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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成不向五湖游——写怀二首

韵脚:下平十八尤

平仄:平 平 平 仄 仄 平 平

拼音: 4 chéng yóu gōng bù|fǒu wǔ hú

功成不向五湖游释义

【向】1. 对着,朝着,与“背”相对:~背(bèi )。~北。  2. 目标,意志所趋:志~。方~。  3. 偏袒,袒护:偏~。  4. 近,临:~晚。秋天漠漠~昏黑。  5. 从前:~日。~者。  6. 从开始到现在:~例。一~。  7. 姓。

【成】1. 做好,做完:~功。完~。~就。~事。~交。~立。~婚。~仁(儒家主张的成就仁德)。~人之美。玉~其事。  2. 事物发展到一定的形态或状况:~形。~性。~人。自学~才。蔚然~风。  3. 变为:长~。变~。  4. 可以,能行:~,就这么办。  5. 称赞人能力强:他办事麻利,真~。  6. 够,达到一定数量:~年累(lěi )月。  7. 已定的,定形的:~规。~俗。~见。~例。~竹在胸。  8. 十分之一:增产三~。  9. 平定,讲和:“会于稷,以~宋乱”。  10. 姓。

【成】〔古文〕《唐韻》是征切《集韻》《韻會》《正韻》時征切,音城。《說文》就也。《廣韻》畢也。凡功卒業就謂之成。又平也。《周禮·地官·調人》凡過而殺傷人者,以民成之。《疏》成,平也。非故心殺傷人,故共鄕里和解之也。《詩·大雅》虞芮質厥成。又《左傳·隱六年》鄭人來輸平。《公羊傳》輸平猶墮成也。《文七年》惠伯成之。又終也。凡樂一終爲一成。《書·益稷》簫韶九成。《儀禮·燕禮》笙入三成。《註》三成謂三終也。又善也。《禮·檀弓》竹不成用。《註》成,猶善也。又《周禮·天官·大宰》八灋五曰官成。註官成,謂官府之成事品式也。又

【游】1. 人或动物在水里行动:~泳。~水。  2. 不固定:~资。~走。~牧。~行。~学(古指离开本乡到外地或外国求学)。~击。~弋。~离。~子(离家久居外乡的人)。  3. 河流的一段:上~。中~。下~。  4. 交往,来往:交~。  5. 从容地行走:周~。~历。~逛。~兴(xìng)。~记。~说(shuō)。~山玩水。  6. 姓。

【游】〔古文〕汓《唐韻》以周切《集韻》《韻會》夷周切,音猷。水名。《水經注》淮水於淮浦縣枝分,北爲游水。又浮行也。《爾雅·釋水》順流而下曰遡游。《詩·秦風》遡游從之。又《周禮·天官》閽人,王宮每門四人,囿游亦如之。《註》游,離宮也。又《管子·首憲篇》分理以爲十游,游爲之宗。又《尚書·考靈曜》地有四游,常動而人不知。又玩物適情之意。《禮·少儀》士依於德,游於藝。又閒曠也。《禮·王制》無游民。又自適貌。《詩·小雅》愼爾優游。又枝葉扶疏貌。《詩·鄭風》隰有游龍。《傳》龍紅草也。《箋》游,猶放縱也。言紅草放縱枝葉于隰中

【功】1. 劳绩,成绩,与“过”相对:~勋。~绩。论~行赏。徒劳无~。~德无量(liàng )。~成不居(立了功而不把功劳归于自己)。  2. 成就,成效:成~。~能。~亏一篑。事半~倍。急~近利。  3. 物理学上指用力使物体移动的工作,等于力乘移动的距离:~率。  4. 本领,能耐:~夫。~底。~力(a.功夫和力量;b.功效)。~到自然成。

【功】《唐韻》古紅切《集韻》《韻會》沽紅切,音公。《說文》以勞定國曰功。从力,工聲。《廣韻》功績也。《書·禹謨》九功惟敘。又自以爲功曰功之。《史記·信陵君傳》公子乃自驕而功之,竊爲公子不取也。又功,毛詩作公。《詩·小雅》以奏膚公。《註》功也。又《韻會》大功,小功,喪服名。謂治布有精麤之分。或作紅。史記漢書,大功小功,作大紅小紅。又《廣韻》漢複姓。《何氏姓苑》漢營陵令成功恢。禹治水告成功後爲氏。又《韻補》叶姑黃切,音光。《東方朔·七諫》信直退而毀敗兮,虛僞進而得當。追悔過之無及兮,豈盡忠而有功。又叶居銀切,音巾。

【不】1. 副词。  2. 用在动词、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构成形容词:~去。~多。~法。~料。~材(才能平庸,常用作自谦)。~刊(无须修改,不可磨灭)。~学无术。~速之客。  3. 单用,做否定性的回答:~,我不知道。  4. 用在句末表疑问:他现在身体好~? | ◎ 古同“否”,不如此,不然。

【不】〔古文〕《韻會》《正韻》逋沒切,補入聲。不然也,不可也,未也。《禮·曾子問》葬引至于堩,日有食之,則有變乎,且不乎。又《周禮·夏官》服不氏,掌養猛獸而敎擾之。《註》服不服之獸者。又《廣韻》《韻會》分物切。與弗同。今吳音皆然。又《韻會》俯九切,音缶。與可否之否通。《說文》鳥飛上翔,不下來也。从一,一猶天也。象形。又《玉篇》甫負切《廣韻》甫救切,缶去聲。義同。又《廣韻》甫鳩切《集韻》《韻會》《正韻》方鳩切,音浮。夫不,也。亦作鳺鴀。《爾雅·釋鳥》其鳺鴀。《郉疏》陸璣云:今小鳩也。一名鳩,幽州人或謂鷱鴡,梁宋閒

【五湖】吴越地区湖泊。其说不一:(1)吴县南部的湖泽。《周礼·夏官·职方氏》:“东南曰扬州……其泽藪曰具区,其川三江,其浸五湖。”郑玄注:“具区、五湖在吴南。浸,可以为陂灌溉者。”具区,即太湖。(2)即太湖。《国语·越语下》:“果兴师而伐吴,战於五湖。”韦昭注:“五湖,今太湖。”《文选·郭璞〈江赋〉》:“注五湖以漫漭,灌三江而漰沛。”李善注引张勃《吴录》:“五湖者,太湖之别名也。”(3)太湖及附近四湖。汉赵晔《吴越春秋·夫差内传》:“入五湖之中。”徐天祐注引韦昭曰:“胥湖、蠡湖、洮湖、滆湖,就太湖而五。”北魏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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