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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余时引步——和程刑部三首。碧鲜亭

韵脚:去十一暮

平仄:平 平 平 仄 仄

拼音: gōng yú shí yǐn bù

公余时引步释义

【公】1. 正直无私,为大家利益:~正。~心。大~无私。  2. 共同的,大家承认的:~理。~式。~海。~制。  3. 国家,社会,大众:~共。~安(社会整体的治安)。~众。~民。~论(公众的评论)。  4. 让大家知道:~开。~报。~然。  5. 封建制度最高爵位:三~(中国周代指“太师”、“太傅”、“太保”;西汉指“大司徒”、“大司马”、“大司空”)。~子。~主。  6. 敬辞,尊称男子:海~。包~。诸~(各位)。  7. 雄性的:~母。~畜。  8. 对长辈和年老人的称呼:~~。外~(外祖父)。  9.

【公】〔古文〕《唐韻》《正韻》古紅切《集韻》《韻會》沽紅切,音工。《說文》平分也。从八从厶。八,猶背也。厶音私。《韓非曰》自營爲厶,背厶爲公。《徐曰》會意。《爾雅·釋言》無私也。《書·周官》以公滅私,民其允懷。又《玉篇》方平也,正也,通也。又《禮·禮運》大道之行,天下爲公。《註》公猶共也。又爵名,五等之首曰公。《書·微子之命》庸建爾于上公。又三公官名。《韻會》周太師,太傅,太保爲三公。漢末大司馬,大司徒,大司空爲三公。東漢太尉,司徒,司空爲三公。又官所曰公。《詩·召南》退食自公。又父曰公。《列子·黃帝篇》家公執

【余】1. 我:“~将老”。  2. 剩下来的,多出来的:剩~。~粮。~兴。~悸。~孽。节~。~生。~荫(指前人的遗泽,遗留的庇荫)。~勇可贾(gǔ)(还有剩余的力量可以使出来)。  3. 十、百、千等整数或名数后的零数:十~人。  4. 后:“劳动之~,欢歌笑语。”  5. 农历四月的别称。  6. 姓。

【时】1. 一切事物不断发展变化所经历的过程:~间。~不我与。  2. 较长的时间:~代。古~。  3. 泛指一段时间:~光。~令。~分。  4. 现在的,当前的:当~。~下。~务。~宜。  5. 常常:~常。学而~习之。  6. 一年中的一季:~序。四~如春。  7. 旧时的记时单位,一昼夜十二分之一为一“时辰”,深夜十一点至次日凌晨一点为“子时”,中午十一点至一点为“午时”。  8. 现在的记时单位,一昼夜的二十四分之一:~钟。~差(chā)。  9. 某一时刻:按~上班。  10. 不定时,有时候:~而。

【时】〔古文〕旹《唐韻》《集韻》《韻會》市之切《正韻》辰之切,音蒔。《說文》四時也。《釋名》四時,四方各一時。時,期也,物之生死各應節期而至也。《書·堯典》敬授人時。《傳》敬記天時以授人也。《又》朞三百有六旬有六日,以閏月定四時成歲。《禮·孔子閒居》天有四時,春秋冬夏。《淮南子·天文訓》隂陽之專精爲四時。《又》三月而爲一時。又《韻會》辰也,十二時也。又《廣韻》是也。《書·堯典》黎民於變時雍。《傳》時,是也。《詩·大雅》曰止曰時,築室于兹。《朱傳》可以止于是,而築室矣。又《博雅》伺也。《論語》孔子時其亡也,而往拜

【引】1. 拉,伸:~力。~颈。~而不发。~吭高歌。  2. 领,招来:~见。~子。~言。~导。~荐。抛砖~玉。  3. 拿来做证据、凭据或理由:~文。~用。援~。  4. 退却:~退。~避。  5. 旧时长度单位,一引等于十丈。  6. 古代柩车的绳索:发~(出殡)。

【引】〔古文〕《唐韻》余忍切《集韻》《韻會》《正韻》以忍切,音蚓。《說文》開弓也。《徐鉉曰》象引弓之形。《周禮·冬官考工記》維體防之,引之中參。又《廣雅》演也。《易·繫辭》引而伸之。又《爾雅·釋詁》長也。《釋訓》子子孫孫引無極也。《書·梓材》引養引恬。又相牽曰引。《禮·檀弓》喪服,兄弟之子,猶子也。蓋引而進之也。《註》牽引進之,同于己子。《史記·秦始皇紀》諸生轉相告引。又《集韻》導也。《史記·韓長孺傳》奉引墮車,蹇。《註》爲天子導引而墮車,跛。又卻也。《禮·玉藻》侍坐,則必退席。不退,則必引而去君之黨。《註》引

【步】1. 行走:~兵。~行(xíng )。徒~。信~。闲~。固~自封。望而却~。  2. 踏着别人的足迹走,追随:~韵。~其后尘。~武前贤。  3. 行走时两脚的距离:~伐。~测。寸~难行。  4. 事情进行的程序、阶段、程度:~骤。初~。  5. 中国旧制长度单位,一步等于五尺。  6. 古同“埠”,多用于地名。  7. 姓。

【步】《唐韻》《正韻》薄故切《集韻》《韻會》蒲故切,音捕。《說文》行也。《書·武成》王朝步自周。《傳》步,行也。《正義》曰:《爾雅·釋宮》云:堂上謂之行,堂下謂之步。彼相對爲名耳,散則可以通,故步爲行也。《楚辭·招》步騎羅些。《註》乗馬爲騎,徒行爲步。又《小爾雅》跬,一舉足也。倍跬謂之步。《白虎通》人踐三尺法天地人,再舉足步備隂陽也。《周禮·夏官》射人以貍步張三侯。《註》鄭司農云:貍步,謂一舉足爲步,於今爲半步。又《司馬法》六尺爲步,步百爲畝。《禮·王制》古者以周尺八尺爲步,今以周尺六尺四寸爲步。《正義曰》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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