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唐诗 / 洛川怀古

挥涕弃之去——洛川怀古

韵脚:上八語

平仄:平 仄 仄 平 仄

拼音: tì qì zhī qù 1

挥涕弃之去释义

【涕】1. 眼泪:痛哭流~。感激~零。~泣。  2. 鼻子里分泌的液体:鼻~。~泪(鼻涕和眼泪)。

【弃】◎ 舍去,扔掉:抛~。遗~。~权。~市(古代在闹市执行死刑,并将尸体暴露街头)。~世(超出世俗或指去世)。~养(父母死亡的婉辞)。~置不顾。~瑕录用。 典

【弃】《說文》古文棄字。《左傳·襄四年》是弃也。《史記·周本紀》周后稷名弃,其母姜原欲弃之,因名曰弃。餘詳木部八畫。(棄)〔古文〕弃《唐韻》詰利切《韻會》磬致切《正韻》去冀切,音器。《說文》捐也。《爾雅·釋言》忘也。《詩·周南》不我遐棄。《禮·冠禮·祝辭》棄爾幼志,順爾成德。(棄)漢典考證:〔《爾雅·釋詁》忘也。〕 謹照原書釋詁改釋言。〔《詩·召南》不我遐棄。〕 謹照原書召南改周南。 考證:〔《爾雅·釋詁》忘也。〕 謹照原書釋詁改釋言。〔《詩·召南》不我遐棄。〕 謹照原書召南改周南。

【之】1. 助词,表示领有、连属关系:赤子~心。  2. 助词,表示修饰关系:缓兵~计。不速~客。莫逆~交。  3.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使成为句子成分:“大道~行也,天下为公”。  4. 代词,代替人或事物:置~度外。等闲视~。  5. 代词,这,那:“~二虫,又何知”。  6. 虚用,无所指:久而久~。  7. 往,到:“吾欲~南海”。

【之】〔古文〕《唐韻》《正韻》止而切《集韻》《韻會》眞而切,音枝。《說文》出也,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一者,地也。《玉篇》是也,適也,往也。《禮·檀弓》延陵季子曰:若氣,則無不之也。又於也。《禮·大學》之其所親愛而辟焉。《註》之,適也。《朱傳》猶於也。又語助辭。《書·金縢》禮亦宜之。《禮·文王世子》秋冬亦如之。《正字通》凡之字,或句中,或語尾,或層出。如毛詩我之懷矣,共武之服,及女曰雞鳴章知子之來之,六句九之字,常華章左之左之,六句八之字,可以例推。又此也。《詩·周南》之子于歸。《註》之子,是子也。又變也。《

【去】1. 离开所在的地方到别处;由自己一方到另一方,与“来”相对:~处。~路。~国。  2. 距离,差别:相~不远。  3. 已过的,特指刚过去的一年:~年。~冬今春。  4. 除掉,减掉:~掉。~皮。~势(a.阉割;b.动作或事情终了时的气势)。  5. 扮演戏曲中的角色:他~男主角。  6. 用在动词后,表示趋向:上~。进~。  7. 用在动词后,表示持续:信步走~。  8. 汉语四声之一:~声(a.古汉语四声的第三声;b.普通话字调中的第四声)。

【去】《唐韻》《集韻》《韻會》丘據切,墟去聲。《說文》人相違也。《廣韻》離也。《增韻》來去,離去,去就之去。《玉篇》行也。《史記·莊助傳》汲黯招之不來,麾之不去。又棄也。《後漢·申屠剛傳》愚聞人所歸者,天所與。人所畔者,天所去也。又《唐韻》羌舉切《集韻》《韻會》口舉切《正韻》丘舉切,墟上聲。《集韻》徹也。又藏也。《前漢·蘇武傳》掘野鼠,去草實而食之。《註》去,收藏也。又《集韻》或作弆。《前漢·遵傳》遵善書,與人尺牘,皆藏弆以爲榮。《註》弆,亦藏也。又《韻會》《正韻》丘於切,音墟。疾走。《正字通》同驅。《詩·小雅

【挥】1. 舞动,摇摆:~动。~袂(甩动衣袖,形容意气豪迈)。~舞。~手。  2. 抛洒,甩出:~泪。~霍。~洒。~汗如雨。  3. 散发:~发。发~。~斥(奔放)。  4. 指派,命令:指~。~军。~师。

【挥】〔古文〕《唐韻》許歸切《集韻》吁韋切,音輝。《說文》奮也。《廣韻》振也,動也,灑也。《爾雅·釋詁》竭也。《註》揮振,去水也。《禮·曲禮》飲玉爵者弗揮。《註》振去餘酒曰揮。《左傳·僖二十三年》懷嬴奉匜沃盥,旣而揮之。《註》揮,湔也。又散也,揮霍也。《易·乾·文言》六爻發揮,旁通情也。《疏》六爻發越揮散,旁通萬物之情也。又指揮也。《宋三朝政錄》乘快指揮一事誤失,史官必書。又《集韻》吁運切,音訓。亦奮也。又胡昆切,音魂。揮掄,全而不破也。又叶于倫切,音筠。《王桀詩》荆軻爲燕使,送者盈水濵。縞素易水上,涕泣不可揮

挥涕弃之去用户点评
u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