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平 仄 平 平 平
拼音: hū yù píng shēng qīn|qìng
【忽】1. 粗心,不注意:~视。疏~。~略。玩~职守。 2. 迅速,突然:~而。~然。~地。~高~低。 3. 长度和重量单位(十忽为一丝,十丝为一毫):~微(极言细微)。微~其微。
【忽】《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呼骨切,音笏。《說文》忘也。忽忽不省事也。《晏子春秋·齊役者歌》忽忽矣,若之何。又《廣韻》倏忽也。《爾雅·釋詁》盡也。《註》忽然盡貌。《左傳·文五年》臯陶庭堅,不祀忽諸。又滅也。《詩·大雅》是絕是忽。《傳》忽,滅也。又《集韻》輕也。一蠶爲一忽,十忽爲一絲。《劉德曰》忽,蜘蛛網也。又慢忽也。《後漢·崔駰傳》公愛班固而忽崔駰。又忽荒,空無著也。《賈誼·服賦》寥廓忽荒兮,與道翱翔。又姓。明有忽忠,忽明。又通作曶。《前漢·揚雄傳》時人皆曶之。《註》與忽同。又仲忽,人名。《前漢·古今
【遇】1. 相逢,会面,碰到:~到。~见。~事。奇~。遭~。境~。 2. 机会:机~。际~。知~。 3. 对待,款待:待~。冷~。 4. 姓。
【遇】〔古文〕《唐韻》牛具切《集韻》《韻會》元具切《等韻》魚具切,音寓。《玉篇》見也,道路相逢也。《廣韻》不期而會也。《春秋·隱八年》宋公、衞侯遇于垂。《穀梁傳》不期而會曰遇。《禮·曲禮》諸侯未及期相見曰遇。《註》未及期,在期日之前也。《周禮·春官·大宗伯》諸侯冬見曰遇。《註》偶也,欲其若不期而偶至也。又待也,接也。《前漢·季布傳》遇人恭謹。又《蒯通傳》漢王遇我厚。又合也。《前漢·揚雄傳》七十說而不遇。又姓。《風俗通》漢有遇冲,爲河內太守。又《字彙補》五口切,與偶同。《史記·天官書》氣相遇者,使勝高。又《集韻》
【平生】◎平生píngshēng(1)[allone’slife]∶终身;一生弦弦掩抑声声思,似诉平生不得志。——唐·白居易《琵琶行(并序)》婚姻是一个人的平生大事(2)[always]∶向来;素来他平生是很勤俭的吾平生未尝以吾所志语汝,是吾不是处。——清·林觉民《与妻书》漢
【平生】1.平素;往常。《论语·宪问》:“见利思义,见危授命,久要不忘平生之言,亦可以为成人矣。”唐杜甫《梦李白》诗:“出门搔白首,若负平生志。”周立波《懒蛋牌子·去抓赵子彬》:“人人都知道,赵子彬平生有三好:好喝大酒,好耍大钱,好看娘们。”2.指平素的志趣、情谊、业绩等。晋陶潜《停云》诗:“人亦有言,日月于征,安得促席,説彼平生?”唐裴度《中书即事》诗:“盐梅非拟议,葵藿是平生。”清陈康祺《郎潜纪闻》卷十三:“唐子方自有平生,他日不烦诸曲笔!”3.旧交;老交情。唐杨衡《送郑丞之罗浮中习业》诗:“何当真府内,重得
【亲】1. 有血统或夫妻关系的:~属。~人。~缘。双~(父母)。~眷。 2. 婚姻:~事。 3. 因婚姻联成的关系:~戚。~故。~邻。~朋。 4. 称呼同一地方的人:乡~。 5. 本身,自己的:~睹。~聆。~笔。 6. 感情好,关系密切:~密。相~。~睦。~疏。 7. 用嘴唇接触表示喜爱:~吻。 | ◎ 〔~家〕夫妻双方的父母彼此的关系或称呼(“家”读轻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