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去六至
平仄:平 仄 仄 平 平 仄 仄
拼音: zhǔ qì mēng|méng|měng lǎo láng huái shěng
【主】1. 权力或财物的所有者,家庭的首脑:~人。物~。失~(失掉财物的人)。当家作~。 2. 旧时臣子称君王,下级称上级,仆人称家主:君~。~上。 3. 对事物的意见或认为应当如何处理,决定:~张。~见。~意。~义。 4. 对事物有决定权力:民~。自~。~持。~宰。~权(一个国家的独立自主的权力)。 5. 最重要的,最基本的:~次。~要。~力。~将(jiàng)。 6. 预示:早霞~雨。 7. 旧时为死人立的牌位:木~。神~。 8. 基督教、伊斯兰教对所信仰的神或本教创始人的称呼。 9. 姓。
【主】〔古文〕丶宔《唐韻》之庾切《集韻》《韻會》《正韻》腫庾切,音麈。君也。《董仲舒·賢良策》行高而恩厚,知明而意美。愛民而好士,可謂誼主矣。《呂氏春秋》朝臣多賢,左右多忠,如此者,國日安,主日尊,天下日服,此所謂吉主也。又大夫之臣,稱其大夫曰主。《左傳·昭二十八年》成鱄對魏舒曰:主之舉也,近文德矣。又天子女曰公主。周制,天子嫁女,諸侯不自主婚,使諸侯同姓者主之,故謂之公主。又賔之對也。《禮·檀弓》賔爲賔焉,主爲主焉。又《左傳·僖三十年》燭之武見秦伯曰:若舍鄭以爲東道主。《註》鄭在秦之東也。又宰也,守也,宗也。
【弃】◎ 舍去,扔掉:抛~。遗~。~权。~市(古代在闹市执行死刑,并将尸体暴露街头)。~世(超出世俗或指去世)。~养(父母死亡的婉辞)。~置不顾。~瑕录用。 典
【弃】《說文》古文棄字。《左傳·襄四年》是弃也。《史記·周本紀》周后稷名弃,其母姜原欲弃之,因名曰弃。餘詳木部八畫。(棄)〔古文〕弃《唐韻》詰利切《韻會》磬致切《正韻》去冀切,音器。《說文》捐也。《爾雅·釋言》忘也。《詩·周南》不我遐棄。《禮·冠禮·祝辭》棄爾幼志,順爾成德。(棄)漢典考證:〔《爾雅·釋詁》忘也。〕 謹照原書釋詁改釋言。〔《詩·召南》不我遐棄。〕 謹照原書召南改周南。 考證:〔《爾雅·釋詁》忘也。〕 謹照原書釋詁改釋言。〔《詩·召南》不我遐棄。〕 謹照原書召南改周南。
【蒙】1. 欺骗:~骗。~哄。~事。欺上~下。 2. 昏迷,眼发黑:~头转向。 3. 胡乱猜测:瞎~。 | 1. 没有知识,愚昧:启~。发~。~昧。 2. 遮盖起来:~罩。~子。~蔽。 3. 受:承~。~难。~尘。~垢。 4. 形容雨点细小:~~细雨。 5. 姓。 6. 同“艨”。 | ◎ 〔~古族〕a.中国少数民族之一。B.蒙古国的主要民族。
【蒙】《唐韻》莫紅切《集韻》謨蓬切,音濛。《爾雅·釋草》蒙,王女也。《註》女蘿別名。又《詩傳》唐蒙,菜名。又大蒙,藥名。《管子·地員篇》羣藥安生,小辛大蒙。又《易疏》蒙者,微昧闇弱之名。《書·洪範傳》蒙,隂闇也。又《左傳·昭元年》又使圍蒙其先君。《註》欺也。又《左傳·昭十三年》晉人執季孫意如,以幕蒙之。《註》裹也。又《前漢·宣帝紀》雖有患禍,猶蒙死而存之。《註》冒也。又《書·伊訓》具訓于蒙士。《疏》謂蒙稚,小之稱。又《詩·秦風》蒙伐有苑。《傳》蒙,討羽也。《箋》畫雜羽之文于伐。又縣名。《史記·老莊列傳》莊子者,
【老郎】的郎官。唐韩愈《合江亭》诗:“老郎来何暮,高唱久乃和。”2.元明时说话艺人对本行前辈的尊称。元赵明道《斗鹌鹑·名姬》套曲:“乐府棃园,先贤老郎,承应俳优,后进教坊。”《古今小说·陈御史巧勘金钗钿》:“闻得老郎们相传的説话,不记得何州甚县,单説有一人,姓金名孝,年长未娶。”3.寺庙中的粗杂工。《水浒传》第四回:“那汉子道:‘我这酒,挑上去只卖与寺内火工道人、直厅、轿夫、老郎们,做生活的喫。’”4.老练。《水浒传》第十九回:“拣一隻疾快小船,选了几个老郎做公的,各拿了器械,桨起五六把樺楫。”
【槐省】的官署。唐黄滔《浙幕李端公泛建溪》诗:“自顾幽沉槐省跡,得陪清显諫垣臣。”唐李洞《废寺闲居寄怀一二罢举知己》诗:“槐省老郎蒙主弃,月陂孤客望谁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