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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作死生分——闺怨二首

韵脚:上平二十文

平仄:平 平 仄 平 平

拼音: zuò gēng|gèng fēn|fèn sǐ shēng

更作死生分释义

【作】1. 起,兴起,现在起:振~。枪声大~。  2. 从事,做工:工~。~息。~业。  3. 举行,进行:~别(分别)。~乱。~案。~战。~报告。  4. 干出,做出,表现出,制造出:~恶(è)。~弊。~梗。~祟。~态。~色。~为。~难。~奸犯科(为非作歹,触犯法令)。  5. 当成,充当:~罢。~保。~伐(做媒人)。~壁上观(人家交战,自己站在营垒上看,喻坐观别人成败)。  6. 创造:创~。写~。~曲。~者。  7. 文艺方面的成品:~品。不朽之~。  8. 同“做”。  9. 旧时手工业制造加工的场所:

【作】〔古文〕胙《唐韻》則洛切《集韻》《韻會》《正韻》卽各切,臧入聲。興起也。《易·乾卦》聖人作而萬物覩。《書·堯典》平秩東作。又振也。《書·康誥》作新民。又造也。《禮·樂記》作者之謂聖。《詩·鄘風》定之方中,作于楚宮。又爲也。《詩·鄭風》敝予又改作兮。又始也。《詩·魯頌》思馬斯作。又坐作。《周禮·夏官》大司馬敎坐作進退之節。又將作,秦官名。《前漢·百官表》秩二千石,掌宮室。又作猶斮也。《禮·內則》魚曰作之。《註》謂削其鱗。又汨作,逸書篇名。又姓。漢涿郡太守作顯。又與詛同。怨謗也。《詩·大雅》侯作侯祝。又《集韻

【更】1. 改变,改换:~正。~生(重新获得生命,喻复兴)。~衣(a.换衣服;b.婉辞,上厕所)。~定(改订)。~迭(轮流更换)。~递。~番。~新(旧的除去,新的建起)。~张(调节琴弦,喻变更或改革)。  2. 经历:少(shào )不~事(年龄小,没有经历过多少事情)。  3. 旧时夜间计时单位,一夜分为五更:~时。~阑。~夫。~鼓。~漏(原指计时用的漏壶,后泛指时辰)。 | ◎ 愈加,再:~加。~好。~上一层楼。

【更】《玉篇》今作更。《集韻》隷作更。○按更字,諸韻書作字重文。《正字通》云俗字,非。

【分】1. 区划开:~开。划~。~野(划分的范围)。~界。~明。条~缕析。~解。  2.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发。~忧。~心劳神。  3.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会。~行(háng )。  4. 散,离:~裂。~离。~别。~崩离析。~门别类。  5. 辨别:区~。~析。  6. 区划而成的部分:二~之一。  7. 一半:人生百年,昼夜各~。春~。秋~。 | 1. 名位、职责、权利的限度:~所当然。身~。~内。恰如其~。安~守己。  2. 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成~。天~(天资)。情~(情谊)。

【分】《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又《增韻》裂也,判也。又《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又《玉篇》隔也。又《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又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又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又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又《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又《唐韻》扶問切

【死生】和生存。《易·繫辞上》:“原始反终,故知死生之説。”《史记·鲁仲连邹阳列传》:“今死生荣辱,贵贱尊卑,此时不再至,愿公详计而无与俗同。”宋苏轼《题文与可墨竹》诗:“谁云死生隔,相见如龚隗。”2.犹言盈亏、消长。《孙子·虚实》:“故五行无常胜,四时无常位,日有长短,月有死生。”3.杀生。《国语·越语下》:“死生因天地之刑。”韦昭注:“死,杀也。”4.偏义复词。指生命。唐杜甫《房兵曹胡马》诗:“所向无空阔,真堪託死生。”5.偏义复词。指死亡。唐高适《燕歌行》:“战士军前半死生,美人帐下犹歌舞。”宋苏轼《侄安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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