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入三十四乏
平仄:平 平 平 仄 仄
拼音: wú tīng 4|1 4 fǎ
【无】◎ 没有,与“有”相对;不:~辜。~偿。~从(没有门径或找不到头绪)。~度。~端(无缘无故)。~方(不得法,与“有方”相对)。~非(只,不过)。~动于衷。~所适从。 典
【无】〔古文〕《唐韻》武夫切,音巫。《說文》,亡也。奇字,无通。王育說,天屈西北爲无。《易·乾卦》无咎。《釋文》无音無。易內皆作此字。《藝苑雄黃》无亦作亡。古皆用亡无,秦時始以蕃橆之橆爲有無之無。詩、書、春秋、禮記、論語本用无字,變篆者變爲無,惟易、周禮盡用无。然論語亡而爲有,我獨亡,諸無字,蓋變隸時誤讀爲存亡之亡,故不改也。又《廣韻》莫胡切,音模。南无,出《釋典》。(無)〔古文〕《唐韻》武扶切《廣韻》武夫切《集韻》《韻會》《正韻》微夫切,音巫。《說文》亡也。《玉篇》不有也。《書·舜典》剛而無虐,而無傲。又《益
【听】1. 用耳朵接受声音:~力。~写。~觉。聆~。洗耳恭~。 2. 顺从,接受别人的意见:言~计从。 3. 任凭,随:~任(rèn )。~凭。~之任之。 4. 治理;判断:~讼(审理案件)。~政。 5. 量词,指马口铁密封成筒状以贮藏食物、饮料等:一~可口可乐。
【共】1. 相同,一样:~性。~同。同甘~苦。 2. 彼此都具有、使用或承受:患难与~。休戚与~。 3. 一起,一齐:~鸣。~勉。~议。~处(chǔ)。 4. 总计,合计:~计。总~。 5. 与,和:“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长天一色。” 6. “共產党”的简称。 | 1. 古同“恭”,恭敬。 2. 古同“供”,供奉,供给。
【共】〔古文〕《唐韻》《集韻》《韻會》《正韻》渠用切,蛩去聲。《說文》同也。从廿卄。《徐曰》廿音入,二十共也,會意。《玉篇》同也,衆也。《廣韻》皆也。《增韻》合也,公也。《禮·王制》爵人于朝,與士共之。《史記·張釋之傳》法者,所與天下共也。又《唐韻》九容切《集韻》《韻會》居容切,音恭。《前漢·王褒傳》共惟秋法,五始之要。《註》服虔曰:共,敬也。師古曰:共,讀曰恭。又姓。《氏族略》以國爲氏。又地名。《詩·大雅》侵阮徂共。《韻會》阮國之地,在河內共城。又《集韻》古勇切《正韻》居竦切,恭上聲。《前漢·百官公卿表》垂作
【漏】1. 物体由孔或缝透过:壶里的水~光了。~风。渗~。~泄(❶水、光等流出或透出;❷泄露)。~电(跑电)。 2. 泄露:走~消息。~底(泄露内情)。透~。 3. 脱逃或无意放过:疏~。遗~。挂一~万。~网之鱼。 4. 〔~壶〕古代计时器,铜制有孔,可以滴水或漏沙,有刻度标志以计时间。简称“漏”,如“铜壶滴~”(亦称“铜壶刻漏”),“~尽更深”。 5. 中医指某些流出脓血黏液的病:崩~(子宫大量出血的病)。痔~。
【漏】《唐韻》靈切《集韻》《韻會》《正韻》郎豆切,音陋。滲漏也。《說文》漏以銅壷受水,刻節畫,夜百刻。亦取漏下之義。《周禮·夏官》挈壷氏,掌漏刻之官。又泄也。《左傳·僖四年》齊寺人貂始漏師于多魚。《疏》言漏洩師之密謀也。又遺失也。《荀子·脩身篇》易忘曰漏。又《爾雅·釋宮》西北隅謂之屋漏。《詩·大雅》尚不愧于屋漏。《箋》漏,隱也。又竅也。《白虎通·聖人篇》禹耳三漏,是謂大通。又穿也。《淮南子·泰族訓》朱絃漏越。《註》漏穿越琴瑟兩頭也。又德澤下究也。《前漢·吾丘壽王傳》天下漏泉。《註》言潤澤下霑,如屋之漏。又江名。
【法】1.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办。~典。~官。~规。~律。~令。~定。~场。~理。~纪。~盲。~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制。~治。犯~。守~。合~。宪~(国家的根本大法)。政~。奉公守~。逍遥~外。 2. 处理事物的手段:办~。设~。手~。写~。 3. 仿效:效~。 4. 标准,规范,可仿效的:~式。~帖。 5. 佛家的道理:佛~。~号。~轮。~像。~门。 6. 道家佛家的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