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平 平 仄 仄 平 平 平
拼音: lǜ 1|4 zhù|chú sháo nián hé fēng
【律】1. 法则,规章:纪~。法~。定~。规~。清规戒~。~师。 2. 约束:~己。 3. 中国古代审定乐音高低的标准,把声音分为六律(阳律)和六品(阴律)。合称“十二律”:~吕(古代用竹管制成的校正乐律的器具,以管的长短来确定音的不同高度,从低音管算起,成奇数的六个管称“律”;成偶数的六个管称“吕”,后来“律吕”作为音律的统称)。 4. 旧诗的一种体裁:~诗。 5. 姓。 典
【应】1. 该,当,又引申料想理该如此:~当。~该。~分(fèn )。~有尽有。 2. 回答:答~。喊他不~。~承。 3. 随,即:“桓督诸将周旋赴讨,~皆平定”。 4. 姓。 | 1. 回答或随声相和:~答。呼~。~对(答对)。~和(hè)。反~(a.化学上指物质发生化学变化,产生性质和成分与原来不同的新物质;b.人和动物受到刺激而发生的活动和变化;c.回响,反响)。 2. 接受,允许,答应要求:~邀。~聘。~考。 3. 顺合,适合:顺~。适~。~机。~景。~时。~用文。 4. 对待:~付。~变。
【应】《廣韻》《集韻》《韻會》《正韻》於陵切,音膺。《說文》當也。从心聲。《徐曰》,鷹字也。本作,今作應。又料度辭也。《唐詩》應須,祇應,皆是也。又《周語》其叔父實應且憎。《註》猶受也。又國名。《括地志》故應城,因應山爲名,在汝州葉縣。又姓。出南頓,本周武王後。《左傳·僖二十四年》邗晉應韓,武之穆也。漢有應曜,與四皓偕隱,曜獨不出,八代孫應劭,集解漢書。又通作膺。《書·武成》誕膺天命。《註》當也。又《廣韻》《集韻》《韻會》《正韻》於證切,音譍。《集韻》答也。《廣韻》物相應也。《易·咸卦》二氣感應以相與。又樂名。
【助】1. 帮助协同,辅佐:辅~。帮~。~手。~人为乐。~桀为虐。拔苗~长(zhǎng )。爱莫能~。 2. 相传为殷代的租赋制度。 | ◎ 古同“锄”,除去。
【助】《唐韻》《集韻》《韻會》牀據切《正韻》狀祚切,耡去聲。《說文》左也。从力,且聲。《廣韻》益也。《易·繫辭》天之所助者,順也。又《韻補》叶牀舉切。《揚雄·太翕首》翕食嘬嘬,利如舞也。翕其羽,朋友助也。
【韶年】月。唐德宗《中和节日宴百僚赐诗》:“韶年启仲序,初吉谐良辰。”亦指青年时期。唐吕岩《赠刘方处士》诗:“韶年淑质曾非固,花面玉颜还作土。”
【和风】◎和风héfēng(1)[moderatebreeze]∶风速为每小时13至18里的风(2)[softbreeze]∶温和的风和风拂面
【和风】温和的风。多指春风。三国魏阮籍《咏怀》诗之一:“和风容与,明日映天。”唐杜甫《上巳日徐司录林园宴集》诗:“薄衣临积水,吹面受和风。”明刘基《春雨三绝句》之一:“春雨和风细细来,园林取次发枯荄。”鲁迅《坟·摩罗诗力说》:“和风拂林,甘雨润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