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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寻栖枳处——送安养阎主簿还竹寺

平仄:平 平 平 仄 仄

拼音: gēng|gèng xún 1|1 3 chǔ|chù

更寻栖枳处释义

【更】1. 改变,改换:~正。~生(重新获得生命,喻复兴)。~衣(a.换衣服;b.婉辞,上厕所)。~定(改订)。~迭(轮流更换)。~递。~番。~新(旧的除去,新的建起)。~张(调节琴弦,喻变更或改革)。  2. 经历:少(shào )不~事(年龄小,没有经历过多少事情)。  3. 旧时夜间计时单位,一夜分为五更:~时。~阑。~夫。~鼓。~漏(原指计时用的漏壶,后泛指时辰)。 | ◎ 愈加,再:~加。~好。~上一层楼。

【更】《玉篇》今作更。《集韻》隷作更。○按更字,諸韻書作字重文。《正字通》云俗字,非。

【寻】1. 找,搜求:~找。~觅。~机。~问。~访。~衅。追~。~章摘句。  2. 古代的长度单位(一寻等于八尺):~常(古代八尺为“寻”,倍寻为“常”,都是平常的长度,后泛指平常、素常)。

【栖】1. 鸟禽歇宿:“夫以鸟养养鸟者,宜~之深林”。  2. 居留,停留:~身。~息。~止。~遁(隐居,遁世)。~迟(游息,居住)。 | 1. 〔~~〕形容不安定。  2. 〔~遑〕a.忙碌不安,到处奔波;b.被迫。均亦作“栖皇”。

【栖】解釋《唐韻》先稽切《集韻》《韻會》《正韻》先齊切,音西。西本古栖字。《說文》日在西方而鳥棲。故因以爲東西之西。《禽經》陸鳥曰栖,水鳥曰宿,獨鳥曰上,衆鳥曰集。《莊子·至樂篇》養馬者宜栖之深林。或作棲。又凡物止息皆曰栖。《魏書·顯祖記》栖心浩然。《陶潛·穫下潠詩》聊得從君栖。又栖遲,遊息也。《陶潛·與從弟詩》栖遲詎爲拙。又栖栖,猶皇皇也。《論語》何爲是栖栖者與。又《集韻》《韻會》《正韻》思計切。音細。雞所止。(棲)《玉篇》同栖。鳥棲也。又《博雅》棲謂之牀。《詩·陳風》衡門之下,可以棲遲。又草名。《詩·大雅》

【枳】◎ 落叶灌木或小乔木,小枝多刺,果实黄绿色,味酸不可食,可入药(亦称“枸橘”):~实(中药称“枳”、“构橼”等的近成熟的果实)。~壳(中药称“枳”、“枸橼”等的成熟的果实)。

【枳】《唐韻》《廣韻》《類篇》《韻會》《正韻》諸氏切,音紙。木名。枳也。《說文》木似橘。《徐曰》卽藥家枳殼也。《周禮·冬官考工記》橘踰淮而北爲枳。又木高多刺,可爲籬落。《張衡·西京賦》楷枳落突棘藩。又《博雅》枳,股也。又《小爾雅》枳,害也。《孔叢子·論》率過以小罪謂之枳。又與軹通。地名。一在巴郡,一在魏地。又《集韻》頸爾切《韻會》居紙切,音。義同。又《集韻》舉綺切《韻會》居矣切,音已。枳椇。又一名白石李。又《集韻》章移切,音支。《爾雅·釋蟲》枳首蛇,歧蛇也。又翹移切,音岐。義同。漢典考證:〔《周禮·冬官考工記》

【处】1. 居住:穴居野~。  2. 存在,置身:设身~地。~心积虑。~世。  3. 跟别人一起生活,交往:融洽相~。  4. 决定,决断:~理。  5. 对犯错误或有罪的人给予相当的惩戒:~罚。~决。  6. 止,隐退:~暑。 | 1. 地方:~~。~所。  2. 点,部分:长(cháng )~。好~。  3. 机关,或机关、团体、单位里的部门:办事~。筹备~。 网

【处】《唐韻》昌與切《集韻》《正韻》敞呂切,音杵。《玉篇》居也。《詩·王風》莫或遑處。又止也。《詩·召南》其後也處。 《廣韻》留也,息也,定也。又居室也。《詩·大雅》于時處處。又歸也。《左傳·襄四年》民有寢廟,獸有茂草,各有攸處。又分別也。《晉書·杜預傳》處分旣定,乃啓請伐吳之期。又制也。《晉書·食貨志》人閒巧僞滋多,雖處以嚴,而不能禁也。又姓。《前漢·藝文志》《處子》九篇。《師古註》《史記》云:趙有處子。《廣韻》《風俗通》云:漢有北海太守處興。又州名。《一統志》晉屬永嘉郡,隋置處州。又《廣韻》讀去聲,昌據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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