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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御香方加减频——宫词一百首

平仄:平 仄 平 平 平 仄 平

拼音: jiǎn yù gōng|gòng pín|bīn xiāng jiā fāng

供御香方加减频释义

【减】1. 由原有数量中去掉一部分:~价。~员。缩~。削~。偷工~料。  2. 降低程度,衰退:~轻。~弱。~少。~色。~产。~免。~缓。

【减】《玉篇》古斬切,音減。俗減字。(減)《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古斬切,音鹼。《說文》損也。《玉篇》少也,輕也。《禮·樂記》禮主其減。又水名。《山海經》番條之山,減水出焉。又岐山亦出減水,東南流注于江。又姓。《史記·酷吏傳》減宣。又《廣韻》《集韻》下斬切,音豏。又《集韻》公陷切,音。義同。 俗作减,非。(減)漢典考證:〔又姓。《前漢·酷吏傳》減宣。〕 謹按漢書作咸,史記作減。前漢改史記。 考證:〔又姓。《前漢·酷吏傳》減宣。〕 謹按漢書作咸,史記作減。前漢改史記。 zdi

【御】1. 驾驶车马:~车。~者。  2. 封建社会指上级对下级的治理,统治:“百官~事”。~下。~众。  3. 对帝王所作所为及所用物的敬称:~用。~览。~旨。~赐。~驾亲征。  4. 抵挡:防~。~敌。~寒。

【御】〔古文〕《唐韻》《集韻》《類篇》牛據切《韻會》《正韻》魚據切,音禦。《說文》使馬也。《徐鍇曰》卸解車馬也。从彳从卸,皆御者之職。《詩·小雅》徒御不驚。又《正韻》統也。《賈誼·過秦論》振長策而御宇內。又《韻會》凡天子所止曰御。前曰御前,書曰御書,服曰御服,皆取統御四海之內。《蔡邕·獨斷》御者,進也。凡衣服加於身,飮食適於口,妃妾接於寢皆曰御。《釋名》御,語也。尊者將有所欲,先語之也。亦言職,尊者有所勤御,如御牛馬然也。《禮·王制》千里之內以爲御。《註》御謂衣食。《疏》御是進御所須,故爲衣食。又《廣韻》侍也,

【供】◎ 准备着东西给需要的人应用:~给(jǐ)。~求。~应。~需。~销。提~。~不应求。 | 1. 奉献:~养。~献。~奉。~佛。~职。  2. 祭祀用的东西:~桌。~品。~果。上~。  3. 被审问时在法庭上述说事实:招~。口~。~状。~认。~词。

【供】《廣韻》九容切《集韻》《韻會》居容切《正韻》居中切,音恭。《說文》設也。一曰供給。《書·無逸》文王不敢盤于游田,以庶邦惟正之供。《禮·檀弓》杜蕢曰:蕢,宰夫也。非刀匕是供。《左傳·僖四年》敢不供給。又姓。明供仲序,廣東人。又《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居用切,音貢。義同。《華嚴經》諸供養中,法供最重。又通作共。互詳八部共字註。漢典考證:〔《左傳·僖元年》敢不供給。〕 謹照原文元年改四年。 考證:〔《左傳·僖元年》敢不供給。〕 謹照原文元年改四年。

【频】1. 屡次,连次:~繁。~仍。~数(shù)(次数多而接连)。~率(lǜ)。~谱。捷报~传。  2. 危急:“国步斯~”。  3. 并列:“百嘉备舍,群神~行”。  4. 古同“颦”。 | ◎ 古同“濒”,水边地。

【频】〔古文〕《唐韻》符眞切《集韻》《韻會》毗賔切,音顰。《玉篇》急也。《廣雅》比也。《詩·大雅》國步斯頻。《傳》頻,急也。《箋》頻猶比也。國家之政,行此禍害比比然。又姓。《風俗通》漢有酒泉太守頻暢。又《說文》水厓。《徐鉉曰》今俗別作水濵,非是。《詩·大雅》池之竭矣,不云自頻。《傳》頻,厓也。《箋》頻,當作濵。又與顰同。《易·復卦》頻復厲无咎。《註》謂頻蹙之貌。又果名。《前漢·司馬相如·上林賦》仁頻,幷閭。《註》仁頻,賔榔也。頻或作賔。漢典考證:〔《詩·大雅》地之竭矣,不云自頻。〕 謹照原文地改池。 考證:〔《

