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下平九麻
平仄:平 平 平 仄 平
拼音: gōng yù lián huā gé
【宫】1. 房屋(封建时代专指帝王的住所):~室。~廷。~殿。~观(guàn )(a.供帝王游乐的离宫;b.道教的庙宇)。~禁。~苑。~刑。 2. 神话中神仙居住的房屋:天~。龙~。蟾~。 3. 庙宇的名称:雍和~。 4. 一些文化娱乐场所:少年~。文化~。 5. 天文上黄道分为十二宫,每一宫三十度。 6. 中国古代五音之一,相当于简谱“1”。 7. 指“子宫”(妇女生殖器官)。 8. 姓。
【宫】《唐韻》居戎切《集韻》《韻會》居雄切《正韻》居中切,音弓。《說文》室也。从宀,躳省聲。《白虎通》黃帝作宮室,以避寒暑。宮之言中也。《釋名》宮,穹也。屋見垣上穹隆然也。《詩·大雅》雝雝在宮。《周禮·內宰六宮註》婦人稱寢曰宮。宮者,隱蔽之言,天子謂之六寢。又《禮·儒行》儒有一畝之宮。《註》宮,牆垣也。《儀禮·士昏禮》母戒女曰:夙夜無違宮事,古者貴賤所居,皆得稱宮,至秦始定爲至尊所居之稱。又宗廟亦曰宮。《詩·召南》于以用之,公侯之宮。《孔氏曰》可以奉祭祀曰事,祭必於宗廟曰宮,互見其義也。又學名。《禮·曲禮》諸侯
【御】1. 驾驶车马:~车。~者。 2. 封建社会指上级对下级的治理,统治:“百官~事”。~下。~众。 3. 对帝王所作所为及所用物的敬称:~用。~览。~旨。~赐。~驾亲征。 4. 抵挡:防~。~敌。~寒。
【御】〔古文〕《唐韻》《集韻》《類篇》牛據切《韻會》《正韻》魚據切,音禦。《說文》使馬也。《徐鍇曰》卸解車馬也。从彳从卸,皆御者之職。《詩·小雅》徒御不驚。又《正韻》統也。《賈誼·過秦論》振長策而御宇內。又《韻會》凡天子所止曰御。前曰御前,書曰御書,服曰御服,皆取統御四海之內。《蔡邕·獨斷》御者,進也。凡衣服加於身,飮食適於口,妃妾接於寢皆曰御。《釋名》御,語也。尊者將有所欲,先語之也。亦言職,尊者有所勤御,如御牛馬然也。《禮·王制》千里之內以爲御。《註》御謂衣食。《疏》御是進御所須,故爲衣食。又《廣韻》侍也,
【帘】1. 商店做标志的旗帜:酒~。 2. 用布、竹、苇等做的遮蔽门窗的东西:~布。~子。~栊(a.帘子;b.带帘子的窗户)。 网
【帘】《廣韻》《正韻》力鹽切《集韻》《韻會》離鹽切,音廉。《廣韻》靑帘,酒家望子。《韻會》酒家幟。《韓非子·外儲說》宋人有沽酒者,懸幟甚高。《註》幟,卽帘也。亦謂酒旗。又《廣韻》士臻切《集韻》鋤臻切,音蓁。《廣韻》幕也。又《類篇》一叫切,音要。義同。(簾)《廣韻》《正韻》力鹽切《集韻》《韻會》離鹽切,音廉。編竹作幃簿也。《釋名》簾,廉也,自障蔽爲廉恥也。《禮緯》天子外屛,諸侯內屛,大夫以簾,士以帷。《前漢·王貢傳序》嚴君平卜筮于成都市,裁日閱數人,得百錢,足自養,則閉肆下簾。而授《老子》。又《韻會》籜名。
【花】1. 植物的繁殖器官,典型的由“花托”、“花萼”、“花冠”、“雌蕊群”和“雄蕊群”组成,有各种形状和颜色,一般长得很美丽,有的有香味,凋谢后结成果实。 2. 供观赏的植物:~木。~草。~匠。~事(游春看花等事)。 3. 形状像花的东西:雪~。浪~。钢~。火~。棉~(棉的絮亦称花)。礼~(烟火)。挂~(指战斗中受伤)。 4. 用花装饰的:~圈(quān )。~篮。~灯。~车。 5. 具有条纹或图形的,不只一种颜色的:~样。~边。~~绿绿。印~。 6. 指“痘”:天~(一种急性传染病)。 7. 混
【花】〔古文〕蘤《唐韻》《集韻》《正韻》呼瓜切,音譁。《正字通》草木之葩也。《歐陽修·花品序》洛陽人稱花曰某花某花,稱牡丹則直曰花。又地名。《廣州志》南海縣有花田。又姓。唐有花驚定。《杜甫詩》成都猛將有花卿。《通志·氏族略》宋有尚書郞花尹。又《韻補》音訶。《棗據詩》延首觀神州,廻晴盻曲阿。芳林挺修榦,一歲再三花。 《說文》本作華。榮也。从艸,鄭氏曰:,象華葉垂敷之形,亏象蔕萼也。《唐韻古音》按花字,自南北朝以上不見于書,晉以下書中閒用花字,或是後人攺易。唯《後漢書·李諧·述身賦》曰:樹先春而動色,草迎歲而發花。
【隔】1. 遮断:~开。~离。~绝。~断。阻~。 2. 相去有一段距离:~壁。~年。~行(háng )。~岸观火(喻见人遇到困难,漠不关心,采取观望或看热闹的态度)。~墙有耳。 3. 思想感情有距离:~阂。~膜。~心。
【隔】《唐韻》古核切《集韻》《韻會》各核切《正韻》各頟切,音膈。《說文》障也。《玉篇》塞也。《史記·秦始皇紀》防隔內外。《前漢·常惠傳》欲隔絕漢。又通作鬲。《荀子·大略篇》鬲如也。《註》謂鬲絕於上。《史記·大宛傳》鬲漢道焉。《前漢·薛宣傳》西州鬲絕。又《陸厥與沈約書》一家之文,工拙壤鬲。又《韻會小補》叶訖得切,音祴。《柳宗元·懲咎賦》讒妬結而不戒兮,猶斷斷於所執。勢危疑而多詐兮,逢天地之否隔。○按正字通引柳賦云,質韻音屹,固非。而韻會小補叶訖得切,亦謬。得在職韻,執在緝韻,職緝不相通,以隔叶執,不當作訖得切。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