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平 仄 平 平 平 仄 平
拼音: 1|0|0 4|1 táo lǐ qī sù chāng
【家】1. 共同生活的眷属和他们所住的地方:~庭。~眷。~长(zhǎng )。~园。~谱。~塾。~乡。~风。~训。~规。~喻户晓。如数~珍。 2. 家庭所在的地方:回~。老~。安~。 3. 居住:“可以~焉”。 4. 对人称自己的尊长、亲属:~祖。~父。~翁。~母。~慈。 5. 家里养的,不是野生的:~畜。~禽。 6. 经营某种行业的人家或有某种身份的人家:酒~。农~。 7. 掌握某种专门学识或有丰富实践经验及从事某种专门活动的人:专~。行(háng )~。作~。科学~。 8. 学术流派:儒~。法
【家】〔古文〕《唐韻》古牙切《集韻》《韻會》《正韻》居牙切,音加。《說文》家居也。《爾雅》戸牖之閒謂之扆。其內謂之家。《詩·周南》宜其室家。《註》家謂一門之內。又婦謂夫曰家。《孟子》女子生而願爲之有家。又一夫受田百畝,曰夫家。《周禮·地官》上地家七人,中地家六人,下地家五人。《註》有夫有婦,然後爲家。又大夫之邑曰家,仕於大夫者曰家臣。《左傳·襄二十九年》大夫皆富,政將在家。又天家,天子之稱。《蔡邕·獨斷》天子無外,以天下爲家。又居其地曰家。《史記·陸賈傳》以好畤田地,善往家焉。又著述家。《前漢·武帝紀》表章六經
【共】1. 相同,一样:~性。~同。同甘~苦。 2. 彼此都具有、使用或承受:患难与~。休戚与~。 3. 一起,一齐:~鸣。~勉。~议。~处(chǔ)。 4. 总计,合计:~计。总~。 5. 与,和:“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长天一色。” 6. “共產党”的简称。 | 1. 古同“恭”,恭敬。 2. 古同“供”,供奉,供给。
【共】〔古文〕《唐韻》《集韻》《韻會》《正韻》渠用切,蛩去聲。《說文》同也。从廿卄。《徐曰》廿音入,二十共也,會意。《玉篇》同也,衆也。《廣韻》皆也。《增韻》合也,公也。《禮·王制》爵人于朝,與士共之。《史記·張釋之傳》法者,所與天下共也。又《唐韻》九容切《集韻》《韻會》居容切,音恭。《前漢·王褒傳》共惟秋法,五始之要。《註》服虔曰:共,敬也。師古曰:共,讀曰恭。又姓。《氏族略》以國爲氏。又地名。《詩·大雅》侵阮徂共。《韻會》阮國之地,在河內共城。又《集韻》古勇切《正韻》居竦切,恭上聲。《前漢·百官公卿表》垂作
【桃李蹊】吸引众人奔趋的地方。唐卢照邻《长安古意》诗:“俱邀侠客芙蓉剑,共宿娼家桃李蹊。”唐杜甫《水宿遣兴奉呈郡公》诗:“嶷嶷瑚璉器,阴阴桃李蹊。”宋欧阳修《予作归雁亭又以长韵见寄因以答之》:“城下臺边桃李蹊,忆初披荒手植之。”清姚鼐《感春杂咏》之四:“虽无桃李蹊,岂失松桂伍。”参见“桃李不言,下自成蹊”。汉
【宿娼】谓与妓女奸宿。鲁迅《热风·随感录四十》:“然而无爱情结婚的恶结果,却连续不断的进行。形式上的夫妇,既然都全不相关,少的另去姘人宿娼,老的再来买妾:麻痹了良心,各有妙法。”茅盾《一个女性》:“丈夫在外边宿娼,妻子在家里偷汉。”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