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下平十八尤
平仄:仄 仄 仄 平 平
拼音: jiàng|xiáng xiū nǚ|rǔ jiù yīn
【降】1. 下落,落下:下~。~旨。~临。~旗。空~。 2. 减低,贬抑:~低。~价。~职。~解(jiě)。~心相从(抵制自己心志以服从别人)。 3. 姓。 | 1. 投降,归顺:宁死不~。 2. 降服,使驯服。~龙伏虎。
【降】〔古文〕夅《廣韻》下江切《集韻》《韻會》《正韻》胡江切,音缸。《爾雅·釋詁》降,落也。《禮·曲禮》羽鳥曰降。《釋文》降,戸江反。又《爾雅·釋言》降,下也。《書·堯典》釐降二女于嬀汭。《禹貢》桑土旣蠶,是降丘宅土。《又》北過降水。《水經注》鄭註尚書,北過降水,云:降,下江反,聲轉爲共。今河內北共山,淇水共水出焉,東至魏郡黎陽,入河,近所謂降水也。周時國於此地者,惡言降,故攺爲共耳。又《玉篇》降,伏也。《春秋·莊八年》師及齊師圍郕,郕降于齊師。又《爾雅·釋天》降婁,奎婁也。《註》奎爲溝瀆,故爲降。《疏》孫炎云
【修】1. 装饰,使完美:~饰。~辞。装~。 2. 整治,恢复完美:~复。~治。~缮(修理)。~浚(修理疏通)。~好。~明(古代指政治清明)。 3. 剪或削:~剪。 4. 兴建,建造:~建。~筑。 5. 编纂,撰写:~书。~史。~纂。 6. (学问,品行方面)钻研、学习、锻炼:~学。~业。~养。 7. 长(cháng ),高:~长。 8. 信奉宗教的人虔诚地学习教义,并付诸行动:~行。~女。 9. 姓。
【修】《唐韻》息流切《集韻》《韻會》《正韻》思留切,音羞。飭也。又飾也,葺理也。《書·禹貢》六府孔修。又古之聞人曰前修。《屈原·離騷》謇吾法夫前修兮,非世俗之所服。又《屈原·離騷》解佩纕以結言兮,吾令蹇修以爲理。《註》蹇修,古良媒。又姓。漢屯騎校尉修炳。又長也。《詩·小雅》四牡修廣。又與卣通。《周禮·春宫·鬯人》廟用修。鄭註:修,讀爲卣。卣,中尊也。謂獻象之屬。以薦鬯則謂之卣,以薦酒則謂之修。又叶詢趨切,音須。《陸機·感丘賦》姸蚩混而爲一兮,孰云識其所修。必眇世以遠覽兮,夫何殉以區區。漢典考證:〔《周禮·冬官考
【女】1. 女性,与“男”相对。古代以未婚的为“女”,已婚的为“妇”。现通称“妇女”:~人。~士。~流(含轻蔑意)。少(shào )~。 2. 以女儿作为人的妻(旧读nǜ)。 3. 星名,二十八宿之一。亦称“婺女”、“须女”。 | ◎ 古同“汝”,你。 汉
【女】〔古文〕《唐韻》《正韻》尼呂切《集韻》《韻會》碾與切,茹上聲。《博雅》女,如也。言如男子之敎,人之陽曰男,隂曰女。《易·繫辭》坤道成女。《詩·小雅》乃生女子,載寢之地,載衣之裼,載弄之瓦。《禮·內則》女子生,設帨於門右。《淮南子·地形訓》土地各以類生,澤氣生女。又已嫁曰婦,未字曰女。《禮·曾子問》嫁女之家,三夜不息燭,思相離也。又星名。須女四星,主布帛,爲珍寶藏,一名婺女。十二月旦在北,二月旦中。又織女三星,天女也,主苽果絲帛,見《星經》。又水名。《山海經》嶧臯之山,其水出焉,東流注于激女之水。又女,九天
【旧因】旧姻”。《白虎通·嫁娶》引《诗》:“不惟旧因。”今本《诗·小雅·我行其野》作“不思旧姻”。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