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割珠两分赠——留别贾舍人至二首

平仄:平 平 仄 平 仄

拼音: zhū gē 4 fēn|fèn liǎng

割珠两分赠释义

【珠】1. 蛤蚌因沙粒窜入壳内受到刺激而分泌的物质,逐层包起来形成圆粒,乳白色或略带黄色,有光泽,可做装饰品,亦可入药。称“珍珠”(亦作“真珠”,简称“珠”):~蚌。~宝。~花。夜明~。~玑(喻优美的词藻或诗文)。~联璧合(珍珠联成串,美玉放在一起,喻人才或美好的事物聚集在一起)。  2. 像珠子的东西:汗~。泪~。露~。

【珠】《唐韻》章俱切《集韻》鍾輸切《正韻》專于切,音朱。《說文》蚌之隂精。春秋國語曰:珠以禦火災,是也。《通雅》古有辟塵珠,辟寒珠,夜光照乗,大者徑寸,或出於龍魚異物腹中,非獨出於蚌也。陸佃云:龍珠在頷,蛇珠在口,魚珠在眼,鮫珠在皮,珠在足,蛛珠在腹,皆不及蚌珠。《沈懷遠·南越志》珠有九品,寸五分以上至寸八九分者爲大品,有光彩,一邊小平似覆釜者名璫珠,璫珠之次名走珠,走珠之次爲滑珠,滑珠之次爲磊砢珠,磊砢珠之次爲官珠雨珠,官雨珠之次爲稅珠,稅珠之次爲蔥珠。見續博物志。《書·禹貢》淮夷珠曁魚。《周禮·天官·玉府》

【割】1. 切断,截下,划分出来:~让。~地。~弃。~舍。~除。~断。~裂。~据。交~。~鸡焉用牛刀(喻做小事情不值得费大力气)。  2. 灾害:天降~于我家。

【割】〔古文〕《唐韻》古達切《集韻》《韻會》《正韻》居曷切,音葛。《說文》剝也。从刀,害聲。《爾雅·釋詁》割,裂也。《疏》謂以刀裂之也。《玉篇》截也。《禮·樂記》食三老五更於大學,天子袒而割牲。《左傳·襄三十一年》未能操刀,而使割也。又《前漢·揚雄傳》東方朔割名於細君。《註》師古曰:割,損也。又《廣韻》害也。《書·堯典》洪水方割。《大誥》天降割于我家。又分也。《杜甫·望嶽詩》造物鍾神秀,隂陽割昏曉。《註》言崑崙山日月相隱避爲光明。割者,分也。又叶吉列切,音孑。《韓愈·張徹墓誌銘》世顧慕以行,子揭揭也。噎喑以爲生

【赠】1. 把东西无代价地送给别人:~与。~礼。~言。~序(送别的文章)。~别。~送。回~。  2. 古代皇帝为已死的官员及其亲属加封:追~。  3. 驱除:以~恶梦。

【赠】《廣韻》《正韻》昨亙切,音。《說文》玩好相送也。《詩·鄭風》雜佩以贈之。《傳》贈,送也。《儀禮·聘禮》公使卿贈,如覿幣。《禮·檀弓》何以贈我。又《詩·大雅》以贈申伯。《傳》贈,增也。《疏》凡贈遺者,所以增長前人,贈之財,使富增於本,贈之言,使行增於義,故云贈增也。又《正字通》借封前人官稱曰誥贈,恩頒自朝廷也。又《詩·鄭風》知子之來之,雜佩以贈之。《朱傳》贈,音則。來,音力。《毛詩古音考》來音釐,贈疑是貽字之誤。未知孰是,存以備考。

【分】1. 区划开:~开。划~。~野(划分的范围)。~界。~明。条~缕析。~解。  2.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发。~忧。~心劳神。  3.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会。~行(háng )。  4. 散,离:~裂。~离。~别。~崩离析。~门别类。  5. 辨别:区~。~析。  6. 区划而成的部分:二~之一。  7. 一半:人生百年,昼夜各~。春~。秋~。 | 1. 名位、职责、权利的限度:~所当然。身~。~内。恰如其~。安~守己。  2. 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成~。天~(天资)。情~(情谊)。

【分】《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又《增韻》裂也,判也。又《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又《玉篇》隔也。又《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又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又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又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又《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又《唐韻》扶問切

【两】1. 数目,二。一般用于量词和“个、半、千、万、亿”前:~个黄鹂。~本书。  2. 双方:~可。~边。~便(客套用语,彼此方便)。~旁。~侧。~袖清风。~败俱伤。  3. 中国市制重量单位:十~(一市斤。旧制为十六两一市斤)。半斤八~(喻彼此一样,不相上下,含贬义)。  4. 表示不定数目:~下子。~着儿(zhāor )。

【两】〔古文〕《唐韻》《正韻》良獎切《集韻》《韻會》里養切,良上聲。《說文》再也。《易·繫辭》兼三才而兩之。又《玉篇》匹耦也。《周禮·天官·大宰之職》以九兩繫邦國之民。《註》兩猶耦也,所以協耦萬民,聯繫不散,有九事也。又《韻會》匹也。《左傳·閔二年》重錦三十兩。《註》三十匹也。又車數曰兩。《後漢·吳祐傳》載之兼兩。《註》車有兩輪,故稱兩。又《玉篇》二十四銖爲兩。又《雞林類事》四十曰麻兩。又《史記·平準書》更鑄四銖錢,其文爲半兩。又《南史·齊和帝紀》百姓及朝士皆以方帛塡胸,名曰假兩。又《唐韻》《集韻》《韻會》力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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