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仄 平 平 平 仄
拼音: gè|gě zhí jiàn|xiàn yì bān
【各】◎ 每个,彼此不同:~别。~得其所。~尽所能。~有千秋。~自为政。 | 1. 〔自~儿(gěr)〕自己,亦作“自个儿”。 2. 方言,特别:这个人真~。
【各】《唐韻》古洛切《集韻》剛鶴切《韻會》《正韻》葛鶴切,音閣。《說文》異辭也。从口从夂。夂者,有行而止之不相聽也。《書·湯誥》各守爾典,以承天休。又屠各,北方種落名。《後漢·公孫瓚傳》瓚子續爲屠各所殺。又《字彙補》借作部落之落,見諸葛銅鐺。又《字彙補》引沈括筆談云:又借作洛。《石鼓文》大車出各。
【执】1. 拿着:~刃。~鞭。~笔。 2. 掌握:~政。~教(jiào )。 3. 捕捉,逮捕:战败被~。 4. 坚持:固~。~意。 5. 实行:~行。 6. 凭单:回~。 7. 朋友:~友(志同道合的朋友,简称“执”)。 8. 姓。
【执】《唐韻》《集韻》《韻會》之入切《正韻》質入切,音汁。守也,持也。《書·大禹謨》允執厥中。又處也。《禮·樂記》師乙曰:請誦其所聞,吾子自執焉。又塞也。《左傳·僖二十八年》子玉使伯棼請戰曰:非敢必有功也,願以聞執讒慝之口。又父之友曰執友。《禮·曲禮》見父之執,不問不敢對。《後漢·馬援傳》援爲梁松父執,松貴拜援牀下,援不之答。又捕也。《禮·檀弓》肆諸市朝,而妻妾執。《孟子》執之而已。又姓。又執失代,三字姓。又與慹同。《前漢·朱博傳》豪强執服。《註》謂畏威懾服也。 本作,省作執。亦作瓡。漢典考證:〔《書·大禹謨》
【见】1. 看到:看~。罕~。~微知著。~义勇为。~异思迁。 2. 接触,遇到:怕~风。~习。 3. 看得出,显得出:~效。相形~绌。 4. (文字等)出现在某处,可参考:~上。~下。 5. 会晤:会~。接~。 6. 对事物观察、认识、理解:~解。~地(见解)。~仁~智(指对同一问题各人从不同角度持不同看法)。 7. 助词,表示被动或对我如何:~外。~教。~谅(原谅我)。~笑(被讥笑)。 | 1. 古同“现”,出现,显露。 2. 古同“现”,现存。 典
【见】《唐韻》《廣韻》古甸切《集韻》《類篇》《韻會》《正韻》經電切,堅去聲。《說文》視也。从目从儿。《易·乾卦》飛龍在天,利見大人。《疏》德被天下,爲萬物所瞻覩。《書·立政》灼見三有俊心。《禮·王制》問百年者就見之。《周禮·春官》大宗伯以賔禮親邦國,春見曰朝,夏見曰宗,秋見曰覲,冬見曰遇,時見曰會,殷見曰同。《註》此六禮者,以諸侯見王爲義。《史記·五帝紀》舜擇吉月日,見四嶽、諸牧、班瑞。《前漢·東方朔傳》未得省見。《註》言不爲所拔識也。又《通鑑》漢武帝元光五年,張湯、趙禹定律令,務在深文,作見知法。詳矢部知字註
【一般】◎一般yībān(1)[sameas;justlike]∶一样,同样(2)[sort;kind]∶一种;一番别有一般滋味(3)[general;ordinary;common]∶普通;通常一般常识(4)[generally;roughly;habitually]∶总体上;概括地一般说来
【一般】1.一样,同样。唐王建《宫词》之三五:“云駮月驄各试行,一般毛色一般缨。”《京本通俗小说·碾玉观音》:“崔寧谢了恩,寻一块一般的玉,碾一个铃儿接住了,御前交纳。”元张养浩《胡十八》曲:“齐歌着寿词,满斟着玉杯,愿合堂诸贵宾,都一般满千岁。”《西游记》第五八回:“我与他争辨到菩萨处,其实相貌、言语等俱一般,菩萨也难辨真假。”杨朔《泰山极顶》:“麦浪一起一伏,仿佛大地也漾起绸缎一般的锦纹。”2.犹一番,一种。唐裴度《真慧寺》诗:“更有一般人不见,白莲花向半天开。”宋刘克庄《乳燕飞·寿干官》词:“风流八十,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