【香】1. 气味好闻,与“臭”相对:~味。~醇。芳~。清~。  2. 舒服:睡得~。  3. 味道好:这鱼做得真~。  4. 受欢迎:这种货物在农村~得很。  5. 称一些天然或人造的有香味的东西:麝~。灵猫~。龙涎~。檀~。沉~。  6. 旧时用以形容女子事物或作女子的代称:~闺。~艳。  7. 祭祖、敬神所烧的用木屑搀上香料做成的细条:~火。烧~拜佛。~炉。~烛。  8. 姓。

【香】〔古文〕《廣韻》許良切《集韻》《韻會》《正韻》虛良切,音鄕。《玉篇》芳也。《正韻》氣芬芳。《書·君》至治馨香,感于神明。《詩·周頌》有飶其香。《禮·月令》中央土,其臭香。又草木之香,如沉香,棧香,蜜香,檀香,具載。《洪芻·香譜》及《葉延珪·香隸》諸書。又獸亦有香。《談苑》商女山中多麝,其性絕愛其臍,爲人逐急,卽投巖舉爪,剔裂其香。又《本草》麝香有三等:第一生香,亦名遺香,乃麝自剔出者。其次臍香。其三心結香。又有小麝,其香更奇。又風香。《庾信詩》結客少年塲,春風滿路香。又含香。《漢官儀》尚書郞含雞舌香,伏奏

【加】1. 增多:增~。追~。~倍。~封。  2. 把本来没有的添上去:~注解。~冕。  3. 把几个数合起来的算法:~法。  4. 施以某种动作:~以。不~考虑。  5. 使程度增高:~工。~强。~剧。  6. 超过:~人一等(形容学问才能超过常人)。  7. 姓。

【加】《唐韻》古牙切《集韻》《韻會》《正韻》居牙切,音家。《說文》語相增加也。从力口。《徐曰》會意。《爾雅·釋詁》重也。《註》重也。《玉篇》益也。《論語》又何加焉。又《廣韻》上也,陵也。《論語》吾亦欲無加諸人。《註》陵也。又《增韻》施也,著也。《禮·冠義》醮於客位三加彌尊加有成也。又《韻補》叶居何切,音哥。《東方朔·七諫》蓬艾親入御于牀第兮,馬蘭踸踔而日加。棄捐葯芷與杜衡兮,余奈世之不知芳何。又叶居之切,音姬。《三略》柔有所設,剛有所施。弱有所用,彊有所加。

【方】1. 四个角都是90度直角的四边形或六个面都是方形的立体;正~形.长~形  2. 数学上指某数自乘的积:~根。平~。开~。  3. 人的品行端正:~正。~直。  4. 一边或一面:~向。~面。  5. 地区,地域:地~。~志。~言。~物。~圆。~隅(边疆)。~舆(指领域,亦指大地)。  6. 办法,做法,技巧:~式。~法。教导有~。贻笑大~。  7. 种,类:变幻无~。仪态万~。  8. 为治疗某种疾病而组合起来的若干种药物的名称、剂量和用法:药~。  9. 违背:~命。  10. 正在,正当:~今盛世。

【方】〔古文〕《唐韻》府良切《集韻》《韻會》分房切,音芳。《說文》倂船也。象兩舟省總頭形。或从水作汸。《詩·周南》江之永矣,不可方思。《傳》方,泭也。《釋文》小筏曰泭。《爾雅·釋水》大夫方舟。《註》倂兩船。《史記·酈食其傳》方船而下。《註》謂船也。又《易·坤卦》六二直方大。《註》地體安靜,是其方也。《周禮·冬官考工記》圜者中規,方者中矩。《淮南子·天文訓》天道曰圓,地道曰方。方者主幽,圓者主明。又《易·觀卦》君子以省方觀民設敎。《疏》省視萬方。《詩·大雅》監觀四方。《周禮·天官·冢宰》辨方正位。《註》別四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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