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下平十陽
平仄:平 平 仄 平
拼音: jiāo biāo jiàn 2
【蕉】1. 指某些有像芭蕉那样的大叶子的植物:香~。美人~。 2. 生麻,未沤治的麻。 3. 〔芭~〕见“芭”。 4. 古同“焦”,枯焦。
【蕉】《唐韻》卽消切《韻會》兹消切,音焦。《玉篇》芭蕉。《南方草木狀》甘蕉,一名芭蕉,或曰芭苴。莖解散如絲,可紡績,爲絺綌,名蕉葛。又通焦。《博雅》蕉,黑也。又《集韻》慈焦切,音樵。草芥也。《莊子·人閒世》死者以國量乎澤若蕉。又《字彙補》薪也。《列子·周穆王篇》覆之以蕉。又《正韻》通顦。《左傳·成九年》雖有姬姜,無棄蕉萃。
【标】1. 树木的末端,引申为表面的,非根本的:~本。治~不治本。 2. 记号:商~。路~。~记。~志。~尺。~语。 3. 用文字或其他事物表明:~明。~题。~价。~榜(原为揭示、表明;后引申为宣扬、吹嘘)。 4. 给竞赛优胜者的奖品,亦指优胜:锦~。夺~。 5. 对一项工程或一批货物,依照一定的标准,提出价目,然后由竞争厂商选择,决定成交与否:投~。招~。 6. 准的(dì),榜样:目~。~领(杰出人物)。 7. 风度,格调:~格。 8. 中国清末陆军编制的名称,约相当于后来的一个团;亦用作计量
【标】《唐韻》甫遙切《集韻》《韻會》《正韻》遙切,音猋。木末也。《管子·霸言篇》大本而小標。《淮南子·天文訓》本標相應。又高枝曰標。《莊子·天地篇》上如標枝,民如野鹿。又表也。《禮·投壺》疏:飮畢之後,司射請爲勝者樹標。《晉書·宣帝紀》立兩標以別新舊。又旌旗也。《淸異錄》梁祖建火龍標。又標樹,位置也。《唐書·王義方傳》高自標樹。又書也。《孫綽·天台山賦》名標於奇紀。又《說文》敷沼切,音縹。《廣韻》方小切,音。義同。 《說文》作。漢典考證:〔《禮·投壺》飮畢之後,司射請爲勝者樹標。〕 謹按此孔疏非經文。謹照原書投
【建】1. 立,设置,成立:~立(a.开始成立;b.开始产生,开始形成)。~树(建立功业,或所建立的功业)。~国。~都(dū)。~党。~军。~交。~设。~功立业。 2. 造,筑:~造。~筑。修~。新~。兴(xīng)~。筹~。 3. 提出,倡议:~议。~策(出谋献策)。 4. 指中国福建省:~兰。 5. 北斗的斗柄所指的方位。斗柄农历每月所指的方位不同,因此“建”亦转指月份(亦称“月建”、“月尽”):大~(农历有三十天的月份,亦称“大尽”)。小~(农历有二十九天的月份,亦称“小尽”)。
【建】《唐韻》《集韻》《韻會》居萬切,犍去聲。《說文》立朝律也。《書·洪範》建用皇極。又《玉篇》豎立也。《韻會》置也。《易·比卦》先王以建萬國,親諸侯。又《廣韻》木名。在弱水,直上百仞,無枝。又星名。《禮·月令》仲春之月,旦建星中。《註》建星在斗上。《史記·天官書》建星者,旗也。《註》建六星在斗北,臨黃道,天之都關也。又州名。《韻會》本吳建安郡,唐立建州。又姓。《廣韻》楚王子建之後。《前漢·元后傳》有建公。又《集韻》《韻會》紀偃切,犍上聲。《集韻》覆也。《史記·高帝紀》猶居高屋之上,建瓴水也。《註》居高屋而翻瓴
【常】1. 长久,经久不变:~数。~量(亦称“恒量”)。~项。~任。~年。~驻。~住。~备不懈。 2. 时时,不只一次:~~。~客。时~。经~。 3. 普通的,一般的:~识。~务。~规。~情。~人。平~。反~。 4. 姓。
【常】《唐韻》市羊切《集韻》《韻會》辰羊切,音裳。《玉篇》恆也。《正韻》久也。《易·坤卦》後得主而有常。《繫辭》動靜有常。《詩·周頌》常于時夏。《箋》謂久長之功,於是夏而歌之。《朱傳》謂君臣父子之常道。又五常。《書·舜典愼徽五典傳》五典,五常之敎,父義,母慈,兄友,弟恭,子孝。又《五品傳》五品,謂五常。《疏》此事可常行,乃爲五常耳。又神名。《荀子·九家易》兌爲常,西方之神也。又地名。《詩·魯頌》居常與許。《傳》常許,魯南鄙西鄙也。又州名。《隋書·地理志》毗陵郡平置常州。又山名。《前漢·地理志》常山郡。《註》恆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