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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应怜尔居素约——赠朱中书

平仄:仄 平 平 仄 平 仄 平

拼音: lián jū ěr sù yuē|yāo huì yīng

会应怜尔居素约释义

【怜】1. 哀怜:~悯。~恤。可~。同病相~。  2. 爱:~才(爱惜人才)。~念。~爱。爱~。~香惜玉(因香、玉可供玩赏,使人起怜爱之心,特指对女子的爱惜)。顾影自~。

【怜】《唐韻》《集韻》郞丁切,音靈。《玉篇》心了也。又《集韻》靈年切,音連。與憐同。《韋應物休暇東齋詩》捫竹怜粉汚。又《五音集韻》朗鼎切,音。憭也。(憐)〔古文〕《唐韻》落賢切《集韻》《韻會》《正韻》靈年切,音蓮。《說文》哀也。《吳越春秋河上歌》同病相憐。又《廣韻》愛也。《魯連子引古諺》心誠憐,白髮元。又《集韻》離珍切,音鄰。義同。《楚辭·九辯》羈旅而無友生,惆悵兮而私自憐。叶上生。 俗作怜。

【居】1. 住:~住。~民。同~。隐~。~处(chǔ)(a.住所;b.指生活处境)。  2. 居住的地方:新~。故~。迁~。蜗~(喻窄小的住所)。  3. 当,占,处于:~首。~中。~高临下。二者必~其一。  4. 安着,怀着:~心(怀着某种念头,有贬义)。  5. 积蓄,储存:奇货可~(a.指商人把珍稀的货物储存起来,等待时机高价出售;b.喻挟持某种技艺或某种事物以谋求功名利禄)。  6. 停留:~守。  7. 平时:平~。  8. 姓。

【居】〔古文〕《廣韻》九魚切《集韻》《韻會》《正韻》斤於切,音車。《說文》凥處也。从尸,得几而止也。引孝經,仲尼凥,凥謂閒居,如此會意。今文作居。又《廣韻》安也。《書·盤庚》奠厥攸居。《禮·王制》凡居民,量地以制邑,度地以居民,地邑居民,必參相得。又《書·舜典》五宅三居。《註》三居,謂周之夷服,鎮服,蕃服也。又坐也。《論語·陽貨》居,吾語女。又積也,蓄也。《書·皋陶謨》懋遷有無化居。《註》化,易也。謂交易其所居積也。又《史記·平準書》富商穀百數,廢居,居邑。《徐廣註》廢居,貯蓄之名。有所廢,有所蓄,言乗時射利也

【尔】1. 你,你的:~父。~辈。~汝(你我相称,关系密切)。~曹(你们这些人)。~虞我诈。  2. 如此:偶~。不过~~。  3. 那,其(指时间):~时。~后。  4. 而已,罢了(亦作“耳”):“布衣之怒,亦免冠徒跣,以头抢地~”。  5. 词尾,相当于“地”、“然”:卓~。率~(轻易地)。

【尔】《唐韻》兒氏切《集韻》《韻會》忍氏切,音邇。《說文》麗爾,猶靡麗也。本作。从冂从,其孔,尒聲。此與爽同意。又《玉篇》爾,汝也。《書·大禹謨》肆予以爾衆士奉辭伐罪。又《禮·檀弓》爾毋從從爾。爾毋扈扈爾。《註》爾,語助。《廣韻》尒義與爾同。詞之必然也。又譍詞。《古詩》爲焦仲卿妻作:諾諾復爾爾。《世說》聊復爾耳。又同邇。《詩·大雅》戚戚兄弟,莫遠具爾。《箋》爾,謂進之也。《疏》邇是近義,謂揖而進之。《儀禮·少牢饋食禮》上佐食爾上敦黍于筵上右之。《註》爾,近也。或曰移也。右之,便尸食也。《周禮·地官·肆長》實相近

【素】1. 本色,白色:~服。~丝。  2. 颜色单纯,不艳丽:~净。~淡。~妆。~雅。~描。  3. 洁白的绢:尺~(用绸子写的信)。  4. 本来的,质朴、不加修饰的:~质。~养。~性。~友(真诚淳朴的朋友)。  5. 物的基本成分:色~。毒~。维生~。  6. 向来:~来。~常。~志。平~。  7. 白,不付代价:~餐。  8. 非肉类的食品,与“荤”相对:~食。~席。~油。 典

【素】《廣韻》桑故切《集韻》《韻會》《正韻》蘇故切,音訴。《說文》作,白緻繒也。从糸,取其澤也。《九經字》隷省作素。《小爾雅》縞之麤者曰素。《釋名》素,朴素也。已織則供用,不復加巧飾也。《急就篇註》素謂緝之精白者。《禮·雜記》純以素。《註》素,生帛也。又《易·履卦》素履往旡咎。《疏》處履之始而用質素。又《詩·齊風》充耳以素乎而。《傳》素,象瑱。又《詩·魏風》不素餐兮。《傳》素,空也。又《禮·檀弓》有哀素之心也。《註》凡物無飾曰素。又《禮器》或素或靑。《註》素,尙白。又《左傳·僖二十八年》其衆素飽。《疏》素訓爲直

【约】1. 绳子。  2. 拘束,限制:~束。~法。制~。~定俗成。  3. 共同议定的要遵守的条款:立~。条~。契~。  4. 事先说定:~见。~会。  5. 邀请:~请。~集。  6. 节俭:节~。俭~。  7. 简要,简单:由博返~。简~。  8. 大略:~计。~莫。~略。  9. 算术上指用公因数去除分子和分母使分数简化:~分。 | ◎ 用秤称:~~。~一下。

【约】《廣韻》於略切《集韻》《韻會》《正韻》乙却切,音葯。《說文》纏束也。《詩·小雅》約之閣閣。《傳》約,束也。又《周禮·春官·大史》凡邦國都鄙,及萬民之有約劑者藏焉。《註》約劑,要盟之載辭。《禮·曲禮》約信曰誓。《疏》共相約束,以爲信也。又《禮·坊記》君子約言。《疏》謂省約其言也。又《論語》不仁者不可以久處約。《禮·坊記》小人貧斯約。《註》約猶窮也。又《論語》以約失之者,鮮矣。《何晏註》儉約無憂患。又《戰國策》蘇代約燕王曰。《註》約,止也。又《莊子·逍遙遊》淖約若處子。《音義》淖約,柔弱貌。又《荀子·勸學篇》

【会应】当。宋王安石《次韵徐仲元咏梅》之二:“摇落会应伤岁晚,攀翻剩欲寄情亲。”明叶宪祖《易水寒》第一折:“丈夫会应有知己,世上悠悠安足论?”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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