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骄矜自言不可有——杂曲歌辞。少年行三首

韵脚:上四十四有

平仄:平 平 仄 平 平 仄 仄

拼音: jiāo jīn zì yán bù kě yǒu|yòu

骄矜自言不可有释义

【骄矜】自负。《韩非子·难一》:“使小臣有智能而遁桓公,是隠也,宜刑;若无智能而虚骄矜桓公,是诬也,宜戮。”《史记·魏公子列传》:“公子闻之,意骄矜而有自功之色。”宋欧阳修《送徐生之渑池》诗:“我昔初官便伊洛,当时意气尤骄矜。”清沉育《谒董江都祠墓》诗:“一代师儒崇道义,诸王子弟敛骄矜。”魏巍《谁是最可爱的人》:“他们并不骄矜地,而是谦逊地注视着我。”典

【自】1. 本人,己身:~己。~家。~身。~白。~满。~诩。~馁。~重(zhòng )。~尊。~谦。~觉(jué )。~疚。~学。~圆其说。~惭形秽。~强不息。  2. 从,由:~从。~古以来。  3. 当然:~然。~不待言。~生~灭。放任~流。  4. 假如:~非圣人,外宁必有内忧。

【自】〔古文〕《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疾二切,音字。《玉篇》由也。《集韻》從也。《易·需卦》自我致寇,敬愼不敗也。《疏》自,由也。《書·湯誥》王歸自克夏,至于亳。《詩·召南》退食自公,委蛇委蛇。《傳》自,從也。又《玉篇》率也。又《廣韻》用也。《書·臯陶謨》天秩有禮,自我五禮,有庸哉。《傳》自,用也。《詩·周頌》自彼成康,奄有四方,斤斤其明。《傳》自彼成康,用彼成安之道也。《古義》自彼者,近數昔日之辭。又自然,無勉强也。《世說新語》絲不如竹,竹不如肉,漸近自然。又《集韻》己也。《正韻》躬親也。《易·乾卦》

【言】1. 讲,说:~说。~喻。~道。~欢。~情。~必有中(zhòng )(一说就说到点子上)。  2. 说的话:~论。~辞(亦作“言词”)。语~。~语。~简意赅。  3. 汉语的字:五~诗。七~绝句。洋洋万~。  4. 语助词,无义:~归于好。“~告师氏,~告~归”。  5. 姓。

【言】〔古文〕《唐韻》語軒切《集韻》《韻會》魚軒切,平聲。《說文》直言曰言,論難曰語。《周禮·大司樂註》發端曰言,答述曰語。《釋名》言,宣也。宣彼此之意也。《易·乾卦》庸言之信。《書·湯誓》朕不食言。《傳》言已出而反吞之也。《周禮·地官·大司徒》以鄕八糾萬民,七曰造言之。《註》譌言惑衆也。《論語》寢不言。《註》自言曰言。《史記·商君傳》貌言華也,至言實也,苦言藥也,甘言疾也。《唐書·徐伯彥傳》言者,德之柄也,行之主也,身之文也。又辭章也。《書·洪範》五事,一曰貌,二曰言。《疏》言者,道其語有辭章也。《禮·曲禮》

【不可】grave;kě(1) [shouldnot]∶不可能;不可以兼与药相粘,不可取。——宋·沈括《梦溪笔谈·活板》学不可以已。——《荀子·劝学》(2) [mustnot]∶决不能,必须不而势力众寡不可论。——《资治通鉴》不可一概而论(3) [simplymust]∶与“非”搭配,表示必须或一定今天这个会很重要,我非去不可

【不可】不可能。《公羊传·文公九年》:“缘民臣之心,不可一日无君;缘终始之义,一年不二君。”三国魏嵇康《释私论》:“或谗言似信,不可谓有诚;激盗似忠,不可谓无私。”前蜀韦庄《章台夜思》诗:“乡书不可寄,秋雁又南迴。”沈从文《从文自传·我的家庭》:“爸爸十岁的时候,家中就为他请了个武术教师同老塾师,学习作将军所不可少的技术与学识。”2.不答应;不准许。《穀梁传·昭公三十一年》:“晋侯使荀櫟唁公於乾侯。唁公不得入於鲁也,曰:‘既为君言之矣,不可者意如也。’”范宁注:“言己已告鲁求纳君,唯意如不肯。”《史记·刺客列传》

【有】1. 存在:~关。~方(得法)。~案可稽。~备无患。~目共睹。  2. 表示所属:他~一本书。  3. 表示发生、出现:~病。情况~变化。  4. 表示估量或比较:水~一丈多深。  5. 表示大、多:~学问。  6. 用在某些动词前面表示客气:~劳。~请。  7. 无定指,与“某”相近:~一天。  8. 词缀,用在某些朝代名称的前面:~夏。~宋一代。 | ◎ 古同“又”,表示整数之外再加零数。 典

【有】〔古文〕《唐韻》云久切《集韻》《韻會》《正韻》云九切,音友。《說文》不宜有也。《春秋傳》曰:日月有食之。从月又聲。《九經字樣》有,从月。从冃,譌。又《玉篇》不無也。《易·大有疏》能大所有。又《繫辭》富有之謂大業。又《詩·商頌》奄有九有。《傳》九有,九州也。又《左傳·桓三年》有年。《註》五穀皆熟書有年。又《玉篇》果也,得也,取也,質也,寀也。又姓。《論語》有子。《註》孔子弟子有若。又《集韻》尤救切。與又通。《書·堯典》朞三百有六旬有六日。《詩·邶風》不日有曀。《註》有,又也。又《韻補》叶羽軌切。《前漢·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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