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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俗何妨手强抄——和人赠沈彬

韵脚:下平五肴

平仄:平 平 平 平 仄 仄 平

拼音: chāo qiáng|qiǎng|jiàng sú shǒu hùn|hún hé fáng

混俗何妨手强抄释义

【抄】1. 誊写,照原文写:~本。~写。~袭。传~。  2. 搜查而没收:~没(mò)。~家。~斩。  3. 走简捷的路:~近。~小道。包~。  4. 同“绰”2。

【强】1. 健壮,有力,与“弱”相对:~壮。~健。~人。~力。~大。~劲。刚~。富~。列~。~弩之末。年富力~。  2. 程度高:~手。~烈。~酸。能力~。  3. 胜过,优越,好:~干。争~好(hào )胜。  4. 有余,略多于某数:~半(超过一半)。  5. 使用强力,硬性地:~占。~加。~攻。~悍。~横(hèng )。~梁(强横霸道)。  6. 着重,增加分量:~化。增~。 | ◎ 硬要,迫使,尽力:~使。~迫。~逼。~辩。勉~。~人所难。~词夺理。 | ◎ 固执,强硬不屈:~嘴。倔~。

【俗】1. 社会上长期形成的风尚、礼节、习惯等:~尚。风~。习~。约定~成(指某种事物是由群众通过长期实践而认定形成)。  2. 大众化的,最通行的,习见的:~名。~语。~曲。雅~共赏。  3. 趣味不高的,令人讨厌的:~气。~物。鄙~。粗~。庸~。  4. 凡世间,相对于仙佛僧道:~人。世~。僧~。凡夫~子。

【俗】〔古文〕圱《唐韻》似足切《集韻》《韻會》《正韻》松玉切,音續。習也。上所化曰風,下所習曰俗。《釋名》俗,欲也,俗人所欲也。《禮·曲禮》禮從宜,使從俗。又《周禮·天官》八則治都鄙,六曰禮俗,以馭其民。又不雅曰俗。《黃庭堅曰》士俗不可醫。或問不俗之狀,庭堅曰:難言也。視其平居,無以異於人,臨大節而不可奪,此不俗人也。 《說文》从人,谷聲。《徐曰》俗之言續也。轉相習也。漢典考證:〔相如上林賦徼受屈。〕 謹照原文上林賦改子虚賦。 考證:〔相如上林賦徼受屈。〕 謹照原文上林賦改子虚賦。

【手】1. 人使用工具的上肢前端:~心。棘~(形容事情难办,像荆棘刺手)。着(zhuó)~(开始做,动手)。~不释卷。  2. 拿着:人~一册。  3. 亲自动手:~稿。~迹。~令。~书(a.笔迹;b.亲笔书信)。  4. 技能、本领:~法(技巧,方法)。~段。留一~。  5. 做某种事情或擅长某种技能的人:国~。扒~。生产能~。  6. 小巧易拿的:~枪。~册。 网

【手】〔古文〕《唐韻》書九切《集韻》《韻會》《正韻》始九切,音首。《釋名》手須也,事業所須也。《急就篇》捲捥節爪拇指手。《師古註》及掌謂之手。《易·說卦》艮爲手。《疏》艮旣爲止,手亦能止持其物,故爲手也。《禮·玉藻》手容恭。又以手執器亦曰手。《禮·檀弓》王事也。子手弓而可。《公羊傳·莊十三年》曹子手劒而從之。又《司馬相如·上林賦》手熊羆。《註》言手擊之。又叶尸周切,音收。《焦氏·易林》邑姜叔子,天文在手。實沈參墟,封爲晉侯。又叶賞呂切,音黍。《郭璞·神噓贊》腳屬於頭,人面無手。厥號曰噓,重黎所處。又叶矧視切,音

【混】1. 搀杂在一起:~杂。~和。~同。~淆。~为一谈。  2. 乱,胡乱:~乱。~世魔王。  3. 蒙,充:蒙~。~充。~进。鱼目~珠。  4. 苟且度过:胡~。~事。 | ◎ 同“浑”。 典

【混】《唐韻》《正韻》胡本切《集韻》《韻會》戸袞切,音倱。《說文》豐流也。一曰雜流。或作渾。又混沌,元氣未分也。《老子·道德經》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又《集韻》胡昆切,音。人名。漢有屬國公孫昆邪,或作混。又《集韻》《韻會》《正韻》公渾切,音昆。混夷,西戎名。或作緄。通作昆。《詩·大雅》混夷駾矣。又同崑。《周禮註》混淪,卽崑崙。又《集韻》《韻會》《正韻》古本切,音袞。與滾同。大水流貌。《孟子》原泉混混。

【何妨】◎何妨héfáng(1)[whynot]∶为什么不何妨一试(2)[mightaswell]∶用反问的语气表示不妨你何妨试一试

【何妨】无碍;不妨。《北史·后妃传上·文帝文皇后乙弗氏》:“后美容仪,少言笑,年数岁,父母异之,指示诸亲曰:‘生女何妨也。若此者,实胜男。’”元张翥《瑞龙吟》词:“何妨共磯头把钓,梅边徐步。”鲁迅《热风·随感录四十七》:“现在两位既然同时,何妨老实说出,一目了然,省却你也记古典,我也记古典的工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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