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涧户芳烟接水村——涧户

韵脚:上平二十三魂

平仄:仄 仄 平 平 平 仄 平

拼音: jiàn hù fāng yān jiē shuǐ cūn

涧户芳烟接水村释义

【涧户】1.山涧中的陋室。南朝梁孔稚珪《北山移文》:“涧户摧絶无与归,石逕荒凉徒延佇。”一本作“磵户”。2.指家居山涧者的门户。唐温庭筠《清旦题采药翁草堂》诗:“解藤开涧户,蹋石过溪泉。”

【芳】1. 花草的香气:~香。~草。~菲(a.花草的香气;b.指花草)。~馥。~馨。芬~。  2. 喻美好的:~名。~龄(年龄,用于少女)。~姿(美好的姿态,用于少女)。~邻(关系融洽的邻居,用作敬辞)。流~百世。  3. 花卉:群~竞艳。~时(花盛时节)。 网

【芳】《唐韻》《集韻》《正韻》敷方切,音妨。《說文》香草也。《屈原·離騷》雜杜蘅與芳芷。《註》杜蘅、芳芷,皆香草名。又《玉篇》芬芳,香氣貌。《司馬相如·美人賦》芳香芬烈。又《屈原·離騷》芳與澤其雜糅兮。《註》芳,德之臭也。《晉書·元帝紀》文景垂仁,傳芳于南頓。又《韻會》州名。地多芳草,置在常芳縣。又姓。《通志·氏族略》《風俗通》云:漢有幽州刺史芳垂敷。 《韻學集成》作芳。芳字从屮作屮下方。漢典考證:〔《屈原·離騷》芳與澤其雜糅兮。《註》芳,德之貌也。〕 謹照原文貌改臭。 考證:〔《屈原·離騷》芳與澤其雜糅兮。《

【烟】1. 物质燃烧时所生的气体:冒~。硝~。~囱。~雾。~波。~火。~尘。荒无人~。  2. 像烟的:~霞。~霭。~岚。~鬟。  3. 烟气刺激使眼睛流泪或睁不开:~了眼睛。  4. 一年生草本植物:~草。~叶。  5. 烟草制成品:香~。卷~。纸~。~蒂。  6. 指“鸦片”:大~。~灯。~枪。~馆。

【烟】《唐韻》烏前切《集韻》《韻會》因蓮切《正韻》因肩切,音燕。《說文》本作煙。詳煙字註。《荀子·富國篇》鳧雁若烟海。又《廣韻》於眞切《集韻》《正韻》伊眞切,音因。《廣韻》烟熅天地氣。《易》作絪縕。《集韻》或作氤。《班固·典引》烟烟熅熅。《劉楨·魯都賦》曳髮編芒,蔚若霧烟,九采灼爍,華藻紛。(煙)〔古文〕《唐韻》烏前切《集韻》《韻會》因蓮切《正韻》因肩切,音燕。《說文》火气也。《周禮·秋官·蟈氏》以其煙被之。又姓。見《字彙》。又於眞切,音因。《周禮·春官·大宗伯註》禋之言煙也。周人尚臭,煙氣之臭聞者。《註》煙音

【接】1. 连成一体:~合。~骨。~壤。衔~。  2. 继续,连续:~力。~替。~班。~二连三。再~再厉。  3. 靠近,挨上:~近。邻~。~吻。  4. 承受,收取:~受。~收。~纳。~管。  5. 迎:~风。~生。~待。  6. 姓。

【接】《唐韻》子葉切《集韻》《韻會》《正韻》卽涉切,音楫。《說文》交也。《廣韻》合也,會也。《易·蒙卦》子克家,剛柔接也。《疏》陽居卦內,接待羣隂。又《晉卦》晝日三接。《禮·表記》君子之接如水。《疏》如兩水相交,尋合而已。又持也,受也,承也。《禮·曲禮》接下承弣。《註》接客手下也。《史記·平準書》漢興,接秦之弊。又《增韻》接續也,連也。《禮·曲禮》堂上接武。《註》武,迹也。迹相接,謂每移足半躡之。《前漢·西域傳》烏秅國民接手飮。《註》自高山下谿中飮水,故接連其手。又近也。《儀禮·聘禮》賓立接西塾。又捷也。《禮·

【水】1. 一种无色、无臭、透明的液体:~稻。~滴石穿。~泄不通。  2. 河流:汉~。湘~。  3. 江河湖海的通称。~库。~利。~到渠成(喻条件成熟,事情就会顺利完成)。~可载舟。跋山涉~。依山傍~。  4. 液汁:~笔。墨~。  5. 指附加的费用或额外的收入:贴~。外~。肥~。  6. 指洗的次数:这衣服洗过两~了。  7. 姓。

【水】《唐韻》《正韻》式軌切《集韻》《韻會》數軌切,稅上聲。《說文》準也。北方之行,象衆水流,中有微陽之氣也。《徐鉉曰》衆屈爲水,至柔,能攻堅,故一其內也。《釋名》水,準也,準平物也。《白虎通》水位在北方。北方者,隂氣,在黃泉之下,任養萬物。水之爲言濡也。《書·洪範》五行,一曰水。《又》水曰潤下。《正義曰》天一生水,地六成之。五行之體,水最微,爲一。火漸著,爲二。木形實,爲三。金體固,爲四。土質大,爲五。《易·乾卦》水流濕。《說卦》坎爲水。《管子·水地篇》水者,地之血氣,如筋脉之通流者也。《淮南子·天文訓》積隂

【村】1. 乡下聚居的处所:~子。~塾(旧时农村中的私塾)。~民。  2. 粗野:~野。~俗。~话。~气。

【村】《唐韻》此尊切《集韻》麤尊切《正韻》倉尊切,寸平聲。《廣韻》墅也。《增韻》聚落也。字从邑从屯。經史無村字,俗通用。《晉·陶潛·歸田園詩》曖曖遠人村。《桃花源記》村中聞有此人,咸來問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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