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唐诗 / 诗品二十四则。绮丽

红杏在林——诗品二十四则。绮丽

韵脚:下平二十一侵

平仄:平 仄 仄 平

拼音: hóng|gōng xìng zài lín

红杏在林释义

【红】1. 像鲜血的颜色:~色。~叶。~灯。~尘。~包。~烧。~润。~艳艳。~口白牙。~绳系足(旧指男女前生注定的姻缘)。  2. 象征顺利或受人宠信:~人。~运。~角(jué)儿(受观众欢迎的演员)。走~。  3. 喜庆:~媒(媒人)。~蛋。~白喜事(结婚和喜丧合称)。  4. 象征革命:~军。~色根据地,~色政权。  5. 指营业的纯利润:~利。分~。  6. 特指对中国古典文学名著《红楼梦》的研究:~学。 | ◎ 古同“工”,指妇女的生产作业,纺织、缝纫、刺绣等。 典

【杏】◎ 落叶乔木,叶卵形,花白色或淡红色,果实称“杏儿”、“杏子”,酸甜,可食:~仁儿。~黄。

【杏】《唐韻》《正韻》何梗切《集韻》《韻會》下梗切,音荇。《說文》果名。《格物叢話》杏實,味香於梅,而酸不及,核與肉自相離。《盧諶·祭法》夏祀用杏。《管子·地員篇》五沃之土,其木宜杏。《文獻通考》杏多實不蟲,來年秋禾善。又《周禮·司爟註》夏取棗杏之火。又《左思·吳都賦·李善註》平仲果,其實如銀。一名銀杏。又北杏,地名。《春秋·莊十三年》齊侯會於北杏。又《神仙傳》廬山有杏林,董奉故里。漢典考證:〔《禮·祭法》夏祠用杏。〕 謹按禮祭法無此語。太平御覽引盧諶祭法曰夏祠用杏。謹將禮字改爲盧諶。祠字改爲祀字。 考證:〔《

【在】1. 存,居:存~。健~。青春长~。  2. 存留于某地点:~家。~职。~位。  3. 关于某方面,指出着重点:~于(a.指出事物的本质所在,或指出事物以什么为内容;b.决定于)。~乎。事~人为。  4. 表示动作的进行:他~种地。  5. 介词,表示事情的时间、地点、情形、范围等:~逃。~望。~握。~理。~朝(cháo )。~野。~世。  6. 和“所”连用,表示强调:~所不辞。无所不~。

【在】《唐韻》昨宰切《集韻》《韻會》《正韻》盡亥切,裁上聲。《爾雅·釋訓》居也。《易·乾傳》在下位而不憂。又察也。《書·舜典》在璿璣玉衡,以齊七政。《禮·文王世子》食上必在視寒煖之節。又存也。《論語》父母在。又所在也。《前漢·武帝紀》徵詣行在。《蔡邕·獨斷》天子以四海爲家,謂所居爲行在所。又姓。晉汝南太守在育。又脾神曰常在,見《黃庭經》。又昨代切,音載。義同。又叶雌氏切。音此。善也。《詩·小雅》不屬于毛,不離于裏。天之生我,我辰安在。又叶才里切。示上聲。《屈原·離騷》吾令豐隆乗雲兮,求虙之所在。解佩纕以結言兮,

【林】1. 长在一片土地上的许多树木或竹子:树~。森~。~海。~薮(a.山林小泽;b.喻丛集的处所)。  2. 聚集在一起的同类的人或事物:书~。艺~。碑~。儒~。  3. 姓。

【林】《唐韻》力尋切《集韻》《韻會》犂針切《正韻》犂沈切,音臨。《說文》平土有叢木曰林。徐曰:叢木,故从二木。平土,故二木齊。《詩·小雅》依彼平林。又野外謂之林。《詩·周南》施于中林。又山木曰林。《穀梁傳·僖十四年》林屬于山爲麓。又《周禮·地官·林衡註》竹木曰林,水衡曰衡。又《爾雅·釋詁》林,君也。又盛貌。《詩·小雅》有壬有林。又林鐘,律名。《禮·月令》季夏之月律中林鐘。《周禮》作函鐘。又羽林,星名。應劭曰:天有羽林,大將軍之星也。林喩若林木,羽翼,鷙擊之意,故以名武官。《前漢·宣帝紀》取從軍死事者之子,養爲羽

红杏在林用户点评
u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