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仄 平 仄 仄 仄
拼音: kě|kè chǔ|chù 4 xiāng yì
【可】1. 允许:许~。认~。宁~。 2. 能够:~见。~能。~以。不~思议。 3. 值得,认为:~怜。~悲。~亲。~观。~贵。~歌~泣。 4. 适合:~身。~口。~体。 5. 尽,满:~劲儿干。 6. 大约:年~二十。“潭中鱼~百许头”。 7. 表示转折,与“可是”、“但”相同。 8. 表示强调:他~好了。 9. 用在反问句里加强反问语气:都这么说,~谁见过呢? 10. 用在疑问句里加强疑问语气:这件事他~同意? 11. 姓。 | ◎ 〔~汗(hán)〕中国古代鲜卑、突厥、回纥、蒙古等族君
【可】《唐韻》肯我切《集韻》《韻會》《正韻》口我切,音坷。《說文》肯也。《廣韻》許可也。《韻會》可者,否之對。《書·堯典》囂訟可乎。《文中子·事君篇》達人哉山濤也,多可而少怪。又僅可,未足之辭。《論語》子曰:可也。又《禮·內則》擇于諸母與可者。《註》諸母,衆妾也,可者,傅御之屬也。又所也。《禮·中庸》體物而不可遺。《註》體猶生也,可猶所也。不有所遺,言萬物無不以鬼神之氣生也。又姓。《正字通》唐諫議大夫可中正,宋紹興進士可懋。又《字彙補》苦格切,音克。《魏書·吐谷渾傳》可汗,此非復人事。《唐書·突厥傳》可汗猶單于
【处】1. 居住:穴居野~。 2. 存在,置身:设身~地。~心积虑。~世。 3. 跟别人一起生活,交往:融洽相~。 4. 决定,决断:~理。 5. 对犯错误或有罪的人给予相当的惩戒:~罚。~决。 6. 止,隐退:~暑。 | 1. 地方:~~。~所。 2. 点,部分:长(cháng )~。好~。 3. 机关,或机关、团体、单位里的部门:办事~。筹备~。 网
【处】《唐韻》昌與切《集韻》《正韻》敞呂切,音杵。《玉篇》居也。《詩·王風》莫或遑處。又止也。《詩·召南》其後也處。 《廣韻》留也,息也,定也。又居室也。《詩·大雅》于時處處。又歸也。《左傳·襄四年》民有寢廟,獸有茂草,各有攸處。又分別也。《晉書·杜預傳》處分旣定,乃啓請伐吳之期。又制也。《晉書·食貨志》人閒巧僞滋多,雖處以嚴,而不能禁也。又姓。《前漢·藝文志》《處子》九篇。《師古註》《史記》云:趙有處子。《廣韻》《風俗通》云:漢有北海太守處興。又州名。《一統志》晉屬永嘉郡,隋置處州。又《廣韻》讀去聲,昌據切。
【故】1. 意外的事情:事~。变~。~障。 2. 原因:缘~。原~。 3. 有心,存心:~意。~杀(有意谋杀)。明知~犯。 4. 老,旧,过去的,原来的:~事(a.旧事,成例;b.有连贯性的比较完整的事情,比较适合于口头讲述,“事”读轻声)。~人。~乡。~土(故乡)。~园(故乡)。~居。~国(故乡,亦指祖国)。~纸堆(泛指旧而多的文籍)。革~鼎新(“革”,除去;“鼎”,更新;破除旧的,建立新的)。~步自封(“故步”,原来的步子;“封”,限制;喻安于现状,不求进取。亦作“固步自封”)。 5. 朋友,友情:
【故】《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古暮切,音顧。《說文》使爲之也。《註》徐鍇曰:故使之也。又《廣韻》事也。《易·繫辭》是故知幽明之故。《疏》故,謂事也。又《廣韻》舊也。《易·雜卦》革,去故也。鼎,取新也。《周禮·天官·大宰》以八統詔王馭萬民,二曰敬故。《註》不慢舊也。又《書·大禹謨》故無小。《傳》故犯雖小,必。又《禮·曲禮·疏》故者,承上起下之語。又《禮·檀弓》非有大故,不宿於外。《註》大故,謂喪憂。又《前漢·藝文志》魯故二十五卷。《註》師古曰:故者,通其指義也。今流俗毛詩,攺故訓傳爲詁字,失眞。又《前漢·
【乡】1. 泛指小市镇:~村。穷~僻壤。 2. 自己生长的地方或祖籍:家~。故~。~井。~里(a.家庭久居的地方;b.同乡的人)。~党(乡里)。~试。 3. 中国行政区划基层单位,属县或县以下的行政区领导。
【忆】1. 回想,想念:回~。追~。~苦思甜。 2. 记得,记住:记~。记~犹新。
【忆】《廣韻》於力切《集韻》《韻會》乙力切《正韻》伊昔切,音抑。念也,思也,記也。《古詩》下有長相憶。 《增韻》古作意,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