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上平一東
平仄:平 仄 平 仄 平
拼音: tóng|tòng wǒ yǔ|yù|yú guāng cǎi
【同】1. 一样,没有差异;相~。~一(a.一致,统一;b.共同的一个或一种)。~侪(同辈)。~庚(同岁)。~年。~胞。~人(a.在同一单位工作的人;b.同行业的人)。~仁(同人)。~仇敌忾。~工异曲。~室操戈。情~手足。 2. 共,在一起(从事):共~。~学。~步。殊途~归。~舟共济。 3. 和,跟:~流合污。 4. 姓。 | ◎ 〔胡~〕见“胡”。
【同】《唐韻》《正韻》徒紅切《集韻》《韻會》徒東切,音桐。《說文》合會也。《玉篇》共也。《廣韻》①也。《易·同人》天與火同人,君子以類族辨物。《書·益稷》敷同日奏罔功。又《廣韻》齊也。《書·舜典》同律度量衡。《詩·小雅》我馬旣同。又聚也。《詩·小雅》獸之所同。《傳》同猶聚也。又和也。《禮·禮運》是謂大同。《註》猶和也,平也。又《周禮·春官·大司樂》六律六同。《註》六律合陽聲者,六同合隂聲者。又《典同》掌六律,六同之和。《註》律以竹,同以銅。言助陽宣氣,與之同也。又《周禮·春官·大宗伯》時見曰會,殷見曰同。《詩·
【我】◎ 自称,自己,亦指自己一方:~们。~见(我自己的看法)。~辈。~侪(我们)。自~。~盈彼竭。
【我】〔古文〕《唐韻》五可切《集韻》《韻會》語可切,俄上聲。《說文》施身自謂也。《廣韻》已稱也。又稱父母國曰我,親之之詞。《春秋·隱八年》我人祊。又姓。古賢人,著書名我子。又《說文》或說我,頃頓也。○按頃頓,義與俄同。然字書從無作俄音者,存考。又《韻補》叶與之切,音台。《揚子·太經》出我入我,吉凶之魁。《註》我音如台小子之台。又叶阮古切,音五。《張衡·鮑德誄》業業學徒,童蒙求我。濟濟京河,實爲西魯。,篆文我。
【与】1. 和,跟:正确~错误。~虎谋皮。生死~共。 2. 给:赠~。~人方便。 3. 交往,友好:相~。~国(相互交好的国家)。 4. 〔~其〕比较连词,常跟“不如”、“宁可”连用。 5. 赞助,赞许:~人为善。 | ◎ 参加:参~。~会。 | ◎ 同“欤”。
【与】《廣韻》《集韻》《正韻》同與。《說文》賜予也。一勺爲与。《六書正譌》寡則均,故从一勺。(與)〔古文〕《廣韻》弋諸切《正韻》弋渚切《集韻》《韻會》演女切,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又《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又《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又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又待也。《論語》歲不我與。又《博雅》如也。《前
【光采】光彩”。典
诗者以“光采与我同”来形容自然之美点石成金之妙,体现出他对自然的痴迷之情,不仅仅是物我两忘的极至境地,也是一种向往自然、融入自然的心境。此诗情景交融,意境深远,给人以启迪与思考。
诗人用“光采”来形容内心自身之美,光明炽盛,体察出自然与人文的共通之美。光明之美亦借以抒发对人性美好的追求与向往,以点照面、以物证源,使读者在读诗之际也受到启发与感悟。
《光采与我同》一诗以光明之美喻自己的光采,传达出对自然美好的向往与追求,既表达了对自然之光的羡慕和赞美,也彰显了诗人对内心光明美好的追求。此诗以自然之光烘托自身之美,意境深远,给人以思辨之味。
《光采与我同》此句诗,取意深远,抒发着诗人对自然之光的赞美之情。光明照临大地,皎洁如月,恰似美人之颜。我之身心,亦受其熏陶而得无限光采,光采与我同,融为一体。古人有言:“光明立法于天地,风雅托象于人。”此诗表达了人与自然之间的契合,显示出作者对自然之美的体悟。
此句诗独特之处在于诗人将光采与自己结合为一,表达出内外一致,心物相通的美妙意境。诗人不仅仅是将自然之美写入吟诗之中,更是将自然之美融入了自身,形成无间的关联,达到以物抒情的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