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上九麌
平仄:仄 平 仄 仄
拼音: jiàng|xiáng zhī yǐ yǔ|yù
【降】1. 下落,落下:下~。~旨。~临。~旗。空~。 2. 减低,贬抑:~低。~价。~职。~解(jiě)。~心相从(抵制自己心志以服从别人)。 3. 姓。 | 1. 投降,归顺:宁死不~。 2. 降服,使驯服。~龙伏虎。
【降】〔古文〕夅《廣韻》下江切《集韻》《韻會》《正韻》胡江切,音缸。《爾雅·釋詁》降,落也。《禮·曲禮》羽鳥曰降。《釋文》降,戸江反。又《爾雅·釋言》降,下也。《書·堯典》釐降二女于嬀汭。《禹貢》桑土旣蠶,是降丘宅土。《又》北過降水。《水經注》鄭註尚書,北過降水,云:降,下江反,聲轉爲共。今河內北共山,淇水共水出焉,東至魏郡黎陽,入河,近所謂降水也。周時國於此地者,惡言降,故攺爲共耳。又《玉篇》降,伏也。《春秋·莊八年》師及齊師圍郕,郕降于齊師。又《爾雅·釋天》降婁,奎婁也。《註》奎爲溝瀆,故爲降。《疏》孫炎云
【之】1. 助词,表示领有、连属关系:赤子~心。 2. 助词,表示修饰关系:缓兵~计。不速~客。莫逆~交。 3.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使成为句子成分:“大道~行也,天下为公”。 4. 代词,代替人或事物:置~度外。等闲视~。 5. 代词,这,那:“~二虫,又何知”。 6. 虚用,无所指:久而久~。 7. 往,到:“吾欲~南海”。
【之】〔古文〕《唐韻》《正韻》止而切《集韻》《韻會》眞而切,音枝。《說文》出也,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一者,地也。《玉篇》是也,適也,往也。《禮·檀弓》延陵季子曰:若氣,則無不之也。又於也。《禮·大學》之其所親愛而辟焉。《註》之,適也。《朱傳》猶於也。又語助辭。《書·金縢》禮亦宜之。《禮·文王世子》秋冬亦如之。《正字通》凡之字,或句中,或語尾,或層出。如毛詩我之懷矣,共武之服,及女曰雞鳴章知子之來之,六句九之字,常華章左之左之,六句八之字,可以例推。又此也。《詩·周南》之子于歸。《註》之子,是子也。又變也。《
【以】1. 用,拿,把,将:~一当十。~苦为乐。~身作则。~邻为壑。~讹传讹。~往鉴来。 2. 依然,顺,按照:~时启闭。物~类聚。 3. 因为:~人废言。勿~善小而不为。不~物喜,不~己悲。 4. 在,于(指时日):“子厚~元和十四年十一月八日卒,年四十七”。 5. 目的在于:~待时机。~儆效尤。 6. 文言连词,与“而”用法相同:梦寐~求。 7. 用在方位词前,表明时间、方位、方向或数量的界限:~前。~内。 8. 用在动词后,类似词的后缀:可~。得~。 9. 古同“已”,已经。 10. 太
【以】〔古文〕《韻會》《正韻》養里切,怡上聲。爲也。《論語》視其所以。又因也。《詩·邶風》何其久也,必有以也。《左傳·昭十三年》我之不共,魯故之以。《註》以魯故也。《列子·周穆王篇》宋人執而問其以。又用也。《論語》不使大臣怨乎不以。又《左傳·僖二十六年》凡師能左右之曰以。《易·師卦》能以衆正。又《詩·周頌》侯彊侯以。《註》彊民有餘力來助者,以閒民轉移執事者。又同已。《孟子》無以,則王乎。又古以與聲相通。《禮·燕禮》君曰:以我安。《註》猶與也。《魏書·李順傳》此年行師,當克以不。《韓愈·剝啄行》凡今之人,急名以官
【雨】◎ 从云层中降落的水滴:~水。~季。 | ◎ 下雨,落下:~雪。
【雨】〔古文〕《唐韻》《集韻》《韻會》王矩切,音羽。《說文》水从雲下也。一象天,冂象雲,水霝其閒也。《玉篇》雲雨也。《元命包》隂陽和爲雨。《大戴禮》天地之氣和則雨。《釋名》輔也。言輔時生養。《易·乾卦》雲行雨施,品物流行。《書·洪範》八庶徵,曰雨,曰暘。又《爾雅·釋天》暴雨謂之涷,小雨謂之霡霂,久雨謂之淫。陸佃云:疾雨曰驟,徐雨曰零,久雨曰苦,時雨曰澍。又穀雨,二十四氣之一。見《後漢·律曆志》。又《正字通》雨虎,蟲名。遁甲開天圖曰:霍山有雨虎,狀如蠶,長七八寸,在石內,雲雨則出,可炙食。或曰石蠶之類。詳見《本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