书)。

【耕】〔古文〕畊《唐韻》古莖切《韻會》古庚切《正韻》古衡切,音更。《說文》犂也。古者井田,故从井。《易·无妄》六二不耕穫,不葘畬,則利有攸往。《禮·王制》三年耕,必有一年之食。九年耕,必有三年之食。《山海經》稷之孫曰叔均,是始作牛耕。又《正字通》凡致力不怠,謂之耕。又假它事代食,若力田然,亦曰耕。《揚子·法言》耕道得道,獵德得德,是獲饗也。吾不睹參辰之相比也。《拾遺記》賈逵門徒來學,不遠千里,獻粟盈倉。或云:逵非力耕,所謂舌耕也。《任彥昇·薦士表》旣筆耕爲養。《唐書·王勃傳》心織而衣,筆耕而食。《宋史·王韶傳》

【傍】1. 靠:依山~水。  2. 临近:~晚。~黑。~亮。

【傍】《唐韻》步光切《集韻》《韻會》蒲光切。通旁。《說文》近也。《廣韻》側也。又姓。唐北地羌豪傍企本。又《集韻》補朗切,音縍。左右也。《賈子保傅篇》成王之生,仁者養之,孝者强之,四聖傍之。又《廣韻》《集韻》《韻會》《正韻》蒲浪切,音。《正韻》倚也。《集韻》亦近也。或作並。又《正韻》補耕切,音綳。《詩·小雅》四牡彭彭,王事傍傍。《朱傳》傍傍然不得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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