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平 平 仄 仄 平 平 平
拼音: 3 jiē lǜ|lù fāng hóng|gōng dōng qiáng
【草】1. 对高等植物中除了树木、庄稼、蔬菜以外的茎干柔软的植物的统称;广义指茎干比较柔软的植物,包括庄稼和蔬菜:青~。野~。茅~。水~。花~。~鞋。~堂(茅草盖的堂屋,旧时文人以此自称山野间的住所,有自谦卑陋的意思)。~原。~坪。~行露宿。~菅人命。 2. 特指用作燃料、饲料的稻麦之类的茎叶:~料。柴~。稻~。 3. 粗糙,不细致:~率(shuài )。~鄙(粗野朴陋)。~具(粗劣的食物)。 4. 汉字的一种书体:~书。~字(亦为旧时谦称自己的别名)。章~(草书的一种,笔画保存了一些隶书的笔势,因其最初
【接】1. 连成一体:~合。~骨。~壤。衔~。 2. 继续,连续:~力。~替。~班。~二连三。再~再厉。 3. 靠近,挨上:~近。邻~。~吻。 4. 承受,收取:~受。~收。~纳。~管。 5. 迎:~风。~生。~待。 6. 姓。
【接】《唐韻》子葉切《集韻》《韻會》《正韻》卽涉切,音楫。《說文》交也。《廣韻》合也,會也。《易·蒙卦》子克家,剛柔接也。《疏》陽居卦內,接待羣隂。又《晉卦》晝日三接。《禮·表記》君子之接如水。《疏》如兩水相交,尋合而已。又持也,受也,承也。《禮·曲禮》接下承弣。《註》接客手下也。《史記·平準書》漢興,接秦之弊。又《增韻》接續也,連也。《禮·曲禮》堂上接武。《註》武,迹也。迹相接,謂每移足半躡之。《前漢·西域傳》烏秅國民接手飮。《註》自高山下谿中飮水,故接連其手。又近也。《儀禮·聘禮》賓立接西塾。又捷也。《禮·
【绿】◎ 蓝和黄混合成的颜色,一般草和树叶呈现这种颜色:~色。~叶。~灯。~化。~洲。~茶。~地。~茸茸。~水青山。 | ◎ 义同(一),专用于某些名词:~林。~营(中国清代由汉人编成的武装,用绿旗作标志)。
【绿】《廣韻》力玉切《集韻》《韻會》龍玉切,音錄。《說文》帛靑黃色也。《釋名》綠,瀏也。荆泉之水於上視之,瀏然綠色,此似之也。《詩·邶風》綠兮衣兮。《博》綠,閒色。又《詩·衞風》綠竹猗猗。《傳》綠,王芻也。《釋文》爾雅作菉。
【芳】1. 花草的香气:~香。~草。~菲(a.花草的香气;b.指花草)。~馥。~馨。芬~。 2. 喻美好的:~名。~龄(年龄,用于少女)。~姿(美好的姿态,用于少女)。~邻(关系融洽的邻居,用作敬辞)。流~百世。 3. 花卉:群~竞艳。~时(花盛时节)。 网
【芳】《唐韻》《集韻》《正韻》敷方切,音妨。《說文》香草也。《屈原·離騷》雜杜蘅與芳芷。《註》杜蘅、芳芷,皆香草名。又《玉篇》芬芳,香氣貌。《司馬相如·美人賦》芳香芬烈。又《屈原·離騷》芳與澤其雜糅兮。《註》芳,德之臭也。《晉書·元帝紀》文景垂仁,傳芳于南頓。又《韻會》州名。地多芳草,置在常芳縣。又姓。《通志·氏族略》《風俗通》云:漢有幽州刺史芳垂敷。 《韻學集成》作芳。芳字从屮作屮下方。漢典考證:〔《屈原·離騷》芳與澤其雜糅兮。《註》芳,德之貌也。〕 謹照原文貌改臭。 考證:〔《屈原·離騷》芳與澤其雜糅兮。《
【红】1. 像鲜血的颜色:~色。~叶。~灯。~尘。~包。~烧。~润。~艳艳。~口白牙。~绳系足(旧指男女前生注定的姻缘)。 2. 象征顺利或受人宠信:~人。~运。~角(jué)儿(受观众欢迎的演员)。走~。 3. 喜庆:~媒(媒人)。~蛋。~白喜事(结婚和喜丧合称)。 4. 象征革命:~军。~色根据地,~色政权。 5. 指营业的纯利润:~利。分~。 6. 特指对中国古典文学名著《红楼梦》的研究:~学。 | ◎ 古同“工”,指妇女的生产作业,纺织、缝纫、刺绣等。 典
【东墙】1.东边的墙垣。明汤显祖《牡丹亭·言怀》:“无萤凿遍了邻家壁,甚东墙不许人窥。”参见“东墙窥宋”。2.即东蘠。《后汉书·乌桓传》:“其土地宜穄及东墙。东墙似蓬子,实为穄子,至十一月熟。”参见“东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