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下平十陽
平仄:平 仄 平 平 仄 平 平
拼音: yāo huí zhāng shǒu yī yú fù
【邀】1. 约请:~请。~集。应~。 2. 取得,希求:~赏。~准。~宠。~功请赏。 3. 阻留:~击(拦击)。~截。
【邀】《廣韻》于宵切《集韻》《韻會》伊消切《正韻》伊堯切,音腰。《廣韻》遮也。《晉書·陶潛傳》王弘令潛故人齎酒于半道,邀之。又《正韻》招也。《李白詩》舉杯邀明月。又《集韻》求也。通作徼。《中庸》小人行險以徼倖。又《正韻》通作要。《孟子》使數人要於路。《又》修其天爵,以要人爵。漢典考證:〔《晉書·陶潛傳》王弘令潛故人,賷酒于半道邀之。〕 謹照原文賷改齎。 考證:〔《晉書·陶潛傳》王弘令潛故人,賷酒于半道邀之。〕 謹照原文賷改齎。
【回】1. 还,走向原来的地方:~家。 2. 掉转:~首(回头看)。~顾。~眸。~暧。妙手~春。 3. 曲折,环绕,旋转:~旋。~肠。~廊(曲折回环的走廊)。 4. 答复,答报:~信。~话。~绝。 5. 量词,指事件的次数:两~事。 6. 说书的一个段落,章回小说的一章:且听下~分解。 7. 中国少数民族,分布于中国大部分地区:~族。~教(中国称伊斯兰教)。 8. 姓。
【回】《唐韻》戸恢切《集韻》《韻會》《正韻》胡隈切,音洄。《說文》从囗,中象回轉之形。《徐鍇曰》渾天之氣,天地相承。天周地外,隂陽五行,回轉其中也。又《說文》邪也,曲也。《詩·小雅》淑人君子,其德不回。《禮·禮器》禮飾回,增美質,措則正,施則行。又《正韻》返也。《後漢·蔡邕傳》回途要至,俯仰取容。又《廣韻》違也。《詩·大雅》求福不回。《又》徐方不回。《註》回猶違也,言不違命也。又《詩·大雅》昭回于天。《註》昭,明。回,旋也。又屈也。《後漢·盧植傳》可加赦恕申宥回枉。《又》抗議不回。又徘回。《說文》徘徊本作裵回。
【章】1. 歌曲诗文的段落:~节。~句。乐~。~回体。顺理成~。断~取义。 2. 条目,规程:~程。~法。简~。党~。约法三~。 3. 修理:杂乱无~。 4. 花纹,文采:黑质而白~。 5. 戳记:图~。盖~。 6. 佩带的身上的标志:袖~。领~。徽~。像~。 7. 奏本:奏~。本~。 8. 古同“彰”,彰明。 9. 姓。
【章】《廣韻》《集韻》《韻會》諸良切《正韻》止良切,音彰。《說文》樂竟爲一章。从音从十。十,數之終也。又采也。《書·臯陶謨》五服五章哉。《周禮·冬官考工記》畫繢之事,靑與赤謂之文,赤與白謂之章。又明也。《易·垢卦》品物咸章。《書·洪範》俊民用章。又文章也。《詩·小雅》維其有章矣。《箋》禮文也。又篇章。《詩疏》詩有章句,總義包體,所以明情也。又成事成文曰章。《孟子》不成章不達。《周語》將以講事成章。又《周語》余敢以私勞,變前之大章。《註》表也,表明天子與諸侯異物也。又條也,程也。《史記·高祖紀》約法三章。《太史公
【首】1. 头,脑袋:~饰。~级。~肯(点头表示同意)。 2. 领导的人,带头的:~领。元~。~脑。~相(xiàng)。 3. 第一,最高:~都(dū)。~府。 4. 最先,最早:~次。~届。~创。~日封。~义(首先起义)。 5. 出头告发:自~。出~。 6. 量词,指诗和歌:一~诗。 7. 姓。
【首】〔古文〕《廣韻》書久切《集韻》《韻會》《正韻》始九切,音手。《說文》頭也。《易·說卦》乾爲首。《周禮·春官·大祝》辨九,一曰首,二曰頓首,三曰空首。《註》稽首,拜頭至地也。頓首,拜頭叩地也。空首,拜頭至手,所謂拜手也。又元首,君也。《書·益稷》元首起哉。又《廣韻》始也。《公羊傳·隱六年》春秋雖無事,首時過則書。《註》首,始也。時,四時也。過,歷也。春以正月爲始,夏以四月爲始,秋以七月爲始,冬以十月爲始。又《揚子·方言》人之初生謂之首。又魁帥也。《禮·檀弓》毋爲戎首,不亦善乎。《註》爲兵主來攻伐曰戎首。又標
【一】1. 数名,最小的正整数(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壹”代)。 2. 纯;专:专~。~心~意。 3. 全;满:~生。~地水。 4. 相同:~样。颜色不~。 5. 另外的:蟋蟀~名促织。 6. 表示动作短暂,或是一次,或具试探性:算~算。试~试。 7. 乃;竞:~至于此。 8. 部分联成整体:统~。整齐划~。 9. 或者:~胜~负。 10. 初次:~见如故。 11. 中国古代乐谱记音符号,相当于简谱中的低音“7”。
【一】〔古文〕弌《唐韻》《韻會》於悉切《集韻》《正韻》益悉切,漪入聲。《說文》惟初大始,道立於一。造分天地,化成萬物。《廣韻》數之始也,物之極也。《易·繫辭》天一地二。《老子·道德經》道生一,一生二。又《廣韻》同也。《禮·樂記》禮樂政,其極一也。《史記·儒林傳》韓生推詩之意,而爲內外傳數萬言,其語頗與齊魯閒殊,然其歸一也。又少也。《顏延之·庭誥文》選書務一不尚煩密。《何承天·答顏永嘉書》竊願吾子舍兼而遵一也。又《增韻》純也。《易·繫辭》天下之動貞夫一。《老子·道德經》天得一以淸,地得一以寧,神得一以靈,谷得一以
【余赋】正赋以外的附加税。清顾炎武《钱粮论下》:“火耗之所由名,其起於徵银之代乎?此所谓正赋十而餘赋三者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