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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乐竟两绝——代书寄上裴六冀、刘二颍

平仄:平 仄 仄 仄 平

拼音: jué jìng liǎng huān lè

欢乐竟两绝释义

【绝】1. 断:~种。~缘。~嗣。~情。~迹。断~。杜~。灭~。空前~后。  2. 尽,穷尽:~命。~望。~境。~棋。气~。  3. 极,极端的:~妙。~密。~壁。~无仅有。  4. 独特的,少有的,没有人能赶上的:~色。~技。~伦。~唱。~代。  5. 一定的,肯定的:~对。~然。  6. 越过:“假舟楫者,非能水也,而~江河。”  7. 旧体诗的一种体裁:~句。五~。 典

【绝】〔古文〕《廣韻》《集韻》情雪切《韻會》徂雪切,音截。《說文》斷絲。从糸从刀从卪,象不連體絕二絲。《廣韻》絕作絶,非。《博雅》斷也。《玉篇》滅也。《書·甘誓》天用勦絕其命。又《詩·小雅》終踰絕險。《箋》踰度陷絕之險。又《禮·月令》振乏絕。《疏》不續曰絕。又《周禮·春官·大祝》辨九祭,七曰絕祭。《註》絕肺以祭,謂之絕祭。又《爾雅·釋木》正絕流曰亂。《註》直橫流也。《史記·天官書》絕漢抵營室。《註》索隱曰:絕,度也。《荀子·勸學篇》假舟檝者,非能水也,而絕江河。《註》絕,過也。又《屈原·離騷》萎絕其何傷兮。《註

【竟】1. 终了,完毕:继承先烈未~的事业。  2. 到底,终于:毕~。有志者事~成。  3. 整,从头到尾:~日。~夜。  4. 居然,表示出乎意料:~然。~至(竟然至于)。~自(竟然)。

【竟】《廣韻》《韻會》《正韻》居慶切,音敬。窮也,終也。《史記·項羽紀》籍大喜,略知其意,又不肯竟學。《高祖紀》歲竟,兩家常折券棄責。《前漢·元帝紀》竟寧元年。《師古註》竟者,終極之言,言永安寧也。《霍光傳》縣官重太后,故不竟。《師古註》竟,窮竟其事也。又《說文》樂曲盡爲竟。又地名。《史記·白起傳》遂東至竟陵。《註》在郢州長壽縣南百五十里。又姓。出《何氏姓苑》。又《集韻》舉影切,音景。與境同,界也。《禮·曲禮》入竟而問禁。《疏》竟,界首也。《左傳·莊二十七年》卿非君命不越竟。《字彙補》按竟界之竟,宜从上聲。徐師

【两】1. 数目,二。一般用于量词和“个、半、千、万、亿”前:~个黄鹂。~本书。  2. 双方:~可。~边。~便(客套用语,彼此方便)。~旁。~侧。~袖清风。~败俱伤。  3. 中国市制重量单位:十~(一市斤。旧制为十六两一市斤)。半斤八~(喻彼此一样,不相上下,含贬义)。  4. 表示不定数目:~下子。~着儿(zhāor )。

【两】〔古文〕《唐韻》《正韻》良獎切《集韻》《韻會》里養切,良上聲。《說文》再也。《易·繫辭》兼三才而兩之。又《玉篇》匹耦也。《周禮·天官·大宰之職》以九兩繫邦國之民。《註》兩猶耦也,所以協耦萬民,聯繫不散,有九事也。又《韻會》匹也。《左傳·閔二年》重錦三十兩。《註》三十匹也。又車數曰兩。《後漢·吳祐傳》載之兼兩。《註》車有兩輪,故稱兩。又《玉篇》二十四銖爲兩。又《雞林類事》四十曰麻兩。又《史記·平準書》更鑄四銖錢,其文爲半兩。又《南史·齊和帝紀》百姓及朝士皆以方帛塡胸,名曰假兩。又《唐韻》《集韻》《韻會》力讓

【欢乐】乐huānlè[happy;joyous;gay;delighted]∶快乐自叙少小时欢乐事。——唐·白居易《琵琶行(并序)》一个欢乐的夜晚典

【欢乐】。《庄子·渔父》:“饮酒则欢乐,处丧则悲哀。”唐顾况《弃妇词》:“家家尽欢乐,贱妾空自怜。”宋吴曾《能改斋漫录·事始二》:“唐太宗亦以降诞日,谓长孙无忌曰:‘今日是朕生日,世俗皆为欢乐,在朕翻成感伤。’”曹禺《王昭君》第三幕:“我来,是为了两家百姓的欢乐。”唐铙吹部七曲之一。明胡震亨《唐音癸籤·乐通一》:“鐃吹部七曲:一、破阵乐,二、上车,三、行车,四、向城,五、平安,六、欢乐,七、太平。”懽樂:快乐。《吕氏春秋·本味》:“不谋而亲,不约而信,相为殫智竭力,犯危行苦,志懽乐之,此功名所以大成也。”汉刘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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