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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女与征夫——新婚别

平仄:仄 仄 平 平 平

拼音: jià nǚ|rǔ yǔ|yù|yú zhēng fū

嫁女与征夫释义

【嫁】1. 女子结婚:出~。~娶。再~。~奁。~妆。  2. 〔~接〕把不同品种的两种植物接在一起,让它变种,达到提早结果、增加抗性、提高品种质量等目的。  3. 把祸害、怨恨推到别人身上:~怨。~祸于人。~非(委过于人)。转~。 典

【嫁】《廣韻》古訝切《集韻》《韻會》居迓切《正韻》居亞切,音駕。《說文》女適人也。一曰家也,故婦人謂嫁曰歸。《揚子·方言》自家而出,謂之嫁。《禮·內則》女子二十而嫁。《曲禮》女子許嫁纓。《註》繫以纓,示有所繫屬也。《周禮·地官》媒氏禁夫嫁殤者。訂義:謂以死者求夫也。又往也。《列子·天瑞篇》列子居鄭圃四十年,人無識者,將嫁于衞。又推惡于人曰嫁。《史記·趙世家》平陽君豹曰:是欲嫁禍于趙也。漢典考證:〔《周禮·地官》媒氏禁夫嫁殤者。《註》謂以死而求夫也。〕 謹照原文禁下省夫字。謂以死者求夫語出周禮訂義,謹將註字改訂義

【女】1. 女性,与“男”相对。古代以未婚的为“女”,已婚的为“妇”。现通称“妇女”:~人。~士。~流(含轻蔑意)。少(shào )~。  2. 以女儿作为人的妻(旧读nǜ)。  3. 星名,二十八宿之一。亦称“婺女”、“须女”。 | ◎ 古同“汝”,你。 汉

【女】〔古文〕《唐韻》《正韻》尼呂切《集韻》《韻會》碾與切,茹上聲。《博雅》女,如也。言如男子之敎,人之陽曰男,隂曰女。《易·繫辭》坤道成女。《詩·小雅》乃生女子,載寢之地,載衣之裼,載弄之瓦。《禮·內則》女子生,設帨於門右。《淮南子·地形訓》土地各以類生,澤氣生女。又已嫁曰婦,未字曰女。《禮·曾子問》嫁女之家,三夜不息燭,思相離也。又星名。須女四星,主布帛,爲珍寶藏,一名婺女。十二月旦在北,二月旦中。又織女三星,天女也,主苽果絲帛,見《星經》。又水名。《山海經》嶧臯之山,其水出焉,東流注于激女之水。又女,九天

【与】1. 和,跟:正确~错误。~虎谋皮。生死~共。  2. 给:赠~。~人方便。  3. 交往,友好:相~。~国(相互交好的国家)。  4. 〔~其〕比较连词,常跟“不如”、“宁可”连用。  5. 赞助,赞许:~人为善。 | ◎ 参加:参~。~会。 | ◎ 同“欤”。

【与】《廣韻》《集韻》《正韻》同與。《說文》賜予也。一勺爲与。《六書正譌》寡則均,故从一勺。(與)〔古文〕《廣韻》弋諸切《正韻》弋渚切《集韻》《韻會》演女切,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又《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又《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又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又待也。《論語》歲不我與。又《博雅》如也。《前

【征夫】夫zhēngfū(1)[traveller]∶行人问征夫以前路。——晋·陶渊明《归去来兮辞》(2)[thesoldierswhogoouttobattle]∶出征的兵将将军白发征夫泪。——宋·范仲淹《渔家傲》典

【征夫】远行的人。《诗·小雅·皇皇者华》:“駪駪征夫,每怀靡及。”毛传:“征夫,行人也。”晋陶潜《归去来辞》:“问征夫以前路,恨晨光之熹微。”明高启《晓出东门闻橹声》诗:“征夫车转山头阪,工女机鸣竹外家。”2.从役之人;出征的士兵。《诗·小雅·何草不黄》:“哀我征夫,独为匪民。”郑玄笺:“征夫,从役者也。”明刘基《过闽关》诗之五:“征夫但恐咨询闕,莫向天涯怨路赊。”清吴伟业《避乱》诗之六:“尽道征夫苦,不惜耕人劳。”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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