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上六止
平仄:平 平 仄 平 仄
拼音: mén jiàn hé|hē|hè gū 4
【门】1. 建筑物的出入口,又指安装在出入口能开关的装置:~儿。~口。开~见山。 2. 形状或作用像门的东西:电~。 3. 途径,诀窍:~径。~道儿。 4. 旧时指封建家族或家族的一支,现亦指一般的家庭:~第。~风。~婿。长(zhǎng )~长子。 5. 事物的分类:分~别类。 6. 宗教的教派或学术思想的派别:教~。~徒。 7. 量词:一~大炮。 8. 姓。
【门】《唐韻》莫奔切《集韻》《正韻》謨奔切《韻會》謨昆切,音捫。《說文》聞也。从二戸,象形。《玉篇》人所出入也。在堂房曰戸,在區域曰門。《博雅》門,守也。《釋名》捫也。言在外爲人所捫摸也。《易·同人》同人于門。《註》心無係吝,通夫大同,出門皆同,故曰同人於門也。《書·舜典》賔于四門,四門。《傳》四門,四方之門。《禮·月令》孟秋之月,其祀門。《周禮·天官·掌舍》爲帷宮,設旌門。《註》王行止食息,張帷爲宮,樹旌以表門。《又》設車宮轅門。《註》王止宿險阻之處,車以爲藩,則仰車以其轅表門。今慕府亦稱轅門,牙門。《楚辭·
【荐】1. 推举,介绍:推~。举~。~擢。 2. 频仍,屡次:~仍(一再)。~饥(连年饥荒)。~食(一再吞食,喻不断侵略)。~臻(接连来到)。 3. 进献,祭献:~羞(进献肴馔)。~新(以初熟谷物或时鲜果物祭献)。~胙(供献鬼神的肉)。 4. 草:“麋鹿食~”。 5. 草席,垫子:草~。棕~。 典
【荐】《廣韻》《正韻》在甸切《集韻》《韻會》才甸切,音洊。《爾雅·釋言》荐、原,再也。又《國語註》荐,聚也。又《小爾雅》重也。《廣韻》仍也。《左傳·僖十三年》晉荐饑。《爾雅·釋天》仍饑爲荐。又《左傳·襄四年》戎狄荐居。《註》荐,草也,言狄人逐水草而居,徙無常處。又與薦通。《詩·大雅》饑饉薦臻。《說文》荐,薦席也。《六書正譌》俗作洊,非。漢典考證:〔《左傳·襄四年》戎狄荐居。《註》荐,草也,古狄人逐水草而居。〕 謹照原文古改言。 考證:〔《左傳·襄四年》戎狄荐居。《註》荐,草也,古狄人逐水草而居。〕 謹照原文古改
【何】1. 疑问代词(a.什么,如“~人?”b.为什么,如“~必如此?”c.哪样,怎样,如“~不?”“~如?”d.哪里,如“~往?”e.发表反问,如“~乐而不为?”)。 2. 副词,多么:~其壮哉! 3. 姓。 | ◎ 古同“呵”,谴责。 | ◎ 古同“荷”,担。
【何】《唐韻》胡歌切《集韻》《韻會》《正韻》寒歌切,賀平聲。曷也,奚也,孰也,詰詞也。《書·臯陶謨》禹曰何。《詩·小雅》夜如何其。又誰何。猶言莫敢如何也。《賈誼·過秦論》利兵而誰何。又未多時曰無何,亦曰無幾何。《史記·曹參傳》居無何,使者果召參。又《前漢·袁盎傳》南方濕,君能日飮,無何,可免禍也。《註》無何,言更無餘事也。又《南史·西域傳》西域呼帽爲突何。又《古今樂錄》羊無夷伊那何,皆曲調之遺聲。又國名。《隋書》西域有何國。又姓。又娙何,漢女官名,秩比二千石。又《集韻》《正韻》下可切,賀上聲。同荷。儋也,負也。
【孤】1. 幼年死去父亲或父母双亡:~儿。遗~。托~。~寡鳏独(孤儿,寡妇,无妻或丧妻的人,年老无子女的人)。 2. 单独:~单。~独。~立。~僻。~傲。~茕(单独无依然)。~介。~身。~危。~芳自赏。~苦伶仃。~掌难鸣。~云野鹤(喻闲逸逍遥的人)。 3. 古代帝王的自称:~家。~王。 4. 古同“辜”,辜负。
【孤】《唐韻》古乎切《集韻》《韻會》《正韻》攻乎切,音姑。《說文》無父也。《釋名》孤,顧也,顧望無所瞻見也。《禮·曲禮》君子已孤不更名。又窮民之一曰孤。《禮·月令》養幼少,存諸孤。又王侯謙稱。《禮·玉藻》凡自稱小國之君曰孤。《曲禮》諸侯與民言,自稱曰寡人。其在凶服,曰適子孤。又官名,三公之次也。《書·周官》立少師,少傅,少保,曰三孤,貳公弘化。《註》三孤,雖三公之副貳,非其官屬,故曰孤。又凡孑處亦曰孤。《禮·學記》獨學而無友,則孤陋而寡聞。又《玉篇》特也。《書·禹貢》嶧陽孤桐。《註》特生之桐也。又《集韻》負也。
【士】1. 古代统治阶级中次于卿大夫的一个阶层:~族。~大夫。 2. 旧时指读书人:~子。~民。学~。 3. 未婚的男子,泛指男子:~女。 4. 对人的美称:志~。烈~。女~。 5. 军衔的一级,在尉以下;亦泛指军人;上~。~兵。~卒。~气。 6. 称某些专业人员:医~。护~。 7. 姓。
【士】《廣韻》《集韻》《韻會》鉏里切,音仕。四民士爲首。《詩·大雅》譽髦斯士。《禮·王制》命鄕論秀士,升之司徒,曰選士。司徒論選士之秀者,升之學,曰俊士。升於司徒者,不征於鄕,升於學者,不征於司徒,曰造士。大樂正論造士之秀者,升之司馬,曰進士。又官總名。《書·立政》庶常吉士。《禮·王制》天子之元士,諸侯之上士,中士,下士。又《孔安國曰》士,理官也,欲得其曲直之理也。《書·舜典》帝曰:臯陶,汝作士。《左傳·僖二十八年》士榮爲大士。又漢制,嘗爵爲公侯奪免者,曰公士。又《前漢·鄒陽傳》武力鼎士。《註》能舉鼎者。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