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平 仄 平 平 仄
拼音: xùn 2 yí huái bì
【训】1. 教导,教诲:~诫。~蒙(教育儿童)。~迪(教诲开导)。教(jiào )~。培~。 2. 可以作为法则的话:家~。 3. 典式,法则:不足为~。 4. 解释词的意义:~诂(解释古书中的字、词句的意义。亦称“~故”、“诂~”、“故~”)。~读(日文借用汉字写日语原有的词,用日语语音读汉字)。
【训】〔古文〕馴《唐韻》《集韻》《韻會》許運切《正韻》吁運切,薰去聲。《說文》說敎也。《徐曰》訓者,順其意以訓之也。《正韻》誨也。《字彙》導也。《書·伊訓》伊尹乃明言烈祖之成德以訓于王。《傳》作訓以敎導太甲。《詩·大雅》四方其訓之。《正義》訓是敎誨之別名。《禮·曲禮》敎訓正俗。《疏》謂訓說義理。又《正字通》古言可爲法也。《書·說命》學于古訓。《詩·大雅》古訓是式。《傳》古,故也。訓,道也。《傳》古訓,先王之遺典也。《左傳·文六年》告之訓典。《註》訓典,先王之書。又《玉篇》誡也。《魏書·高允傳》臣被敕論集往世酒之
【常】1. 长久,经久不变:~数。~量(亦称“恒量”)。~项。~任。~年。~驻。~住。~备不懈。 2. 时时,不只一次:~~。~客。时~。经~。 3. 普通的,一般的:~识。~务。~规。~情。~人。平~。反~。 4. 姓。
【常】《唐韻》市羊切《集韻》《韻會》辰羊切,音裳。《玉篇》恆也。《正韻》久也。《易·坤卦》後得主而有常。《繫辭》動靜有常。《詩·周頌》常于時夏。《箋》謂久長之功,於是夏而歌之。《朱傳》謂君臣父子之常道。又五常。《書·舜典愼徽五典傳》五典,五常之敎,父義,母慈,兄友,弟恭,子孝。又《五品傳》五品,謂五常。《疏》此事可常行,乃爲五常耳。又神名。《荀子·九家易》兌爲常,西方之神也。又地名。《詩·魯頌》居常與許。《傳》常許,魯南鄙西鄙也。又州名。《隋書·地理志》毗陵郡平置常州。又山名。《前漢·地理志》常山郡。《註》恆山
【贻】1. 赠给。 2. 遗留,留下:~害。~误(使受到坏的影响)。~训。~笑大方(让内行见笑)。
【贻】《唐韻》與之切《集韻》《韻會》盈之切《正韻》延知切,音飴。《說文》贈遺也。經典通用詒。《爾雅·釋言》貽,遺。《註》相歸遺。《書·五子之歌》貽厥子孫。《詩·邶風》貽我彤管。《釋文》貽,本又作詒。又《爾雅·釋魚》貽貝。《註》黑色貝也。又《集韻》《類篇》羊吏切《正韻》以智切,音異。義同。
【怀璧】《左传·桓公十年》:“周谚有之:‘匹夫无罪,怀璧其罪。’”杜预注:“人利其璧,以璧为罪。”因以“怀璧”比喻多财招祸或怀才遭忌。《三国志·魏志·华歆传》:“本无拒诸君之心,而所受遂多,念单车远行,将以怀璧为罪,愿宾客为之计。”唐李华《咏史诗》之四:“得罪因怀璧,防身輒控弦。”清姚鼐《钱舜举<萧翼赚兰亭图>》诗:“语卿且勿諫,怀璧不可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