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唐诗 / 奉和圣制暮春送朝集使归郡应制

归分汉主忧——奉和圣制暮春送朝集使归郡应制

韵脚:去四十九宥

平仄:平 平 仄 仄 平

拼音: fēn|fèn yōu guī hàn zhǔ

归分汉主忧释义

【分】1. 区划开:~开。划~。~野(划分的范围)。~界。~明。条~缕析。~解。  2.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发。~忧。~心劳神。  3.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会。~行(háng )。  4. 散,离:~裂。~离。~别。~崩离析。~门别类。  5. 辨别:区~。~析。  6. 区划而成的部分:二~之一。  7. 一半:人生百年,昼夜各~。春~。秋~。 | 1. 名位、职责、权利的限度:~所当然。身~。~内。恰如其~。安~守己。  2. 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成~。天~(天资)。情~(情谊)。

【分】《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又《增韻》裂也,判也。又《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又《玉篇》隔也。又《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又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又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又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又《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又《唐韻》扶問切

【忧】1. 发愁:~愤。~惧。~烦。~惶。~急。~煎。~思(a.忧念;b.忧愁的思绪)。~戚。杞人~天。  2. 可忧虑的事:~患。内~外患。乐以忘~。高枕无~。  3. 指父母之丧:丁~。

【忧】《集韻》尤救切,音祐。《玉篇》心動也。◎按《說文》集韻皆訓不動,惟玉篇訓心動。从心从尤。似應玉篇爲是。(憂)〔古文〕《唐韻》《集韻》《韻會》於求切《正韻》於尤切。本作。今作憂。《說文》愁也。《爾雅·釋詁》思也。《疏》憂者。愁思也。《書·洪範》六極,三曰憂。又疾也。《禮·曲禮》某有負薪之憂。《註》憂或爲疾。又幽也。《易·乾卦》憂則違之。《註》謂時當幽隱也。又辱也。《易·繫辭》小人道憂也。又居喪曰憂。《書·說命》王宅憂。又孕病曰憂。《晉語》文王在母不憂。又人憂則頭低垂。《禮·曲禮》下于帶則憂。《註》憂則低也。

【归】1. 返回,回到本处:~国。~程。~侨。~宁(回娘家看望父母)。~省(xǐng )(回家探亲)。~真反璞。  2. 还给:~还。物~原主。  3. 趋向,去往:~附。众望所~。  4. 合并,或集中于一类,或集中于一地:~并。~功。~咎。  5. 由,属于:这事~我办。~属。  6. 结局:~宿(sù)。  7. 珠算中一位除数的除法:九~。  8. 古代称女子出嫁:“之子于~,宣其室家”。  9. 自首。

【汉主】◎汉主hànzhǔ[theemperorintheHanDynasty]汉朝君主汉主不以为疑。——南朝梁·丘迟《与陈伯之书》相关词语:汉火汉腊汉水汉日天种汉官仪汉篆汉经厂汉高汉礼汉鸡汉陵汉厫汉土汉浦汉帝汉思汉后汉津像主泊主天地主找主背主逼主还主宫主大主矿主做主正主四时主月主侵主一客不犯二主造化主独立自主

归分汉主忧用户点评
u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