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上平六脂
平仄:平 平 平 仄 平 平 平
拼音: wǔ zhuī|duī hé xiāng|xiàng sān pān yǔ|yù|yú
【五】1. 数名,四加一(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伍”代):~彩。~官。~谷。~金。~代(中国朝代名,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先后在中原建立政权的时期)。~帝(中国传说中的五个帝王,通常指黄帝、颛顼、帝喾、唐尧、虞舜)。~毒(指蝎、蛇、蜈蚣、壁虎、蟾蜍)。~行(指金、木、水、火、土)。~岭(指越城岭,都庞岭,萌渚岭、骑田岭、大庾岭)。~岳(指东岳泰山、西岳华山、南岳衡山、北岳恒山和中岳嵩山,是中国历史上五大名山)。~脏(指心、肝、脾、肺、肾)。 2. 中国古代乐谱的记音符号,相当于简谱“6”。
【追】1. 赶,紧跟着:~逐。~逼。~随。~光。~剿。~捕。~奔逐北。 2. 回溯过去,补做过去的事:~溯。~悼。~加。~认。 3. 竭力探求,寻求:~问。~寻。~究。~索。 | 1. 雕琢:~琢(雕刻)。 2. 古代乐器钟上用以悬挂的钮眼。 网
【曷】1. 何,什么:“蹈死不顾,亦~故哉?” 2. 怎么,为什么:“汝~弗告朕?” 3. 古同“盍”,何不。 4. 何时:“悠悠苍天,~其有所?”。 典
【曷】《唐韻》胡葛切《集韻》《韻會》《正韻》何葛切,音褐。《說文》何也。《易·損卦》曷之用。《註》曷,辭也。曷之用,言何用豐爲也。《五經文字》作曷者譌。又《爾雅·釋詁》曷,止也。又《玉篇》逐也,盍也。又《集韻》許葛切,音。相恐怯也。又阿葛切,音遏。逮也。又丘葛切,音喝。與同。又與蝎同。《史記·蔡澤傳》先生曷鼻巨肩。《註》索隱曰:曷鼻,謂鼻如蝎蟲也。曷字从匂,不从匃作。
【相】1. 交互,行为动作由双方来:互~。~等。~同。~识。~传(chuán )。~符。~继。~间(jiàn )。~形见绌。~得益彰(两者互相配合,更加显出双方的长处)。 2. 动作由一方来而有一定对象的:~信。~烦。~问。 3. 亲自看(是否中意):~亲。~中(zhòng)。 4. 姓。 | 1. 容貌,样子:~貌。照~。凶~。可怜~。 2. 物体的外观:月~。金~。 3. 察看,判断:~面。~术(指观察相貌,预言命运好坏的方术)。 4. 辅助,亦指辅佐的人,古代特指最高的官:辅~。宰~。首~。
【相】《唐韻》《正韻》息良切《集韻》《韻會》思將切,音襄。《說文》省視也。又《廣韻》共也。《正韻》交相也。《易·咸卦》二氣感應以相與。《公羊傳·桓三年》胥命者何,相命也。《註》胥,相也。相與胥音別義通。又質也。《詩·大雅》追琢其章,金玉其相。又相思,木名。《左思·吳都賦》相思之樹。《註》大樹也。東冶有之。又《唐韻》《正韻》息亮切,襄去聲。《爾雅·釋詁》視也。《左傳·隱十一年》相時而動。又《集韻》助也。《易·泰卦》輔相天地之宜。《書·立政》用勱相我國家。又《爾雅·釋詁》導也。又勴也。《註》謂贊勉。《疏》鄉飲酒云:
【三】1. 数名,二加一(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叁”代):~维空间。~部曲。~国(中国朝代名)。 2. 表示多次或多数:~思而行。~缄其口。
【三】〔古文〕弎《唐韻》《集韻》《韻會》蘇甘切《正韻》蘇監切,颯平聲。《說文》三,天地人之道也。謂以陽之一合隂之二,次第重之,其數三也。《老子·道德經》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史記·律書》數始於一,終於十,成於三。又《周禮·冬官考工記》凡兵無過三其身。又《左傳·昭七年》士文伯曰:政不可不愼,務三而已。一擇人,二因民,三從時。又《晉語》民生於三,事之如一。又《周語》人三爲衆,女三爲粲,獸三爲羣。又姓。明三成志。又漢複姓。屈原之後有三閭氏,三飯尞之後有三飯氏,三州孝子之後有三州氏。又去聲。《韻會》蘇暫切。《論語
【攀】1. 抓住东西向上爬:~登。~高。~越。~桂(古代指科举考试登第)。~折(zhé)。~附。~援。 2. 拉扯,拉拢,结交:~交。~扯。~谈。~亲。
【攀】《唐韻》普班切《集韻》《韻會》《正韻》披班切,盼平聲。引也。《晉語》攀輦卽利而舍。又自下援上也。《莊子·馬蹄篇》鳥鵲之巢,可攀援而闚。《崔駰·達旨》攀台階闚紫闥。或作扳。亦作。
【与】1. 和,跟:正确~错误。~虎谋皮。生死~共。 2. 给:赠~。~人方便。 3. 交往,友好:相~。~国(相互交好的国家)。 4. 〔~其〕比较连词,常跟“不如”、“宁可”连用。 5. 赞助,赞许:~人为善。 | ◎ 参加:参~。~会。 | ◎ 同“欤”。
【与】《廣韻》《集韻》《正韻》同與。《說文》賜予也。一勺爲与。《六書正譌》寡則均,故从一勺。(與)〔古文〕《廣韻》弋諸切《正韻》弋渚切《集韻》《韻會》演女切,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又《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又《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又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又待也。《論語》歲不我與。又《博雅》如也。《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