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唐诗 / 陪郑广文游何将军山林十首(山林在韦曲西塔陂)

谷口旧相得——陪郑广文游何将军山林十首(山林在韦曲西塔陂)

韵脚:入二十五德

平仄:仄 仄 仄 平 平

拼音: kǒu jiù dé|děi|de xiāng|xiàng 3

谷口旧相得释义

【口】1. 人和动物吃东西和发声的器官(亦称“嘴”):~腔。~才。~齿。~若悬河。  2. 容器通外面的地方:瓶子~。  3. 出入通过的地方:门~。港~。  4. 特指中国长城的某些关口(多用作地名):古北~。喜峰~。  5. 破裂的地方:~子。 典

【口】〔古文〕《唐韻》苦后切《集韻》《韻會》去厚切《正韻》苦厚切,上聲。《說文》人所以言食也。象形。《易·頤卦》自求口食。《書·大禹謨》唯口出好興戎。又戸口。《孟子》數口之家。《前漢·宣帝紀》膠東相成勞來不怠,流民自占八萬餘口。又《李陵傳》捕得生口,言李陵敎單于爲兵,以備漢軍。又姓。《唐韻》今同州有之。《正字通》明弘治中,宣府通判口祿。又古口,複姓。《正字通》漢有古口引。又壺口,山名。《書·禹貢》冀州旣載壺口。又谷口,地名。《史記·范睢傳》北有甘泉谷口。《註》九嵏山中西謂之谷口。又列口,縣名。《前漢·地理志》樂

【旧】1. 过时的,与“新”相对:~式。~俗。  2. 东西因经过长时间而变了样子:~衣服。~书。  3. 原先曾有过的,过去很长时间的:~居。~友。  4. 有交情,有交情的人:故~(指老朋友)。念~(怀念旧日情谊)。 典

【旧】《唐韻》《集韻》《韻會》巨救切《正韻》巨又切,音柩。《說文》鴟舊,舊留也。《徐曰》卽怪鴟也。又《廣韻》故也。《增韻》對新之稱。《詩·豳風》其新孔嘉,其舊如之何。《左傳·僖二十八年》輿人誦,原田每每,舍其舊,而新是謀。《公羊傳·莊二十九年》新延廄者何。修舊也。又久也。《詩·大雅》於乎小子,告爾舊止。《箋》舊,久也。又《韻會》昔也,老宿也。又姓。漢上黨太守舊彊。又與柩同。《金史·蔡珪傳》燕靈王舊。舊,古柩字通用。又《韻會》《正韻》巨九切,音臼。義同。又《集韻》許尤切,音休。與鵂同。又《韻補》叶巨己切,音技。《

【得】1. 获取,接受:~到。~失。~益。~空(kòng)。~便。~力。~济。心~。  2. 适合:~劲。~当(dàng )。~法。~体。  3. 满意:~意。扬扬自~。  4. 完成,实现:饭~了。~逞。~志(多指满足名利的欲望)。  5. 可以,许可:不~随地吐痰。  6. 口语词(a.表禁止,如“~了,别说了”;b.表同意,如“~,就这么办”)。 | 1. 必须,须要:可~注意。  2. 极舒服,极适意:这时要能洗上凉水澡,就~了。 | 1. 用在动词后表可能:要不~。拿~起来。  2. 用在动词或形容词

【得】〔古文〕《唐韻》《正韻》多則切《集韻》《韻會》的則切,音德。《說文》行有所得也。《玉篇》獲也。《韻會》凡有求而獲皆曰得。又賦受亦曰得。《易·乾卦》知得而不知喪。《禮·曲禮》臨財毋苟得。《左傳·定九年》凡獲器用曰得,得用焉曰獲。《孟子》求則得之。又貪也。《論語》戒之在得。又《韻會》與人契合曰相得。《王褒·聖主得賢臣頌》聚精會神,相得益章。又得得,唐人方言,猶特地也。《全唐詩話》貫休入蜀,以詩投王建曰:一瓶一鉢垂垂老,千水千山得得來。又叶都木切,音篤。《老子·道德經》罪莫大於可欲,禍莫大於不知足,咎莫大於欲得

【相】1. 交互,行为动作由双方来:互~。~等。~同。~识。~传(chuán )。~符。~继。~间(jiàn )。~形见绌。~得益彰(两者互相配合,更加显出双方的长处)。  2. 动作由一方来而有一定对象的:~信。~烦。~问。  3. 亲自看(是否中意):~亲。~中(zhòng)。  4. 姓。 | 1. 容貌,样子:~貌。照~。凶~。可怜~。  2. 物体的外观:月~。金~。  3. 察看,判断:~面。~术(指观察相貌,预言命运好坏的方术)。  4. 辅助,亦指辅佐的人,古代特指最高的官:辅~。宰~。首~。

【相】《唐韻》《正韻》息良切《集韻》《韻會》思將切,音襄。《說文》省視也。又《廣韻》共也。《正韻》交相也。《易·咸卦》二氣感應以相與。《公羊傳·桓三年》胥命者何,相命也。《註》胥,相也。相與胥音別義通。又質也。《詩·大雅》追琢其章,金玉其相。又相思,木名。《左思·吳都賦》相思之樹。《註》大樹也。東冶有之。又《唐韻》《正韻》息亮切,襄去聲。《爾雅·釋詁》視也。《左傳·隱十一年》相時而動。又《集韻》助也。《易·泰卦》輔相天地之宜。《書·立政》用勱相我國家。又《爾雅·釋詁》導也。又勴也。《註》謂贊勉。《疏》鄉飲酒云:

【谷】1. 两山间的夹道或流水道,或指两山之间:山~。河~。  2. 喻困境:进退维~(进退两难)。  3. 庄稼和粮食的总称:五~。百~。  4. 粟的别称,亦指稻的子实:~物。~米。稻~。  5. 姓。

【谷】《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古祿切,音穀。《說文》泉出通川爲谷。从水半見,出於口。《韻會》兩山閒流水之道也。《爾雅·釋水》水注谿曰谷。《疏》謂山谷中水註入谿也。《易·井卦》井谷射鮒。《註》谿谷出水,從上注下。《公羊傳·僖三年》桓公曰:無障谷。《註》水注川曰谿,注谿曰谷。《禮·祭法》山林、川谷、丘陵,民所取財用也。《老子·道德經》江海所以能爲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又谷水。《管子·度地篇》山之溝一有水一無水者,命曰谷水。又暘谷,日所出處。昧谷。日所入處。《書·堯典》分命羲仲宅嵎夷,曰暘谷。分命和仲宅西,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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