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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闻岸上踏歌声——赠汪伦

平仄:平 平 仄 仄 平 平 平

拼音: wén àn shēng shàng|shǎng hū tà gē

忽闻岸上踏歌声释义

【闻】1. 听见:~诊。~听。~讯。博~强记。~过则喜。~鸡起舞(听到荒鸡鸣而起舞,喻志士及时奋发)。  2. 听见的事情,消息:新~。传~。见~。  3. 出名,有名望:~人。~达。  4. 名声:令~(好名声)。丑~。  5. 用鼻子嗅气味:你~~这是什么味儿?  6. 姓。

【闻】〔古文〕《唐韻》《集韻》無分切,音文。《說文》知聞也。《書·堯典》帝曰:兪,予聞如何。《禮·少儀》聞始見君子者。《疏》謂作記之人,不敢自專制其儀,而傳聞舊說,故云。又《禮·玉藻》凡於尊者,有獻而弗敢以聞。《前漢·武帝紀》舉吏民能假貸貧民者以聞。又姓。《正字通》宋咸平進士聞見。明尚書聞淵。又聞人,複姓。《後漢·靈帝紀》太僕沛國聞人襲爲太尉。《註》姓聞人,名襲,風俗通曰:少正卯,魯之聞人,其後氏焉。又獸名。《山海經》杳山有獸焉,其狀如彘,黃身白頭白尾,名曰聞,見則天下大風。又《廣韻》亡運切《集韻》《韻會》《正

【岸】1. 水边的陆地:河~。上~。两~。  2. 高大:伟~(魁伟,高直)。魁~。  3. 高傲:~忽(傲慢)。傲~。  4. 头饰高戴,前额外露:~帻(把头巾掀起露出前额,表示态度洒脱,不拘束)。  5. 古同“犴”,乡间牢狱。

【岸】《唐韻》五旰切《集韻》魚旰切《韻會》疑旰切《正韻》魚幹切,音犴。《說文》水厓而高者。《爾雅·釋地》望厓洒而高岸。《註》厓峻而水深曰岸。《詩·衞風》淇則有岸。《小雅》高岸爲谷。又階也。《張衡·西京賦》襄岸夷塗。《註》襄,高也。岸,殿階也。又魁岸,雄傑也。《前漢·江充傳》爲人魁岸。《註》岸者,有廉稜如崖岸形。《唐書·宦者傳》仇士良以李石稜稜有風岸深忌之。又道岸。《詩·大雅》誕先登于岸。《註》道之極至處也。又露額曰岸。《後漢·馬援傳》帝岸幘見援。又獄名。《詩·小雅》宜岸宜獄。《註》鄕亭之繫曰岸,朝廷曰獄。韓詩作

【声】1. 物体振动时所产生的能引起听觉的波:~音。~带。  2. 消息,音讯:~息。不通~气。  3. 说出来让人知道,扬言,宣称:~明。~辩(公开辩白)。~泪俱下。~嘶力竭。  4. 名誉:名~。  5. 音乐歌舞:~伎(女乐,古代的歌姬舞女)。~色。

【声】《字彙》同。《正字通》俗聲字。(聲)〔古文〕殸《唐韻》《集韻》《韻會》書盈切《正韻》書征切,聖平聲。《說文》音也。《書·舜典》詩言志,歌永言,聲依永,律和聲。《傳》聲謂五聲,宮商角徵羽也。《禮·月令》仲夏之月,止聲色。《註》聲謂樂也。又凡響曰聲。《張載·正蒙》聲者,形氣相軋而成。兩氣者,谷響雷聲之類。兩形者,桴鼓叩擊之類。形軋氣,羽扇敲矢之類。氣軋形,人聲笙簧之類。皆物感之良能,人習而不察耳。《韻會》韻書平上去入爲四聲。又聲敎。《書·禹貢》東漸于海,西被于流沙,朔南曁聲敎,訖于四海。《左傳·文六年》樹之風

【上】1. 位置在高处的,与“下”相对:楼~。~边。  2. 次序或时间在前的:~古。~卷。  3. 等级和质量高的:~等。~策。~乘(佛教用语,一般借指文学艺术的高妙境界或上品)。  4. 由低处到高处:~山。~车。~升。  5. 去,到:~街。  6. 向前进:冲~去。  7. 增加:~水。  8. 安装,连缀:~刺刀。~鞋(亦作“绱鞋”)。  9. 涂:~药。  10. 按规定时间进行或参加某种活动:~课。~班。  11. 拧紧发条:~弦。  12. 登载,记:~账。  13. 用在名词后边,表示时间、处

【上】〔古文〕丄《廣韻》《集韻》《韻會》《正韻》時亮切,音尙。在上之上,對下之稱。崇也,尊也。《易·乾·文言》本乎天者親上。又《廣韻》君也。太上極尊之稱。《蔡邕·獨斷》上者,尊位所在。但言上,不敢言尊號。又上日。《書·舜典》正月上日。《註》孔氏曰:上日,朔日也。葉氏曰:上旬之日。曾氏曰:如上戊,上辛,上丁之類。又姓。漢上雄,明上觀,上志。又上官,複姓。又《唐韻》時掌切《集韻》《韻會》《正韻》是掌切,商上聲。登也,升也,自下而上也。《易·需卦》雲上于天。《禮·曲禮》拾級聚足,連步以上。又進也。《前漢·東方朔傳》朔

【忽】1. 粗心,不注意:~视。疏~。~略。玩~职守。  2. 迅速,突然:~而。~然。~地。~高~低。  3. 长度和重量单位(十忽为一丝,十丝为一毫):~微(极言细微)。微~其微。

【忽】《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呼骨切,音笏。《說文》忘也。忽忽不省事也。《晏子春秋·齊役者歌》忽忽矣,若之何。又《廣韻》倏忽也。《爾雅·釋詁》盡也。《註》忽然盡貌。《左傳·文五年》臯陶庭堅,不祀忽諸。又滅也。《詩·大雅》是絕是忽。《傳》忽,滅也。又《集韻》輕也。一蠶爲一忽,十忽爲一絲。《劉德曰》忽,蜘蛛網也。又慢忽也。《後漢·崔駰傳》公愛班固而忽崔駰。又忽荒,空無著也。《賈誼·服賦》寥廓忽荒兮,與道翱翔。又姓。明有忽忠,忽明。又通作曶。《前漢·揚雄傳》時人皆曶之。《註》與忽同。又仲忽,人名。《前漢·古今

【踏歌】◎踏歌tàgē[Ta-ge,singinganddancingatonce]传统的群众歌舞形式。古代很多民族都有。共同的特征是集体性,参加者围成圆圈或排列成行,互相牵手或搭肩,上身动作不多,主要是脚下的舞步变化,边歌边舞

【踏歌】亦作“蹋歌”。1.拉手而歌,以脚踏地为节拍。唐储光羲《蔷薇篇》:“连袂蹋歌从此去,风吹香去逐人归。”《资治通鉴·唐则天后圣历元年》:“尚书位任非轻,乃为虏蹋歌。”胡三省注:“蹋歌者,连手而歌,蹋地以为节。”《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二五回:“记得昨宵踏歌处,有人连臂唱刀鐶。”邓拓《忆多姿·赶集》词:“最是春风吹舞衣,踏歌如梦飞。”参见“踏地”。2.指行吟;边走边歌。唐李白《赠汪伦》诗:“李白乘舟将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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