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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琴闹不同——

韵脚:上平一東

平仄:平 平 仄 平 平

拼音: tóng|tòng nào bù|fǒu hú qín

胡琴闹不同释义

【同】1. 一样,没有差异;相~。~一(a.一致,统一;b.共同的一个或一种)。~侪(同辈)。~庚(同岁)。~年。~胞。~人(a.在同一单位工作的人;b.同行业的人)。~仁(同人)。~仇敌忾。~工异曲。~室操戈。情~手足。  2. 共,在一起(从事):共~。~学。~步。殊途~归。~舟共济。  3. 和,跟:~流合污。  4. 姓。 | ◎ 〔胡~〕见“胡”。

【同】《唐韻》《正韻》徒紅切《集韻》《韻會》徒東切,音桐。《說文》合會也。《玉篇》共也。《廣韻》①也。《易·同人》天與火同人,君子以類族辨物。《書·益稷》敷同日奏罔功。又《廣韻》齊也。《書·舜典》同律度量衡。《詩·小雅》我馬旣同。又聚也。《詩·小雅》獸之所同。《傳》同猶聚也。又和也。《禮·禮運》是謂大同。《註》猶和也,平也。又《周禮·春官·大司樂》六律六同。《註》六律合陽聲者,六同合隂聲者。又《典同》掌六律,六同之和。《註》律以竹,同以銅。言助陽宣氣,與之同也。又《周禮·春官·大宗伯》時見曰會,殷見曰同。《詩·

【闹】1. 不安静:~市。热~。  2. 搅扰:~心。~腾。  3. 戏耍,耍笑:戏~。~洞房。  4. 发生(疾病或灾害):~病。~事。~水灾。  5. 发泄,发作:~气。~情绪。  6. 生机勃勃,旺盛,声势浩大,热火朝天地搞:红杏枝头春意~。~元宵。

【闹】《唐韻》奴敎切《集韻》《韻會》女敎切,音淖。《說文》不靜也。《廣韻》同。猥也,擾也。《柳宗元·答韋中立論師道書》以召鬧取怒乎。又《白居易·寄翰林學士詩》貴主冠浮動,親王轡鬧裝。《薛田詩》九苞綰就佳人髻,三鬧裝成子弟韀。今京師有鬧裝帶,合衆寶雜綴而成,故曰鬧裝。 《類篇》或作。

【不】1. 副词。  2. 用在动词、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构成形容词:~去。~多。~法。~料。~材(才能平庸,常用作自谦)。~刊(无须修改,不可磨灭)。~学无术。~速之客。  3. 单用,做否定性的回答:~,我不知道。  4. 用在句末表疑问:他现在身体好~? | ◎ 古同“否”,不如此,不然。

【不】〔古文〕《韻會》《正韻》逋沒切,補入聲。不然也,不可也,未也。《禮·曾子問》葬引至于堩,日有食之,則有變乎,且不乎。又《周禮·夏官》服不氏,掌養猛獸而敎擾之。《註》服不服之獸者。又《廣韻》《韻會》分物切。與弗同。今吳音皆然。又《韻會》俯九切,音缶。與可否之否通。《說文》鳥飛上翔,不下來也。从一,一猶天也。象形。又《玉篇》甫負切《廣韻》甫救切,缶去聲。義同。又《廣韻》甫鳩切《集韻》《韻會》《正韻》方鳩切,音浮。夫不,也。亦作鳺鴀。《爾雅·釋鳥》其鳺鴀。《郉疏》陸璣云:今小鳩也。一名鳩,幽州人或謂鷱鴡,梁宋閒

【胡琴】◎胡琴,胡琴儿húqin,húqinr[huqinfiddle;two-stringedChineseviolin]弦乐器之一,把系有马尾的竹弓置于两根弦之间,弦固定于蒙覆蛇皮的竹筒上,演奏时马尾摩擦琴弦而发声,如板胡、二胡等胡琴琵琶与羌笛。——唐·岑参《白雪歌送武判官归京》

【胡琴】1.古乐器名。古代泛称来自北方和西北各族的拨弦乐器,有时指琵琶,有时指忽雷等。约宋元开始,亦为拉弦乐器之称。唐段安节《乐府杂录·琵琶》:“文宗朝,有内人郑中丞善胡琴,内库有二琵琶,号大小忽雷,郑尝弹小忽雷。”唐岑参《白雪歌送武判官归京》诗:“中军置酒饮归客,胡琴琵琶与羌笛。”宋曾巩《明妃曲》诗之二:“直欲论情通汉也,独能将恨寄胡琴。”元杨维桢《张猩猩胡琴引序》:“胡琴在南为第二絃子,在北为今名,亦古月琴之遗制也。”《元史·礼乐志五》:“火不思,制如琵琶……胡琴,制如火不思,卷颈,龙首,二絃,用弓捩之,弓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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