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平 仄 平 平 平
拼音: jiān|jiàn suì jié|jiē hóng liú
【间】1. 两段时间或两种事物相接的地方:中~。~距。~奏。天地之~。 2. 在一定空间或时间内:田~。人~。 3. 房子内隔成的部分:里~。衣帽~。~量。 4. 量词,房屋的最小单位:一~房。 | 1. 空隙:~隙。当~儿。亲密无~。 2. 隔开,不连接:~隔。~断。~接。~日。~歇。黑白相~。 3. 挑拨使人不和:离~。~谍。反~计。 4. 拔去,除去:~苗。 5. 偏僻的小路:~道。~行(从小路走)。 6. 参与:“肉食者谋之,又何~焉”。
【间】〔古文〕《唐韻》古閑切《集韻》《韻會》居閑切《正韻》居顏切,音蕑。《說文》隙也。从門从月。會意,亦形。《徐鍇曰》門夜閉。閉而見月光,是有閒也。《禮·樂記》一動一靜者,天地之閒也。《莊子·山木篇》周將處夫材不材之閒。又《史記·郭解傳》洛陽人有相讐者,邑中賢豪,居閒以十數,終不聽。《註》居中爲他道和輯之。《周語》我先王不窋,用失其官,而自於戎、翟之閒。又容也。《禮·文王世子》凡待坐於大司成者,遠近閒三席。《註》閒,猶容也。《前漢·文帝紀》願請閒。《師古註》閒,容也。猶今言中閒也。請容暇之頃,當有所也。又也。《
【岁】1. 年:~首。~暮。~夕(即“除夕”)。~除(年终)。~阑(一年将尽的时候)。 2. 一年的收成,年景:~凶(年成歉收)。歉~(收成不好的年份)。 3. 年龄:年~。周~。 4. 星名:~星(即“木星”。) 5. 指时间,光阴:~月(泛指时间)。
【岁】〔古文〕亗《唐韻》相銳切《集韻》須銳切,音帨。《釋名》歲,越也,越故限也。《白虎通》歲者,遂也。《易·繫辭》寒暑相推而歲成。《書·洪範》五紀,一曰歲。《傳》所以紀四時。《又》王省惟歲。《傳》王所省職,兼總羣吏,如歲兼四時。又星名。《爾雅·釋天》唐虞曰載,夏曰歲,商曰祀,周曰年。《郭註》歲,取歲星行一次也。《疏》按《律歷志》分二十八宿爲十二次,歲星十二歲而周天,是年行一次也。《周禮·春官》馮相氏掌十有二歲。《又》保章氏以十有二歲之相,觀天下之妖祥。《疏》此太歲在地,與天上歲星相應而行。歲星右行於天,一歲移一
【节】1. 竹子或草木茎分枝长叶的部分:竹~。~外生枝。 2. 物体的分段或两段之间连接的部分:关~。两~车厢。 3. 段落,事项:~~(一段一段地,逐步)。~目。 4. 中国历法把一年分为二十四段,每段开始的名称:~气。~令。 5. 纪念日或庆祝宴乐的日子:~日。 6. 礼度:礼~。 7. 音调高低缓急的限度:~奏。~拍。~律。 8. 操守:~操。晚~。变~。高风亮~(高尚的品德和节操)。 9. 省减,限制:~省。~制。开源~流。 10. 略去,简略:~选。~录。 11. 古代出使外国所待
【节】〔古文〕卩《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子結切,音接。《說文》竹節也。又操也。《左傳·成十五年》諸侯將見子臧于王而立之,子臧辭曰:前志有之曰:聖達節,次守節,下失節。爲君非吾節也。又止也,檢也,制也。《易·頤象》君子以愼言語,節飮食。《疏》節,裁節。又《節卦》節亨。苦節不可貞。《疏》節者,制度之名,節止之義,制事有節,其道乃亨。又《說卦傳》節,止也。《書·康誥》節性惟日其邁。《禮·檀弓》品節斯。《註》制斷也。《爾雅·釋樂》和樂謂之節。《疏》八音克諧,無相奪倫,謂之和樂,樂和則應節。《左傳·莊二十三年》公
【虹】1. 雨后天空中出现的彩色圆弧,有红、橙、黄、绿、蓝、靛、紫七种颜色。是大气中的小水珠经日光照射发生折射和反射作用而形成的,出现在和太阳相对着的方向。 2. 指桥(因形似虹):~桥(中国古代的一种木拱桥。外形如长虹贯空。亦称“飞桥”)。断~。长~卧波。
【虹】《唐韻》戸公切《集韻》《韻會》《正韻》胡公切,音洪。《說文》螮蝀也。《禮·月令》季春,虹始見。孟冬,虹藏不見。《淮南子·說山訓》天二氣則成虹。《後漢·郞覬傳》凡日旁氣色白而純者,名爲虹。又《字彙補》宛虹,龍也。又草名。《拾遺記》背明國有虹草,花似朝虹之色。又劒名。《魏文帝序》造百辟寶劒三,其一曰流彩虹。又《集韻》《正韻》胡江切,音降。與訌同。潰亂。一曰爭訟相陷入之言也。《爾雅·釋言》虹,潰也。《詩·大雅》彼童而角,實虹小子。又《廣韻》古巷切,音絳。《元稹·送客遊嶺南詩》山頭虹似巾。又縣名,在泗州。《後漢·
【流】1. 液体移动:~水。~汗。~血。~泪。~程。~泻。~质。~水不腐。汗~浃背。随波逐~(随着波浪起伏,跟着流水漂荡,喻没有主见,随着潮流走)。 2. 像水那样流动不定:~转(zhuǎn )。~通。~寇。~浪。~离。~散。~失。~沙。~露。~萤。 3. 传播:~言。~传。~芳。~弊。~毒。~行(xíng )。 4. 指江河的流水:河~。江~。溪~。激~。奔~。 5. 像水流的东西:气~。暖~。电~。 6. 向坏的方面转变:~于形式。 7. 旧时的刑罚,把犯人送到荒远的地方去:~放。~配。 8.
【流】〔古文〕《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力求切,音留。《說文》水行也。《爾雅·釋言》流,覃也。《疏》謂水之流,必相延及。《詩·大雅》如川之流。又《爾雅·釋詁》流,擇也,求也。《詩·周南》左右流之。又下也。《詩·豳風》七月流火。又流漫無節制也。《禮·樂記》樂勝則流。又《書·禹貢》二百里流。《禮·王制》千里之外曰采,曰流。又放也。《書·舜典》流宥五。又視不端諦曰流。《左傳·成六年》鄭伯視流而行速。又走也。《戰國策》楚襄王流淹于城陽。《註》謂走而自匿。又《周禮·冬官·玉人註》鼻勺曰流,凡流皆爲龍口。又《前漢·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