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上平五支
平仄:平 平 仄 平 平
拼音: xuān zhí dòng gōng zhī|zhì
【宣】1. 公开说出,散布:~讲。~传。~战。~称。~言。~叙调。心照不~。 2. 疏导:~泄。 3. 古代帝王的大室。 4. 皇帝命令或传达皇帝的命令:~付。~召(皇帝召见)。~诏(传旨)。 5. 姓。
【宣】〔古文〕《唐韻》須緣切《集韻》《韻會》荀緣切《正韻》息緣切,音瑄。《說文》天子宣室也。从宀聲。《徐鉉曰》从回,風回轉,所以宣隂陽也。又《爾雅·釋言》徧也。《詩·大雅》旣順廼宣。《註》順,安。宣,徧也。又《左傳·賈註》通也。《詩·周頌》宣哲維人。《註》宣,通。哲,智也。又布也,散也。《書·臯陶謨》日宣三德。《禮·月令》季秋,會天地之藏,無有宣出。《註》物皆收斂,無有宣露出散也。又《增韻》召也。《包佶詩》隔屛初聽玉音宣。又《爾雅·釋言》緩也。又盡也,明也,示也。《周語》爲川者,決之使導。爲民者,宣之使言。又《
【植】1. 栽种:种~。培~。栽~。~树。 2. 树立:~立。~志(立志)。 3. 戮住,竖起:~耳。 4. 生物的一大类,谷类、花草、树木等的统称:~物。~被。~保。 5. 古代军中监督工事的将官:“华元为~,巡功。”
【植】《唐韻》常職切《集韻》《韻會》《正韻》丞職切,音殖。《說文》戸植也。《爾雅·釋宮》植謂之傳,傳謂之突。《疏》植謂戸之維持鏁者也,植木爲之。又名傳。亦名突。又《玉篇》根生之屬曰植。《周禮·地官·大司徒》以土會之法,辨五地之物生。一山林,其植物宜皁物。二川澤,其植物宜膏物。三丘陵,其植物宜覈物。四墳衍,其植物宜莢物。五原隰,其植物宜叢物。《註》謂櫟、楊、柳、李、梅、王棘、萑葦之屬。又樹立也。《左傳·襄三十年》鄭子產曰:亡國也,其君弱植。《正義》草木爲植,物植爲樹,君志弱不樹立也。《周禮·地官》大田獵則萊山田之
【动】1. 改变原来位置或脱离静止状态,与“静”相对:变~。波~。浮~。振~(物体通过一个中心位置,不断作往复运动。亦称“振荡”)。震~(a.颤动或使颤动,如“门窗~~了一下”;b.重大事情或消息使人心不平静,如“~~全国”)。 2. 使开始发生:发~。 3. 使用:~用。~武。~问(客套话,请问)。 4. 使起作用或变化,使感情起变化:感~。~人心弦。娓娓~听。~容。 5. 吃(多用于否定式):这几天不~荤腥。 6. 非静止的:~画。 7. 可变的:~产。 8. 行为:举~。~作。 9. 常常
【动】〔古文〕《唐韻》《正韻》徒摠切《集韻》《韻會》杜孔切,同上聲。《說文》作也。《增韻》動,靜之對。《易·坤卦》六二之動,直以方也。《書·說命》慮善以動,動惟厥時。又《廣韻》出也。《禮·月令》仲春,蟄蟲咸動。又搖也。《庾信·夢入內堂詩》日光釵焰動,窗影鏡花搖。又《韻會》《正韻》徒弄切,同去聲。《易·繫辭》雷以動之,風以散之。《韻會》凡物自動,則上聲。彼不動而我動之,則去聲。又《集韻》覩孔切,音董。振動,拜也,以兩手相擊而拜。今倭人拜以兩手相擊,蓋古之遺法。
【功】1. 劳绩,成绩,与“过”相对:~勋。~绩。论~行赏。徒劳无~。~德无量(liàng )。~成不居(立了功而不把功劳归于自己)。 2. 成就,成效:成~。~能。~亏一篑。事半~倍。急~近利。 3. 物理学上指用力使物体移动的工作,等于力乘移动的距离:~率。 4. 本领,能耐:~夫。~底。~力(a.功夫和力量;b.功效)。~到自然成。
【功】《唐韻》古紅切《集韻》《韻會》沽紅切,音公。《說文》以勞定國曰功。从力,工聲。《廣韻》功績也。《書·禹謨》九功惟敘。又自以爲功曰功之。《史記·信陵君傳》公子乃自驕而功之,竊爲公子不取也。又功,毛詩作公。《詩·小雅》以奏膚公。《註》功也。又《韻會》大功,小功,喪服名。謂治布有精麤之分。或作紅。史記漢書,大功小功,作大紅小紅。又《廣韻》漢複姓。《何氏姓苑》漢營陵令成功恢。禹治水告成功後爲氏。又《韻補》叶姑黃切,音光。《東方朔·七諫》信直退而毀敗兮,虛僞進而得當。追悔過之無及兮,豈盡忠而有功。又叶居銀切,音巾。
【知】1. 晓得,明了:~道。~名(著名)。~觉(有感觉而知道)。良~。~人善任。温故~新。~难而进。~情达理。 2. 使知道:通~。~照。 3. 学识,学问:~识,求~。无~。 4. 主管:~县(旧时的县长)。~府。~州。~宾(指主管招待宾客的人。亦称“知客”)。 5. 彼此了解:相~。~音。~近。 6. 彼此了解、交好的人:故~(老朋友)。 | ◎ 古同“智”,智慧。
【知】〔古文〕《唐韻》陟离切《集韻》《韻會》珍離切《正韻》珍而切,智平聲。《說文》詞也。从口从矢。《徐曰》知理之速,如矢之疾也。又《玉篇》識也,覺也。《增韻》喩也。《易·繫辭》百姓日用而不知。《書·臯陶謨》知人則哲,能官人。又漢有見知法。《史記·酷吏傳》趙禹與張湯論定諸律令,作見知法。《註》吏見知不舉劾爲故縱。又相交曰知。《左傳·昭四年》公孫明知叔孫于齊。《註》相親知也。又《昭二十八年》魏子曰:昔叔向適鄭,鬷蔑一言而善,執手遂如故知。《楚辭·九歌》樂莫樂兮新相知。又《爾雅·釋詁》匹也。《詩·檜風》樂子之無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