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上平七之
平仄:平 仄 平 平 平
拼音: qí shí|zhì cán guī mǎ
【旗】1. 用布、纸、绸子或其他材料做成的标识,多是长方形或方形:~子。~帜。~号。~舰。~手。 2. 中国清代满族的军队编制和户口编制(共分八旗,后又建立蒙古八旗,汉军八旗),特指属于满族的:~人(满族人)。~籍。~袍。 3. 中国内蒙古自治区的行政区划,相当于县。
【旗】《唐韻》《集韻》《韻會》渠之切《正韻》渠宜切,音奇。《說文》熊旗五游,以象罰星,士卒以爲期。《釋名》熊虎爲旗,軍將所建,象其猛如虎,與衆期其下也。《周禮·春官·司常》熊虎爲旗。《又》師都建旗。《註》畫熊虎者,鄕遂出軍賦,象其守猛莫敢犯也。又《左傳·閔二年》佩衷之旗也。《註》旗,表也。又星名。《史記·天官書》東北曲十二星曰旗。《註》兩旗者,左旗九星,在河鼓左也。右旗九星,在河鼓右也。皆天之鼓旗,所以爲旌表。又姓。《廣韻》齊卿子旗之後,漢有九江太守旗光。又與箕同。《荀子·富國篇》則國安於盤石,壽於旗翼。《註》
【识】1. 知道,认得,能辨别:~辨。~破。~相(xiàng )。~途老马。 2. 所知道的道理:知~。常~。 3. 辨别是非的能力:见~。远见卓~。 | 1. 记住:博闻强~。 2. 标志,记号。 方言集汇
【识】〔古文〕《唐韻》賞職切《集韻》《韻會》設職切,音式。《說文》常也。一曰知也。《長箋》訓常無意義。《玉篇》識,認也。《增韻》能別識也。又見識也。《詩·大雅》不識不知,順帝之則。《左傳·襄二十九年》吳公子札聘于鄭,見子產如舊相識。《老子·道德經》前識者,道之華而愚之始。《莊子·繕性篇》道固不小行,德固不小識。《揚子·法言》多聞見而識乎正道者,至識也。多聞見而識乎邪道者,迷識也。又草名。《大戴禮·夏小正》三月采識。識,草也。又州名。《唐書·地理志》識利州屬高麗降戸州。又姓。見《姓纂》。又《廣韻》《集韻》《韻會》
【残】1. 害,毁坏:~害。摧~。 2. 不完全,余下的:~余。~阳。~存。~废。~佚。苟延~喘。 3. 凶恶:~忍。~酷。凶~。
【残】《廣韻》昨干切《集韻》《韻會》財干切,音。《說文》賊也。《詩·小雅》廢爲殘賊。《孟子》賊義者謂之殘。又《釋名》殘,踐也。踐使殘壞也。《書·泰誓》殘害于爾萬姓。又《史記·樊噲傳》殘東垣。《註》謂多所殺傷也。又惡也。《書·泰誓》取彼凶殘。《史記·陳餘傳》爲天下除殘。又放逐也,殺也。《周禮·夏官》《大司馬》九伐之法,放弑其君,則殘之。《揚子·方言》殺也。晉魏河內之北,謂爲殘。音廩。或洛感反。又食餘也。《杜甫詩》殘杯與冷炙。又煑肉之名。《張協·七命》鷰猩脣,髦殘象白。《註》髦,髦牛也。殘白,蓋煮肉之異名。《崔駰·
【归马】见“归马放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