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下平四宵
平仄:平 平 仄 平 平 仄 平
拼音: 2 gēn huán|hái huáng 3|4 jīng cǎi
【苗】1. 初生的植物或没有秀穗的庄稼:禾~。麦~。树~。幼~。~子(亦喻继承某种事业的接班人)。~而不秀(只长苗而不秀穗,喻本身条件虽好,但没有成就)。 2. 形状像苗的:火~儿。 3. 某些初生的饲养的动物:鱼~。 4. 能使机体产生免疫力的微生物制剂:疫~。卡介~。 5. 子孙后代:~裔。 6. 中国少数民族,主要分布于贵州、湖南、云南、四川、湖北等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族。~绣。 7. 姓。
【苗】〔古文〕《唐韻》武儦切《集韻》《韻會》《正韻》眉鑣切,音描。《說文》草生于田者,榖曰苗。凡草初生亦曰苗。《詩·王風》彼黍離離,彼稷之苗。《魏風》碩碩,無食我苗。《註》嘉穀也。又《爾雅·釋天》夏獵曰苗。《註》爲苗除害也。《詩·小雅》之子于苗,徒囂囂。又《書·舜典》三苗于三危。《史記·夏本紀註》《神異經》:西荒中有人焉,面目手足皆人形,而胳下有翼,不能飛,爲人饕餮,淫無理,名曰苗民。又《博雅》衆也。《後漢·鄧皇后紀》損膳解驂,以贍黎苗。又胤也。《屈原·離騷》帝高陽之苗裔兮。《後漢·恂傳》功臣苗緒。又地名。《左
【根】1. 高等植物茎干下部长在土里的部分:~植。~茎。~瘤。~毛。~雕。须~。块~。扎~。叶落归~。 2. 物体的基部和其他东西连着的部分:~底。~基。墙~儿。 3. 事物的本源:~源。~由。~本。知~知底。 4. 彻底:~除。~究。~治。 5. 依据,作为根本:~椐。 6. 量词,指长条的东西:两~筷子。 7. 数学上称一数开平方所得的值为“平方根”,开立方所得的值为“立方根”。 8. 数学上指代数方程式内未知数的值。 9. 化学上指带电的基:氨~。硫酸~。 典
【根】《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古痕切,音跟。《說文》木株也。《左傳·隱六年》農夫之去草,絕其本根,勿使能殖。又《廣韻》根,柢也。《老子·道德經》重爲輕根。《管子·地形篇》地者,萬物之本原,諸生之根菀。又《博雅》始也。又天根星也。《周語》天根見而水涸。註亢氐之間。又金根,車名。《後漢·輿服志》天子車金根。又門之鋪首銅鍰曰倉琅根。《前漢·五行志》木門倉琅根。又竹根,杯名。《晉庾信報惠酒詩》山杯捧竹根。又雲根,山名。《宋孝武登作樂山詩》積水溺雲根。又姓。《姓苑》周人根牟子,善著書。又叶經天切,音堅。《三略軍讖
【还】1. 回到原处或恢复原状:~乡。~俗。衣锦~乡。返老~童。 2. 回报别人对自己的行动。~手。~击。以眼~眼。以牙~牙。 3. 偿付:归~。偿~。~本。原物奉~。 4. 古同“环”,环绕。 5. 姓。 | 1. 依然,仍然:这本书~没有看完。 2. 更加:今天比昨天~冷。 3. 再,又:锻炼身体,~要注意休息。 4. 尚,勉强过得去:身体~好。 5. 尚且:他~搬不动,何况我呢?
【还】《篇海類編》音浮。又音否。俗作還字,非。(還)《唐韻》戸關切《集韻》《韻會》《正韻》胡關切,音環。《說文》復也。《玉篇》反也。《詩·小雅》爾還而入,我心易也。還而不入,否難知也。《註》反也。又《正韻》退也,歸也。《儀禮·鄕飮酒禮》主人答拜還,賔拜辱。《註》還,猶退也。《前漢·高帝紀》還守豐。又《灌嬰傳》還定三秦。又顧也。《左傳·昭二十年》無所還忌。《註》還,猶顧也。又償也。《老子·道德經》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其事好還。又大還、小還,日至之名。《淮南子·天文訓》日至于鳥次,是謂小還。至于女紀,是謂大
【黄】1. 像金子或向日葵花的颜色:~色。~昏。牛~。~澄澄。信口雌~。 2. 特指中国黄河:~灾。治~。~泛区。 3. 指“黄帝”(即“轩辕氏”,传说中原始社会部落联盟首领):~老(黄帝和老子)。炎~子孙。 4. 事情失败或计划不能实现:事情~了。 5. 姓。 典
【黄】〔古文〕《唐韻》乎光切《集韻》《韻會》《正韻》胡光切,音皇。《說文》地之色也。《玉篇》中央色也。《易·坤卦》黃裳元吉。象曰:黃裳元吉,文在中也。《文言》君子黃中通理。又《史記·天官書》日月五星所行之道曰黃道。又山名。《前漢·東方朔傳》北至池陽,西至黃山。又黃河。《爾雅·釋水》河出崑崙虛,色白,所渠幷千七百,一川色黃。又地名。《春秋·哀十四年》公會晉侯及吳子于黃池。《註》陳留封丘縣南有黃亭。又國名。《左傳·桓八年》楚子合諸侯于沈鹿,黃隨不會。《註》黃國,今弋陽縣。又州名。古邾國,漢西陵縣,隋黃州。又縣名。《
【采】1. 摘取:~撷。~花。~摘。~制。 2. 开采:~煤。~矿。 3. 选取,取:~访(搜集寻访)。~纳(接受意见)。~集。~购。~写。 4. 神采,神色,精神:神~。精~。 5. 同“彩”。 6. 〔~~〕盛多的样子。 7. 古代指官。 | ◎ 〔~地〕古代卿大夫的封地。亦称“采邑”。
【采】《唐韻》倉宰切《集韻》《韻會》此宰切,音採。《說文》捋取也。《詩·周南》采采卷耳。《朱註》采采,非一采也。又擇也。《禮·昏義》昏禮: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釋文》采,擇也。《疏》納采者,謂采擇之禮。《史記·秦始皇紀》采上古帝位號,號曰皇帝。《班固·西都賦》奚斯魯頌,同見采於孔氏。又采色。《書·益稷》以五采彰施于五色。《史記·項羽紀》吾令人望其氣,皆爲龍虎,成五采,此天子氣也。又物采。《左傳·隱五年》取材以章物,采謂之物。《疏》取鳥獸之材以章明物色,采飾謂之爲物。《文六年》分之采物。《疏》采物,謂采
【精采】“精彩”。1.精神;神采。《文选·宋玉<神女赋>》:“目略微盼,精彩相授。”李善注:“精神光采相授与也。”《晋书·慕容超载记》:“精彩秀发,容止可观。”前蜀杜光庭《虬髯客传》:“俄而文皇到来,精采惊人,长揖而坐。”鲁迅《彷徨·祝福》:“她那没有精采的眼睛忽然发光了。”2.犹文采。元刘壎《隐居通议·骈俪二》:“若文字有骨气,虽精采差减,正亦自佳。”章炳麟《与人论文书》:“紓视復又弥下,辞无涓选,精采襍污,而更浸润唐人小説之风。”《唐人小说·李卫公靖》汪辟疆按语:“文中叙行雨一段,极有精采。”参见“文采”。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