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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寡妇忍同欺——隋门。隋文帝

韵脚:上平七之

平仄:平 平 仄 仄 仄 平 平

拼音: qī tóng|tòng rěn gū ér guǎ fù

孤儿寡妇忍同欺释义

【欺】1. 诈骗,蒙混:~骗。~诈。~哄。~瞒。~诬。~诳。~蒙。童叟无~。  2. 压迫,侮辱:~负。~侮。~压。~凌。~生。~善怕恶。

【欺】《唐韻》去其切《集韻》《韻會》丘其切,音僛。《說文》詐欺也。《新書·道術篇》仁義修立謂之任,反任爲欺。《論語》吾誰欺。《史記·循吏傳》子產治鄭,民不能欺。子賤治單父,民不忍欺。西門豹治鄴,民不敢欺。又自昧其心曰欺。《大學》毋自欺也。《蘇洵曰》書有以加乎其言,言有以加乎其心,聖人以爲自欺。《呂祖謙論鄭莊公殺叔段曰》將欲欺人,必先欺心。又欺,也。《揚子·方言》晉、魏、河內之北謂曰殘,楚謂之貪,南楚江、湘之閒謂之欺。《郭註》言欺難厭也。今關西人呼打爲,音廩,或洛感反。又詆欺,漢法名。漢有誹謗詆欺法,至哀帝始除之

【同】1. 一样,没有差异;相~。~一(a.一致,统一;b.共同的一个或一种)。~侪(同辈)。~庚(同岁)。~年。~胞。~人(a.在同一单位工作的人;b.同行业的人)。~仁(同人)。~仇敌忾。~工异曲。~室操戈。情~手足。  2. 共,在一起(从事):共~。~学。~步。殊途~归。~舟共济。  3. 和,跟:~流合污。  4. 姓。 | ◎ 〔胡~〕见“胡”。

【同】《唐韻》《正韻》徒紅切《集韻》《韻會》徒東切,音桐。《說文》合會也。《玉篇》共也。《廣韻》①也。《易·同人》天與火同人,君子以類族辨物。《書·益稷》敷同日奏罔功。又《廣韻》齊也。《書·舜典》同律度量衡。《詩·小雅》我馬旣同。又聚也。《詩·小雅》獸之所同。《傳》同猶聚也。又和也。《禮·禮運》是謂大同。《註》猶和也,平也。又《周禮·春官·大司樂》六律六同。《註》六律合陽聲者,六同合隂聲者。又《典同》掌六律,六同之和。《註》律以竹,同以銅。言助陽宣氣,與之同也。又《周禮·春官·大宗伯》時見曰會,殷見曰同。《詩·

【忍】1. 耐,把感情按住不让表现:~耐。~痛。~受。容~。~俊不禁(忍不住笑)。  2. 狠心,残酷:~心。残~。 典

【忍】《唐韻》而軫切《集韻》《韻會》《正韻》爾軫切,人上聲。《說文》能也。《徐曰》能音耐。从心刃。《長箋》如刀剌心,忍意也。《周武王·書銘》忍之須臾,乃全汝軀。又《廣韻》强也,有所含忍。《左傳·昭元年》魯以相忍爲國。又安于不仁曰忍。《詩·大雅》維彼忍心,是顧是復。《詩·小雅》君子秉心,維其忍之。又忍忍,猶不忍也。《後漢·崔琦傳》情懷忍忍。又姓。又《廣韻》《集韻》《韻會》而振切,音仞。堅柔也,本作肕。亦作忍。《周禮·地官·山虞註》柔忍,通作刃。《詩·小雅·荏染柔木註》柔刃之木荏苒然。《釋文》忍音刃。《禮·月令·納

【孤儿寡妇】留的妻子、儿女。《后汉书·陈龟传》:“战夫身膏沙漠,居人首係马鞍。或举国掩尸,尽种灰灭,孤儿寡妇,号哭城空,野无青草,室如悬磬。”《晋书·石勒载记下》:“大丈夫行事当礌礌落落,如日月皎然,终不能如曹孟德、司马仲达父子,欺他孤儿寡妇,狐媚以取天下也。”《初刻拍案惊奇》卷二十:“教我撇下孤儿寡妇,如何是了?”清和邦额《夜谭随录·嵩桬篙》:“汝诚能侮人,曷不去扰乱我家?庶几强项,而欺人孤儿寡妇。”巴金《灭亡》第十六章:“她想,万一他有什么好歹,这孤儿寡妇又靠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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