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仄 仄 平 仄 平
拼音: tīng huò qǐng dòu liú
【听】1. 用耳朵接受声音:~力。~写。~觉。聆~。洗耳恭~。 2. 顺从,接受别人的意见:言~计从。 3. 任凭,随:~任(rèn )。~凭。~之任之。 4. 治理;判断:~讼(审理案件)。~政。 5. 量词,指马口铁密封成筒状以贮藏食物、饮料等:一~可口可乐。
【或】1. 也许,有时,表示不定的词:~许。~者(a.也许;b.连词,用在叙述句里,表示选择关系。均亦单用“或”)。~然。~则。 2. 某人,有的人:~告之曰。 3. 稍微:不可~缓。不可~忽。不可~缺。
【或】〔古文〕《集韻》越逼切,音閾。《說文》邦也。从口从戈,以守一。一,地也。通作域。又《廣韻》胡國切《集韻》《韻會》《正韻》穫北切,音惑。疑也。凡或人或曰皆闕疑之辭。《易·乾卦》或躍在淵。《朱子·本義》疑而未定之辭。又與惑通。怪也。《孟子》無或乎王之不智也。◎按六書有假借,或本是邦或字,借爲疑或字,後人加土爲域,加心爲惑。而於或字,止作或人或曰之用,幷其本義而忘之矣。
【请】1. 求:~求。~示。~假(jiǎ )。~命。~战。~教(jiào )。~愿。~君入瓮。~缨(喻请战杀敌)。 2. 敬辞,用于希望对方做某事:~进。~坐。~安。~便。 3. 延聘、邀、约人来:~客。~柬。邀~。 4. 谒见、会见:“造~诸公,不避寒暑”。
【请】《唐韻》七井切《集韻》《韻會》此靜切《正韻》七靜切,淸上聲。《說文》謁也。《廣雅》求也。《玉篇》乞也,問也。《增韻》祈也,扣也。《書·湯誥》以與爾有衆請命。《左傳·僖十年》余得請於帝矣。《禮·曲禮》請業則起,請益則起。又《王制》墓地不請。《儀禮·士昏禮》者出,請事入告。《前漢·張湯傳》造請諸公,不避寒暑。《師古註》請,謁問也。又《爾雅·釋詁》告也。《禮·昏義》納徵請期。《註》請昏姻之期日也。又《韻會》漢請室,請罪之室也。《前漢·賈誼傳》造請室而請罪耳。又《集韻》親盈切《正韻》七情切,音淸。亦謁也,祈也。又
【逗留】òuliú[stay;stop]打断旅程,中途停留逗留一夜
【逗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