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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第千甍分戚里——临高台

平仄:仄 仄 平 平 平 平 仄

拼音: jiǎ dì qiān méng fēn|fèn qī lǐ

甲第千甍分戚里释义

【甲第】第jiǎdì(1)[amansion;ahall]∶豪门贵族的宅第(2)[topsuccessfulcandidateinanexamination]∶科举考试第一等用甲第为国相。——清·周容《芋老人传》典

【甲第】旧时豪门贵族的宅第。《史记·孝武本纪》:“赐列侯甲第,僮千人。”裴駰集解引《汉书音义》:“有甲乙第次,故曰第。”《文选·张衡<西京赋>》:“北闕甲第,当道直启。”薛综注:“第,馆也;甲,言第一也。”宋张元干《满庭芳·寿富枢密》词:“韩国殊勋,洛都西内,名园甲第相连。”清孙枝蔚《式庐诗为石仲昭明府访方尔止处士而作》诗:“甲第云中连白日,渔簑雪裡傲朱緋。”2.指豪门贵族。唐杜甫《醉时歌》:“甲第纷纷厌粱肉,广文先生饭不足。”3.科举考试中的第一等。《新唐书·选举志上》:“凡进士,试时务策五道、帖一大经,经、策

【千】1. 数目,十个一百(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仟”代):~周(无线电波频率单位)。~克(即一公斤)。~米(即一公里)。  2. 喻极多:~里马。~言万语。~钧一发。~虑一失。~锤百炼(❶喻多次斗争考验;❷喻对诗文做多次精细修改)。  3. 见“秋”字“秋千”。  4. 姓。

【千】《唐韻》蒼先切《集韻》《韻會》《正韻》倉先切,音阡。《說文》十百也。又《廣韻》漢複姓。又《韻補》叶雌人切,請平聲。《劉劭趙都賦》宮妾盈兮數百,食客過兮三千。越信孟之體,慕姬旦之懿仁。

【甍】◎ 屋脊:“~宇齐平”。

【甍】《唐韻》莫耕切《集韻》謨耕切《正韻》眉庚切,音萌。《說文》屋棟也。从瓦,夢省聲。《徐鍇曰》所以承瓦,故从瓦。《左傳·襄二十八年》猶援廟桷動於甍。《註》甍,屋棟。《晉語》譬之如室,旣鎭其甍矣。註:棟也。《張衡·西京賦》鳳騫翥於甍標。《註》甍,棟也。標末也。又《釋名》屋脊曰甍。甍,蒙也。在上覆蒙屋也。又《集韻》母亙切,音懜。棟也。又《集韻》忙成切,音明。義同。 《類篇》或作。zdic.net漢典

【分】1. 区划开:~开。划~。~野(划分的范围)。~界。~明。条~缕析。~解。  2.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发。~忧。~心劳神。  3.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会。~行(háng )。  4. 散,离:~裂。~离。~别。~崩离析。~门别类。  5. 辨别:区~。~析。  6. 区划而成的部分:二~之一。  7. 一半:人生百年,昼夜各~。春~。秋~。 | 1. 名位、职责、权利的限度:~所当然。身~。~内。恰如其~。安~守己。  2. 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成~。天~(天资)。情~(情谊)。

【分】《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又《增韻》裂也,判也。又《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又《玉篇》隔也。又《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又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又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又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又《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又《唐韻》扶問切

【戚里】帝王外戚聚居的地方。《史记·万石张叔列传》:“於是高祖召其姊为美人,以奋为中涓,受书謁,徙其家长安中戚里。”司马贞索隐引颜师古曰:“於上有姻戚者皆居之,故名其里为戚里。”《文选·左思<魏都赋>》:“亦有戚里,寘宫之东。”吕延济注:“戚里,外戚所居之里。”北周庾信《春赋》:“移戚里而家富,入新丰而酒美。”唐戴叔伦《长安早春赠万评事》诗:“春风归戚里,晓日上花枝。”2.借指外戚。《后汉书·张霸传赞》:“霸贵知止,辞交戚里。”宋孟元老《东京梦华录·立秋》:“中贵戚里,取索供卖。”清吴伟业《圆圆曲》:“许将戚里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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