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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枝芳气已销亡——帝京篇

韵脚:下平十陽

平仄:仄 平 平 仄 仄 平 平

拼音: guì zhī fāng qì yǐ xiāo wáng|wú

桂枝芳气已销亡释义

【桂枝】1.传说月中有桂树,因以“桂枝”指月。唐卢照邻《明月引》:“横桂枝於西第,绕菱花於北堂。”唐太宗《辽城望月》诗:“魄满桂枝圆,轮亏镜彩缺。”2.“桂林一枝”的省言。喻登科及第。唐孟浩然《送洗然弟进士举》诗:“桂枝如已擢,早逐雁南飞。”唐司空曙《下第日书情寄上叔父》诗:“欲归江海寻山去,愿报何人得桂枝。”宋梅尧臣《送门人欧阳秀才游江西》诗:“无忘桂枝荣,举酒一以送。”元杨弘道《幽怀久不写一首效韩子此日足可惜赠彦深》诗:“明年桂枝春,兄弟双翱翔。”参见“桂林一枝”。3.中药名。即肉桂。可作中药。明李时珍《本草

【芳】1. 花草的香气:~香。~草。~菲(a.花草的香气;b.指花草)。~馥。~馨。芬~。  2. 喻美好的:~名。~龄(年龄,用于少女)。~姿(美好的姿态,用于少女)。~邻(关系融洽的邻居,用作敬辞)。流~百世。  3. 花卉:群~竞艳。~时(花盛时节)。 网

【芳】《唐韻》《集韻》《正韻》敷方切,音妨。《說文》香草也。《屈原·離騷》雜杜蘅與芳芷。《註》杜蘅、芳芷,皆香草名。又《玉篇》芬芳,香氣貌。《司馬相如·美人賦》芳香芬烈。又《屈原·離騷》芳與澤其雜糅兮。《註》芳,德之臭也。《晉書·元帝紀》文景垂仁,傳芳于南頓。又《韻會》州名。地多芳草,置在常芳縣。又姓。《通志·氏族略》《風俗通》云:漢有幽州刺史芳垂敷。 《韻學集成》作芳。芳字从屮作屮下方。漢典考證:〔《屈原·離騷》芳與澤其雜糅兮。《註》芳,德之貌也。〕 謹照原文貌改臭。 考證:〔《屈原·離騷》芳與澤其雜糅兮。《

【气】1. 没有一定的形状、体积,能自由散布的物体:~体。  2. 呼吸:没~了。~厥。~促。~息。一~呵成。  3. 自然界寒、暧、阴、晴等现象:~候。~温。~象。  4. 鼻子闻到的味:~味。臭~。  5. 人的精神状态:~概。~节。~魄。~派。~馁。  6. 怒,或使人发怒:不要~我了。~恼。~盛(shèng )。忍~吞声。  7. 欺压:受~。  8. 中医指能使人体器官发挥机能的动力:~功。~血。~虚。  9. 中医指某种症象:痰~。湿~。  10. 景象:和~。~氛。~韵(文章或书法绘画的意境或韵味

【气】《唐韻》去旣切《集韻》丘旣切,音炁。《說文》雲气也。象形。一曰息也。或作氣、炁。又與人物也。今作乞。又《玉篇》去乙切《廣韻》去訖切《集韻》《類篇》欺訖切,音乞。《博雅》求也。一曰取也。或省文作乞。《徐官·古今印史》氣,小篆本作气。氣爲火所化,其出必炎上,故象炎上之形。凡求乞者必於上,因借爲求乞字。气、乞本同一字也。後世隷楷以二字易混,乃省一筆以別之。又《六書正譌》气,俗用氣,乃稟氣之氣。雲气必用气。○按天地人物之氣雖別,而气、氣字義實同,分屬則泥矣,《正譌》之說非是。(氣)〔古文〕《唐韻》去旣切《集韻》《

【已】1. 止,罢了:学不可以~。死而后~。  2. 表示过去:~经。事~至此。~往。业~。  3. 后来,过了一些时间,不多时:~忽不见。  4. 太,过:不为~甚。  5. 古同“以”。

【已】《廣韻》羊己切《集韻》《韻會》《正韻》養里切,音以。《玉篇》止也,畢也,訖也。《廣韻》成也。《集韻》卒事之辭。《易·損卦》已事遄往。又《玉篇》退也。《廣韻》去也,棄也。《書·堯典》試可乃已。《論語》三已之。又太也。《廣韻》已,甚也。《孟子》仲尼不爲已甚者。《註》不欲爲已甚,太過也。又《廣韻》過事語辭。《史記·灌夫傳》已然諾。《註》索隱曰:謂已許諾,必使副其前言也。又《類篇》語已也。《增韻》語終辭。《前漢·梅福傳》亦無及已。又踰時曰已而。《史記·高帝紀》已而有娠。又與以通。《荀子·非相篇》人之所以爲人者,何

【销】1. 熔化金属:~金。~毁。  2. 去掉:~案。~账。~脏。~魂。~蚀。~声匿迹(形容藏起来,不在公开场合出现)。报~。  3. 开支,花费:开~。  4. 出卖货物:~售。~路。供~。  5. 机器或器物上像钉子的零件:~子。~钉。插~。  6. 把机器上的销子或门窗上的插销推上。  7. 古同“消”,消散,消失。

【销】《唐韻》相邀切《集韻》《韻會》思邀切,音宵。《說文》鑠金也。《史記·秦始皇紀》收天下兵,聚之咸陽,銷以爲鍾鐻。又釋也,盡也。《前漢·鄒陽傳》積毀銷骨。《王勃·滕王閣序》虹銷雨霽。《杜甫詩》金吼霜鐘徹,花催蠟炬銷。又《禮·樂記》禮減而不進則銷。《註》銷,音消。言不自進,則禮道銷衰也。又《莊子·則陽篇》其聲銷。《註》銷,音消。小也。又《張協·七命》銷踰羊頭。《註》銷,生鐵也。《淮南子·修務訓》羊頭之銷。《註》羊頭之銷,白羊子刀。又姓。《山海經》帝鴻生白民,白民銷姓。又《釋名》鍤或曰銷。銷,削也。能有所穿削也。

【亡】1. 逃:逃~。流~。  2. 失去:~佚。~羊补牢。  3. 死:伤~。死~。  4. 灭:灭~。~国奴。救~。兴~。 | ◎ 古同“无”,没有。

【亡】《唐韻》《集韻》《韻會》武方切,音忘。失也。《孟子》樂酒無厭謂之亡。《註》謂廢時失事也。《家語》楚人亡弓,楚人得之。又滅也。《莊子·田子方》楚王與凡君坐。少焉,楚左右曰:凡亡者三。凡君曰:凡之亡也,不足以喪,吾存。又《周禮·春官·大宗伯》以喪禮哀死亡。又逃也。《大學》舅犯曰:亡人無以爲寶。又《前漢·韓信傳》蕭何聞信亡,自追之。又與忘同。《詩·邶風》心之憂矣,曷維其亡。又《正韻》同無。《詩·邶風》何有何亡,黽勉求之。《毛傳》亡謂貧也。 《說文》从入从。《徐曰》音隱,隸作亡。《藝苑雌黃》古惟用兦字,秦時始以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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